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叶孤城[陆小凤](4)

  店小二收了小费又颠颠的跑下去取丝线去了,唐一一则看着面前的纸和笔开始寻思,她是先画一套道士服出来好明天交给成衣店让他们赶制,还是先画一堆符纸出来。

  又唤出游戏面版,看着屋顶上的那两个小黑点,唐一一决定,先画符。

  店小二的丝线很快便递了上来,唐一一先将纸折起来,然后将那丝线叠进去,压着一头,拉动另一头,将纸张裁成一小块一小块的。

  研了墨,又在上面鬼画一气,吹干了,一张符便完成了。

  至于画的东西正宗不正宗?你说不正宗就不正宗?有本事你丢一道符出来着个火,或者降个水,再不成打个雷?

  办不到?办不到说明你道行不及我,你的符不正确。

  ……

  当晚,城主府派去的人回去给叶孤城禀报,说是那位唐一一唐姑娘在屋内以丝线裁纸,画了一堆看不懂的东西在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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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个夜晚

  叶孤城极少出岛,在岛上的日子也是过得十分规律。起床,练剑,吃早餐,练剑,处理公事,吃午餐,再练剑……然后是晚餐,之后听听属下汇报,便会沐浴歇息。

  只有极少的时候,叶孤城会因为一些事情打破这极其规律的一天。

  今日午后,因为唐一一的原因,叶孤城并未去练剑。但是日落西山,晚饭时间一到,叶孤城便把对唐一一的那一抹疑惑留给属下去观查。

  这一夜,他睡得极好。

  唐一一挥笔疾书,恨不得自己可以长出八只手。更是恨这古代没有钢笔墨水,不然她蘸着那个不是还省了研墨的时间?

  古人从未见过钢笔,更是连听过都不曾。

  若是把这一情况反过来看,唐一一身为现代人,自然知道毛笔,更是曾见过拒说是大诗人李白曾经用过的笔墨。不仅发此,她还曾经用毛笔写过大字。

  任何一个现代人都写过,但也仅止于写过。

  唐一一并不是书法大家,更非出身书香门弟。她跟大多数的现代人一般,敲得一手好键盘,钢笔字都不能算得上是好看,毛笔用来就更加不用说了。

  她毛笔字自然写得不能算好,甚至连中等都算不上。不用刻意,她认认真真的一字一字写上去,就已经如同鬼画符了。

  这一夜,唐一一几乎未眠。

  还有一个人同样也没有睡。

  这个人非但没有睡,而且还掀了桌子摔了茶杯。未了,南王世子怒气未歇的冲着跪在地上的黑衣属下发火。

  “挽香死了?”

  黑衣人沉默不语,这是他刚刚向南王世子禀告的。而且,看世子这语气,显然不是找他确定这事的。

  “怎么死的。”

  南王世子冷笑,指着跪在地上的黑衣下属怒道:“就在飞仙岛上,竟然让人将咱们安的探子杀了?”

  黑衣人额头滴下冷汗。

  “飞仙岛终究是叶家的。”黑衣人顶着怒火说道。

  南王世子不语。

  他自然也很清楚,纵然他是叶孤城唯一的一个徒弟。纵然他已在这里呆了几年,纵然这里有许许多多的人或被他收买,或清除换新。

  可飞仙岛,以及这座岛上的白云城,依旧是叶孤城的。

  “谁动的手,把他的人头给我摘了。”顿了下,南王世子道:“叶孤城纵是知道了,也不会为这事出来作声。”

  “……”黑衣人说:“叶孤城亲自动的手。”

  南王世子一怔,然后气得将桌子一脚踹翻,恨恨的瞧着跪在那里鹌鹑的属下,越发生气了。

  黑衣人自动交待:“一剑穿喉,并未见血,甚至不细看根本看不出伤口,用的剑必定极快极利。就是论起整个武林,能刺出这么一剑的也寥寥无已,更何况……”

  更何况,是在这南海之外的飞仙岛。

  在这座岛上,只有一个人的剑法能达到那个效果。那个人就是白云城的城主叶孤城,除却他,就连他的亲传弟子,南王世子本人也是尚不可能刺出那么一剑的。

  南王世子很愤怒。

  他的人死了,偏生他还不能去讨个公道,起码现在不能。压制住自己的愤怒,他问:“叶孤城为什么这么做?”

  根本没有理由。

  不止南王世子不解,黑衣人也同样不解。但若说不知道,此刻他便得应付南王世子的怒火。

  祸水东引,黑衣人道:“白云城出现了一个奇怪的女人。”

  唐一一并不知道有个叫挽香的探子死了,也不知道有个贪生的下属把她扯了进来。所以她第二日被拦住的时候,她只以为自己运气不好,被那做惯了欺男霸女的恶霸给瞧上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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