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叛徒淑女(70)

作者:无梢 阅读记录

“格林格拉斯不是和扎比尼关系好吗?”

“谁知道呢,好像还是马尔福去追求的格林格拉斯……”

“他们几个不是从小玩到大吗,关系理不清也正常,我倒听说马尔福级长心情不好还和一个人有关。”

扎比尼听不下去了,魔杖一扬,把几个软垫砸向两个新入学的孩子:“闭嘴。”

两个学生吓跑了,可听来的话已经忘不掉。

就像左手和右手下棋,战术再高,也只套路了自己。凯西从来就不肯下场做他的对手,又谈何输赢呢。

扎比尼起身离开,打算找一个火辣的黑发姑娘约会,来缓解消沉心情。

他身后的桌上,白皇后心狠手辣地斩落了黑国王的头,发出了嘲弄的笑声。

传说中因移情阿斯托利亚·格林格拉斯而得罪潘西·帕金森的金发少年,并没和她们其中的任何一位交往。

只是他厌倦了和潘西玩调情游戏,同时又需要与格林格拉斯姐妹结盟。

从假期开始,他一直在周旋于各种酒会之间,母亲独身一人回家后,与父亲夜谈一宿,那之后父亲的意思是要亲近中立派。

德拉科看着面前金发闪耀,酒窝甜美的纤细少女,没由来的疲惫厌倦涌上心头。

部里拒不相信神秘人归来的人和已经知道明确消息却装糊涂打官腔的人各占半壁江山,唯有金红一派直言不讳警示世人,却被污蔑为危险分子。

这真的是对的吗?

当战争来袭,他们一家要如何自处?如果还是以食死徒的身份出现的话,那凯西呢?凯西怎么办?真的没法回来了吗?

以后,他又会怎么样呢?

他要做一个父亲那样,每天靠精力药剂掩饰倦容,支撑摇摇欲坠的家族信仰,空守如山财富却不被妻女接受的人吗?

纯·正·永·胜,到底给他带来了什么?

纯正永胜,意思就是将不纯正的人杀戮殆尽吗?

纯正,又是多纯正呢?

德拉科的眉眼柔艳忧思,注意到女伴的表情变化便回过神来,收敛了惶惑和茫然,练习成条件反射的笑容英俊灿烂:“抱歉,我失礼了,晚上没有休息好就会这样。”

ruhe bewahren:保持镇静(个人认为语气较重)

kornblumenblau:矢车菊蓝、佛青;喝得烂醉的(俗)

金合欢是开黄团绒样的小花的树,很香,标准写法acacia。

Please don’t adopt,请别采纳/通过。

第77章 76.石匣中剑

奥地利,纽蒙迦德。

我没有告诉任何一个朋友我目前的真实处境,只说爸爸让我在国外待一段日子,等他处理完一些事,我就可以回去了。

哈利猜到我的情况似乎不太好,但并没刨根问底,也不让别人追问。他从来不肯让人为难。

没法说——叫我怎么说呢?这一路上没有一件能拿来当谈资的事情——

我最亲爱的姑娘,我最心爱的少年。

我不能说。我不能告诉你们。

洛哈特大概已经困死在了荒无人迹的封闭马车里。

扎比尼据说已经返回了学校,他绝不会提这些天发生的事,毕竟他手上沾的血难洗清得多。

多洛霍夫去向不明,伏地魔的诡异文物和亚克斯利的尸体都被湖下厉火吞得干干净净,除了一个不闻不问帮我处理掉凶器的格林德沃,谁也没见到。

证据已经没有了,我不会承认。

空中毒刀悬于颈上,来自熟人的胁迫软禁、猥亵男巫的性骚扰,被杀人狂强制观摩酷刑。

同样的,我一件都不认。

不是受害者,也不是施暴者。我,从·未·经·历过那些事。

在纽蒙迦德的日子并不难过,确切来说,是非常舒适。

朝夕相处的人极为体贴,帮我避免了想起糟糕经历的机会。

相对于我的瞻前顾后满口胡话,格林德沃先生则是有问必答,颇有几分倾囊相授的意思。其实我不是很想知道那么多国家百年前的秘辛,奈何他太絮叨,一开腔停不下来——

他年轻的时候,必然是个快乐狂放、喜爱热闹,对朋友慷慨磊落的人。

史记格林德沃暴戾无情,是最危险的黑巫师之一,铁蹄踏遍中欧,整个德意志地区都匍匐在他脚下。他信奉魔法即强权的准则,征服了各种号称不败神话的决斗家,直到六十二岁时被邓布利多先生击败,在纽蒙迦德一待就是近五十年。

如果我们是在不同环境下遇到的,那么不可能客客气气地相谈甚欢。而现在,他救了我的命,我陪伴他的牢狱生活,彼此依附,相互奈何不得。

既不问来处,也不究经历,就任由一个陌生来客每天在自己家闲晃,看看这个,碰碰那个,百无禁忌。

他对我好得没话说,这让我感到惊讶。

到处黑乎乎的。

厨房的活板门里有许多挂肉,我想给海德薇加餐,无意间摸进了窖里的暗室。

这种地方,我家里也有一个,直通客厅的地板下。以前我们总想溜进去,每一次我都会被爸爸抱出来。

德拉科没有这待遇,他身上一般是几下银手杖。

我举着发出萤光的魔杖,小心地检查脚下有没有台阶之类的障碍,慢慢前进,又一步迈出,突然触发了未知机关,四周墙壁上的灯柱燃起了黑红火光。

可惜我身边没有那个撒娇撒痴的人了。他应该会喜欢的。

这间屋子又宽又高,各种物件摆得无序无则,在缓慢跃动的照明火焰间时不时闪一下神秘的光。

我把魔杖收回袖子,在各式器件面前踱步观察。

一尊不知道由什么金属制成的大炮放在屋角,锈尘不染,是屋里体积最大的物件,我毫不怀疑它仍然能使用;古老的黑皮笔记本陈列在一些四处散落的宝石间,如果不是因为我对这种本子的过分敏感,几乎不会注意到它。

一斗泛着莹润光华的珍珠被盛在银质高脚杯里,我凑近才看清后面还有一个珐琅杯,里面装的是黑珍珠——半透明的海水圆珠可不常见,谁不喜欢这么漂亮的宝物呢。

我向后退两步,离宝贝架子稍远些,继续看别的。

看起来普普通通的黑丝绒手套随意地搁置在一个红木箱子上,地上堆着一些斑驳的镣铐,银钥匙丢在一边,旁边立着一副威风的铠甲,黄金腰带环在其上。我用指节轻轻敲了一下,质地像免疫魔法的金石。

有铠甲就会有剑。我搓搓手,半跪下来。

快和我躺下一样长的匣子真材实料,和那盔甲像是同一材质,沉得要命,我废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顶开。

剥除了禁魔石匣的束缚,一刃明烈红光破空而出,剑意分明,血腥的寒气逼得人冒冷汗。

冶艳闪耀的锋芒渐渐蒸腾,最后褪成如美人面上的赤霞,似乎凝在剑身上温顺地流动,一时竟分不清是火还是血。

我愣了半天。那种由心底涌出的喜悦和战意,是我不熟悉的情感。但有一点可以确定,我对它一见钟情。

揉揉被晃花的眼睛细看,约15英寸的剑柄是由黄金铸成的,刻着我不认识的文字,镶了华贵的宝石。

大约和刚才的腰带是一套。这么想着,我却完全没有抬头看一眼证实的意思,眼睛像被黏在剑上移不开。

和曾经见过的格兰芬多宝剑不同,这是一把双手剑。

我没有触碰它,只是用手抚了抚石匣,胸口的灼热像是饮了一口烈酒。

“先生,我刚刚认识了一位新朋友!”我一分钟都等不得,跑上楼找教授答疑,“地下室里的那把剑叫什么名字?”

瘦削的男巫在书房里的老位置喝酒看书,闻言似乎愣了一下。“唔,装回去了没有?”

“我没拿出来,就推开看了一眼。”我兴高采烈地说,从书桌上的瓷盒挖出一块雪白的草药膏涂在手上。之前在湖里泡了太久,关节受了伤,还没完全养好。

“那你成功合上盖子没有?”奇怪的问话。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