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P]七重纱+番外(13)

作者:秦聿 阅读记录

塞西尔每次犯错,都会到汤姆那儿接受惩罚,结果汤姆带他犯下更多的过错,因此他就要领受更多的惩罚。杜德·尤尔卡的死就是他的罪过,这点毋庸置疑——他早就察觉到了穆丨斯林的跟踪。但现在塞西尔乐在其中,因为他认为自己正在赎罪:对亡灵的愧疚和恭迎杀人凶手的侵占就是他的火狱刑罚。

汤姆送塞西尔的25岁生日礼物,是享有拉文克劳冠冕三小时佩戴权。第二天他们去了地拉那,当得知那里是阿尔巴尼亚的首都时,汤姆一脸的难以置信:“英国最穷的地方都比这儿好。”于是他们只参观了当地的历史博物馆,当然,还在斯坎德培骑马雕像前借别人的相机拍了第一张合照,这张照片后来被塞西尔带进了坟墓。

之后他们去了都拉斯,听说这里是阿尔巴尼亚最古老的城市,最早由古希腊人建成,在两次伊利里亚战争后被罗马人占领并改名为“都拉基乌姆”。后来罗马帝国分裂,城市便归属东罗马帝国。阿纳斯塔修斯一世统治期间,城市被地震摧毁。但很快被重建,城墙也得到了加固,因此都拉斯的防御工事可以说在巴尔干西部遥遥领先。两个年轻人游览了古城遗迹和罗马斗技场,塞西尔站在斗技场中央,然后闭上双眼,那一刻,他仿佛回到了几千年前,周围坐满了观众。而他面前,是一头凶猛的野兽。或者说,是一个凶神恶煞的罪犯。不过差别不大,因为结局对他来说是相同的——被利爪或长矛夺去生命。

他们来到科尔察的一间玻璃制作工作室,空间略窄,室内烧着炉子。里面有三五个跟塞西尔差不多大的小伙子,他们梳着整齐的棕发,眼神藏在护目镜后面。外人的到访并没有勾起他们的兴趣和好奇,每个人都在埋头忙碌,他们娴熟地将玻璃放进熔炉,再把融至柔软的玻璃弯成一个圆环,然后小心调整,并刻上浪花的纹理。等玻璃冷却,又在中间安装一块精致小巧的银制戒爪,然后镶入那颗提前打磨得圆润光滑的海蓝宝石。

同行的一对法国夫妇对精湛的技艺和制作工具赞不绝口,并在私下交换对下午茶与晚餐的意见。那些年轻人只重复着自己的工作,仿佛那些精美的戒指承载着他们的爱与希冀,他们就像盛开在闹市里的白色洋桔梗,忽视一切喧嚣,独享自己的浪漫时光。

大约四点半的时候,塞西尔挽着汤姆的胳膊走出工作室,较来之前,他的右手无名指上多了枚海蓝宝玻璃戒——他希望下次能够获得一枚可以佩戴在左手无名指的戒指,后来这个愿望在他婚礼那天都没有实现。一周后的下午,塞西尔从午睡中醒来,看到桌子上躺着一封信。打开一看,发现是汤姆·马沃罗·里德尔留下的,说他已经回英国了。

第14章 晚会

那天晚上八点半,汤姆·里德尔精心打扮了一番,纽扣眼里插着大朵的西伯利亚鸢尾,由家养小精灵郝琪欠身引入了赫普兹巴·史密斯夫人的客厅。他非常高兴,月牙形的黑色眉毛高高地挑着,但在躬身亲吻女主人手的时候却一如以往地优雅从容。或许人在演戏时才最自在。当然,那晚看到汤姆·里德尔的人,谁也不会相信他曾演绎过数篇可怕程度不亚于埃德加·爱伦·坡笔下的恐怖故事,那精巧的手指绝不可能握起死神的镰刀,那微笑的嘴唇也不可能施予他人邪恶的诅咒。他自己都忍不住惊讶于自己的安之若素。

这是一个小型的麻瓜晚会,是史密斯夫人相当匆忙组织的。赫普兹巴是位戴着巨大头饰、长着鹦鹉鼻子的老贵妇,爱结交一些志同道合的麻瓜朋友,每个认识她的人也都很喜欢她——这样体型的女人,如果不是财大气粗的史密斯夫人,一定会被那些青年才俊描述为“肥硕”。

里德尔是她特别喜欢的人之一,她总是对他说,非常庆幸自己没在年轻时遇到他,否则指不定会犯下一些令她在晚年追悔莫及却又想重蹈覆辙的错误。汤姆回国后去了博金博克黑魔法商店,为店主卡拉克塔库斯·博克工作,负责说服别人将宝物交给店里出售,史密斯夫人就是他的其中一个顾客。在此之前汤姆收到过不少魔法部寄来的职位聘请,但他一概回绝,原因很简单,在博金博克要比在魔法部更容易找到适合做成魂器的宝物。况且魔法部人多眼杂,不方便进行灵魂分裂,一旦露出什么马脚,自己大概率会成为首要怀疑对象。而当个不起眼的商店员工,就算掀起一场轩然大波,魔法部的那群酒囊饭袋也不会把他们高贵的目光瞄到自己身上。

这天晚上的客人相当无聊。史密斯夫人用一把十分华丽的扇子挡着脸,对汤姆解释说,她是赫尔加·赫奇帕奇的后裔,且拥有两件对她而言最为珍贵的宝贝。“你知道,亲爱的,这两件宝贝我可从来都没有向外人展示过。”她低声说,“但为了你,我甚至愿意将我的帽子扔到风车上去。你可真是太幸运了,我知道这话在你听来可能有些滑稽,但就算是像我这样的老太婆,有时候也需要呼吸点新鲜的空气。今晚你可不准再跑到别人那里去了。”

汤姆轻声说了一句得体的客套话,环顾了一下房间。是的,这的确是个无聊的聚会。个别身材臃肿、盛装打扮的贵妇时不时望向这边,还有几个说话冗长乏味的院士聚在一起辩论。他有点懊悔来了,直到史密斯夫人看着奶油色帷幕的壁炉架上那口曲线华丽的镀金大摆钟,叫道:“罗伊·艾博特还没来,太讨厌了!我今天早上派人去请他,他还信誓旦旦地保证说这次不会迟到的。”

艾博特先生要来。汤姆听说过这个人,赫普兹巴时常把他挂在嘴边——他是个极其聪明的年轻人,主要的智力兴趣在科学上,有一个自己的实验室,用来做心理学研究。据说他整天把自己关在里面,惹得他妻子非常生气,因为她一心想让他跟着自己做生意,而且模糊地觉得心理学家只是个算命的。对了,他们还有个八岁的女儿,名叫惠特利。

晚餐时,汤姆才得以见到这位心理学家的真面目,一个暗淡沉闷的男人,长着一张典型的英国脸,见过一次就再也想不起来了。当然,他把他的女儿也带来了,尽管旁人很难看出他们存在血缘关系——惠特利是个非常可爱的小姑娘,小脸像花一样,希腊式的小脑袋上盘着一圈淡金色的辫子,眼睛像两汪绿色的涌泉,双唇犹如卷曲的花瓣。两人坐在一起就像园丁和他的玫瑰。

惠特利从餐桌对面盯着汤姆看,突然她哆嗦了一下。“我记得你,”她喊道,“你是那个杀了施洗约翰的刽子手!”一桌人的目光齐刷刷地望向里德尔。

“友情出演了一次话剧而已。”汤姆微笑着低声说,面向罗伊·艾博特,“这件事都已经过去五年了,令媛居然还记得这么清楚,真是聪慧过人啊。”

“是您的演技让人印象深刻,比莎乐美的演员更有记忆点。因此我到现在都想不起他的名字,只管他叫莎乐美,可我却能一下子记住你的姓氏——里德尔先生。”他的声音生硬而冷淡,说得缓慢且谨慎。他坚定地望着汤姆,目光里有对他的探究,还有一种轻蔑。

“是的,您说得对,跟他一比较我就有些相形见绌了。”

在一阵紧张的沉默之后,史密斯夫人喝着酒说:“这很正常,亲爱的。你演不了刽子手,你没有杀人的秉性,因为你天生就是做好人的——你长得那么善良。对在场的很多人来说,你就是生活中一切美好与迷人的典型,刽子手见了你都要忏悔得掉眼泪呢。”

“您的声音动听到伤害了我的自尊心,史密斯夫人。”汤姆垂下眼帘,流苏似的长睫毛几乎碰到了脸颊。他一边说着,一边戴上手套,跟着欠了欠身,“我得走了。抱歉各位,临时想起店里还有些事情需要处理。要是回去晚了,博金先生准会大发雷霆。哎,真烦人!我得走了,亲爱的史密斯夫人。再见,艾博特先生,您真讨人喜欢,也让人丧气。很难想象跟您成为朋友需要付出多大的努力。”说完他就出了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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