[综名著]和盖茨比双双暴富后(229)

作者:半只肉球 阅读记录

“……就算不是直男,你该不会真打算跟敌人滚到床上去吧?”伊莎贝拉用鄙夷的眼神看着他。

“呸,我是那种人吗?!”欧文为自己抱打不平,“顶多就滚一次,之后就不会再联系了!”

“……”伊莎贝拉真想用茶杯去敲他脑壳,敲醒这个见帅哥就被迷得晕头转向的小0。

扯谈了几句后伊莎贝拉又认真起来:“对了,我近期可能需要动用优活的资金,你之前交给我的那份开分店的财务预算报告不会再有大改动了吧?”

“不会。怎么了?希莱尔那边要用钱吗?”欧文说完就发现询问伊莎贝拉另一家公司的动向不太礼貌,又补上一句,“——我就问问,你不一定要回答。”

“不是希莱尔要用钱,是我近期有别的计划。”伊莎贝拉一勾嘴角。

优活的收入让她在极短时间内累积了一笔非常庞大的财富,即便扣除要用来在曼哈顿多扩充两家分店的资金后还剩下了不少,而钱存在银行发挥不了它的价值,所以作为一位合格的商人,她应该想办法去投资,用钱来赚更多的钱。

别忘了现在是1920年代,历史上那个美国经济发展得最为迅速的爵士时代,她得趁着这个势头去抓紧先机,在别人发现之前将会下金蛋的母鸡都抓到自己的笼子里。

最好跟超市的营业模式一样,成本不高,不需要时间来见效,也不需要复杂的研究过程。

然后在某一天,在跟布兰登太太她们聊午餐吃什么的时候触发了她的灵感。

那就是一样令现代人欲罢不能的东西——快餐店。

第106章

◎意外。◎

伊莎贝拉在上辈子是个快餐成瘾者, 更是汉堡王的常客。

要说快餐美味吗?那肯定还是正常餐厅的味道更好,只是在不知道吃什么又懒得想的时候,就会自然想起快餐。

方便又便宜, 是快餐店的最大卖点。

喜欢吃快餐这个习惯就刻在美国人的DNA里,所以伊莎贝拉倒不担心这门生意做不起, 但是怎么做?

饮食业跟零售业不一样, 伊莎贝拉向供货商购入了货品后可以直接放在超市出售, 但餐厅却不可以, 食材可是要透过加工的,而她不是专业的厨师,不知道食物要怎么做才最好吃。

像麦当劳、KFC、汉堡王之类的传统快餐店都有自己独特的口味和配方, 麦当劳的薯条看似做法很简单,那却是经过许多研究才得出来的黄金配方——比如要用哪里的马铃薯、油要调较至多少度、炸的时候需要多久……

虽然现在还没有连锁的快餐店, 但汉堡包和薯条之类的快速食品其实很早已经出现了, 只不过它们被定义为街头食品,极少在正式的餐厅里面出现, 就算有那也是家庭餐厅。

所以她的想法是,从全美各地有名气的家庭餐厅请来他们的厨师组成一队食物研发队,依照伊莎贝拉提供的菜单去研发出最美味的配方,但是这个过程不知道需要多久。

另外, 流水的生产线是快餐店能够应付庞大客流量的关键,但因为现在的科技还比较落后, 真正操作起来肯定不如现代那样快捷方便。

不过问题不大,快餐店这个点子一定是可行的,一百年后开满大街小巷的麦当劳证明了这一点, 她只需要像经营优活一样, 将现代那套的营运模式搬过来再根据现时的情况去进行调整就可以了。

……

1920年的一月十六日, 禁酒令在美国正式生效,因应政府的要求,优活超市闭关了酒类饮品区,不再向市民提供酒精。

就在同一个星期,《纽约时报》放出一个消息:伊莎贝拉·布朗特的公司收购了优活超市!

等等,是他们所想的那个伊莎贝拉·布朗特吗?希莱尔的那个?

当人们看见报纸时,或多或少都有这样的想法:她一个时装设计师来凑什么热闹?

这件事在很多人眼里看来是匪夷所思的,就好像埃隆·马斯克收购麦当劳一样让人摸不着头脑——这跟她所擅长的东西压根是两个不同的领域啊?

《纽约每日邮报》如此评价:“伊莎贝拉·布朗特表示她很看好优活超市的前景,认为它有潜力发展成为大型连锁店——的确,优活超市向我们证明了薄利多销这种经营模型是可行的,这家新型的杂货店改变了纽约市民的购物习惯,也令自助式购物的风气向周边城市散播。看来伊莎贝拉·布朗特并不满足于设计师的工作,作为布朗特公司的CEO,她已经能称得上是一名资本家了,还是一名相当年的女资本家。”

“只不过,她此举可能为自己树立了不少敌人,自优活超市开张后因实惠的价格而深受纽约市民欢迎,这对纽约市的传统杂货店造成严重打击,更有周边的商店因此而倒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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