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避免成为罗宾鸟(251)

作者:疯语人 阅读记录

埃德文突然停下脚步,警惕地看向身边的男人,认真回想了好一会儿才松开眉头。

但这只是表象。

“……骑士?”

又来了。

杰森脚步凝滞了一瞬,漫不经心地用鼻音应了一声。

就在三十分钟之前,同样的事情已经发生过一次,幸好埃德文脑子转得快,稍微提两句就能反应过来,否则杰森真的不想带上这样一个说不定随时能朝他开枪的“合作者”。

其实,杰森的记忆也不清晰,大多事情都只是有个模糊的印象,就好像时间过得久了,自然而然地那种“遗忘”,这对大多数人来说不算什么难以接受的事。

而埃德文的情况更古怪一点,对他来说凡是模糊的记忆,好像就相当于是不存在的、需要直接否定的一样。

再加上杰森猜测他们两人进入小镇的时间上有先后,所以导致他现在还模糊地记得在这小混蛋得到拉撒路之池后的一些事。

比如说,埃德文心脏上的那一枪。

又比如,他最终放弃杀死蝙蝠侠,还顺便去了一趟反物质宇宙的某些片段。

这鬼地方离得稍微远一点就完全见不到人,埃德文现在又是个不定时炸弹,最好的办法,是把这小子放在一个安全的地方,由他单独去解决问题,可杰森却突然发现,自己完全没想过直接把人扔下这个选项。

甚至,在注意到埃德文的脚步声消失的同时,他下意识停了下来。

杰森:“……”

草,什么奇怪的本能反应。

他用力闭了闭眼,忍了忍,到底是没忍住转过头,想看看这小子怎么了,结果就发现埃德文正神色凝重地看着白雾深处。

杰森撇了一下嘴:“怎么,你的金鱼脑袋连怎么走路都忘了?”

埃德文熟练地无视了骑士的嘲讽,有些迟疑地说:“我听到了一些……”

“什么?”

“……一些声音?”埃德文不确定地说。

杰森发出一声没有笑意的笑声。

“是啊,我耳朵里都是‘声音’。”

雾气里传来的交谈声和玩闹声都没什么特别的,甚至正常到有些诡异。如果不是这些雾气,杰森都不一定能发现这个小镇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埃德文没有解释的意思,转头就抛下自己的合作者,朝声音的方向快步走去。

杰森低声咒骂了一句,想也不想跟了上去。

好在埃德文没走出太远,就停在一个遍布铁锈的红色邮箱前,左右看了看,像是找什么。

杰森随手从已经被塞满的邮箱里抽出一封已经泛黄的信件。

艾格斯。

一个陌生的姓氏。

“有印象吗?”他把信件一递。

“……不。”

这么说着,埃德文犹豫了下,却还是打开信封进行了确认。

“不……我不认识。”

“你不认识才正常,我在小镇里住了很久,从没见过你们。不跟我说说你们从哪来的吗?噢天啊,我快无聊死了!这简直是世界上最讨厌的死亡方式!”

浓雾里,一个尖细的女性嗓音响起,同时还有很轻的……四足着地的走路声。

随着脚步声渐近,声音也清楚了些,听起来像是个牵着一只猫,或者狗的成年女性走了过来。

杰森却下意识握紧枪,并将埃德文拉到身后。

因为雾气里……只传来一种脚步声。

接着,一条体型娇小的白色贵宾犬从雾气中逐渐出现在两人视野里。

“噢,你比我想的要可爱一点。”

它嘴里发出之前那个女声,这让它看上去诡异又渗人。

埃德文不太确定这是不是一个超能力者,除了语言,它的一切表现都和狗一模一样,尤其是……走路的动作。

杰森皱起眉:“你是谁?”

“叫我艾莉森,亲爱的。”

它甩着尾巴,绕着埃德文的脚走了一圈,然后仰起头嗅了嗅,全是白色茸毛的狗脸上露出个十分人性化的诡异笑容。

“你身上的味道可真新奇,你从哪来的?纽约?洛杉矶?还是芝加哥?我打赌一定是个大城市!”

注意到裤腿上沾到几根狗毛,埃德文不着痕迹地往后挪了半步:“你的朋友在哪,我刚刚听见你们好像在聊一些有趣的事,关于……”

“蝙蝠侠?呃,你也喜欢他?”这个话题让艾莉森有些不满,连尾巴都不甩了,嘀嘀咕咕地说,“真搞不懂那个花花公子有什么讨人喜欢的,他的审美太糟糕了,居然选蝙蝠当做制服,天啊!那光秃秃的一根毛都没有的老鼠有什么好的!当然,他的脸除外,或许还有身材?”

不知道是不是狗的视角太低,艾莉森没有注意到在它说出“花花公子”这个只能和“布鲁斯·韦恩”扯上关系,而非用来形容“蝙蝠侠”的词时两人的表情变化。

“你们只是来问漫画的话,为什么不去报亭呢,或者漫画书店。不过,好久没有客人来了,所以……”它踩着小碎步,哒哒哒往院落里走,还甩了下尾巴示意两人跟上,“跟我来吧,达米会很高兴的,或许你们能让他少一些抱怨。”

……达米?

埃德文愣了下,意外地发现自己居然对一个陌生的名字产生了反感。

一时间,他心中掠过无数猜测,表面上只是平静地跟上艾莉森,余光不着痕迹地从骑士身上掠过。

埃德文暂时还没忘记刚刚对方那个下意识保护的动作。

但……

他是谁?

像是察觉到了埃德文的不对劲,杰森满脸不耐烦地一把抓住他的手臂,压低声音强调道:“不管你现在还记得多少,至少别忘记你是要离开这个鬼地方的,否则我就直接把你扔下,我不开玩笑。”

“那我或许可以用一些不那么正规的解决方式,这样能节省一点时间……你觉得呢?”

埃德文看了眼他脸上的烙印,想了想,试探性地加了个称呼。

“——‘J’。”

*

与此同时,一辆1967年雪佛兰黑斑羚缓缓停靠在一块似乎已经废弃的破旧路牌边。

“你确定吗?因为我觉得我们好像已经走过这条路了,只不过上次不是在这里停下的。”

萨姆扔开早就失去作用的地图,怀疑地下了车,走到路牌前试图辨认上面被铁锈覆盖的字母。

“R-A……不行,后面的完全看不清。”

他拍了拍车顶,提议道:“或许我们可以试试换个方向,或者原路返回找镇上的人再问问。”

“是啊,在这么一大团棉花里找路,好主意,高材生,真厉害。”迪恩没好气地说,“或许我们还可以先好好调查情况,解决这里的问题。”

从汽车旅馆醒来的时候开始,他先是被强行为了醒酒药,还没理清楚为什么前一天好像还在黑水森林,今天就突然跑到了这个小镇上,就被自己的弟弟强行拖上了车,要求……

“不,我们有坐标,完全可以直接去找老爸。”萨姆坐回车上,直勾勾地看着迪恩,脸色阴沉而郁闷,语气也十分强硬。

对,没错,就像这样。

迪恩翻了个白眼。

他的兄弟准备“继续”去找他们失踪已久的老爸——约翰·温彻斯特。

“毕竟现在镇上的人……他们过得很好,我是说,除了他们可能看不太清对方的脸之外。”似乎是意识到刚刚的话有些过于冷酷,萨姆有些不自在地移开目光,语气也缓和了些。

但迪恩还是听出了他话里的焦躁:“冷静下来,萨姆!显然我们的记忆已经出现了问题,别告诉我你已经忘了刚刚我们在汽车旅馆里的讨论结果。”

“什么?”

萨姆一脸茫然,就好像完全不知道迪恩在说什么。

“Huh,”迪恩发出一声笑声,根本不信萨姆的这个反应,“我不相信你不记得麦迪森,不记得天使,不记得地狱,还有那个恶魔、呃……莉莉丝!对,莉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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