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同人)又玩脱了(727)

——人类实在太多了。

原本为妖怪所占据的地方,现在都变成了人类的游玩之所,而千年后人类所酿的酒,又该是何等滋味?

大天狗自树梢轻盈落下,正要说些什么——

“咿呀!”

两人的视线都落在白团子身上。

方才被大天狗的羽翼所遮挡,酒吞童子没有看见大天狗的新挂件的模样,此时一见,心中浮起的第一个想法不是这妖怪从未见过,而是眼熟——头上的角实在太眼熟了。

“……茨木童子?”

“咿呀?”

大天狗此时也注意到了这点。

先前大天狗看的是这稀少的外表和受到人类追捧的白胖毛绒模样,如今仔细看去,才发现这小东西头上的两只角简直就是茨木的缩小版。

“你从哪里弄来的?”

“路上捡的。”

“……”

酒吞童子将白团子拎起来左看右看,和埃兰、和许多第一次见到它的妖怪一样发出了疑问:这种看起来一捏就死的小玩意是怎么活下来的?白白胖胖在妖怪之中,可不是一个好词啊。

这似乎是一条线索。

不同于埃兰初次见到茨球时,对方缩在密林的树洞深处,一看就是野生的,这次大天狗是在人类的城市里捡到茨球的,因此结合其外表,很容易得出结论——这是人类饲养的妖怪。

大概是当做宠物吧。

这么说,大天狗就不是捡到它,而是抢到它了。

如果以往遇见这样的事情,酒吞童子肯定要当着大天狗的面笑出来的,此时却心情微妙——这个可能和茨木有联系的小妖怪很可能是被人圈养的……啧,不爽。

“咿呀!”

被拎着的姿势不是那么舒服,白团子左右扭动,挣扎着看向酒吞。

野生时期,白团子是没有这个习惯的,因为那时卖萌没有任何作用;而被埃兰收养以后,它逐渐发现了卖萌的好处——起码晴明是吃这一套的。此时,白团子就努力地睁大眼睛,努力让自己正面朝着红发的妖怪。

“……”

对上那双金色的眼睛,酒吞童子有一瞬的仲怔。

更像茨木了。

但……酒吞有点想笑。

同样是金眸,茨木的是成年男子的狭长,而手上这只,则显然是幼崽的,不但圆溜溜,而且溢满了水气……湿漉漉的。

换了个姿势,由拎着改为用手托着,白团子待在鬼之手上,竟然颇为合适。

真是太小了。

“咿……”

终于有了不错的待遇,白团子颇为开心伸爪子牢牢扣住酒吞的手指,如同鸟雀那样。爪子的结构和力度,如果是人类,此时已经感到疼痛了,然而对鬼族来说算不了什么,白团子调整好位置,蹭了蹭酒吞的手心。

这无疑是撒娇。

不解风情这样的标签,当然不会出现在曾经的“处女杀手”身上,可惜做出这举动的只是一个白团子,优点只是有些像茨木而已。

面对着亲近的表示,鬼族之王哼笑一声,声音像是从地底发出的低音炮,足以让怀春少女浑身酥麻。

可惜在场的两位都不懂欣赏。

酒吞摸了摸白团子的脑袋,慵懒问道:“你是被人养的?”

“咿呀?”

“不会说话?”

“咿呀。”

“见到一个和我一般高大的妖怪吗?也和你一样长着红色的双角,金色的眼睛。”

“咿呀!”

大天狗:“……”

竟然无法判断这是酒吞童子在自说自话还是他真的懂这团小妖说了什么。他忍不住问:“你听得懂?”

酒吞理所当然道:“怎么可能?”

大天狗:“……走吧。”

两个大妖怪来到大天狗遇见白团子的地方,将它放下让其自由行动,想要顺藤摸瓜地找出对方的主人,此时遇到了奴良组夜晚在天空巡逻的乌鸦天狗——

然后就没有然后了。

趁夜潜入浮世绘町的、没见过的陌生强大妖怪,会是来做什么的?

乌鸦天狗一边送出消息,一边拦住大天狗和酒吞童子,询问他们的目的,但众所周知,立于顶点的大妖怪多半没有平易近人这个属性。总之,最后他们起了冲突,发生了一场小小的战斗,顺便对开战时附近的土地进行了开垦,茨球滚落在泥坑里,不舍地瞅了一眼将它从黑翅膀坏蛋手里救出来、还好心送他回来的红发妖怪,磨磨蹭蹭地回家了。

这是周日的傍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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