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娱乐圈同人)那些男孩教我的事(552)

作者:云风清 阅读记录

第一,要有针对性,对方是要脸的人那就敲锣打鼓在对方的小区、公司以及经常出入的任何场所,最好带着喇叭公开对方欠钱的事情。要脸的人这个时候就会被不要脸的打败了。

这个方法绝对不违法,合法所代表的的意思是法律允许,但不违法的意思是,法律没有准确的规定允不允许,比如只要是不禁止大声喧哗的地方,敲锣打鼓用喇叭狂吼随便做。

在做这条时要谨记自己得先不要脸,钱和脸只能要一个,这个是关键。而且要注意避免任何肢体接触,防止对方碰瓷。如果实在避不开,那就尽量让对方先动手,最好带着很多朋友去,这是给自己找一个人证,证明不是暴力催收,那就违法了。

第二,针对的是不要脸的人,紧迫盯人是一个非常好的招数,跟第一条类似出入任何对方会出入的场所,跟着对方,他要是花钱不管是干什么,都可以使用他花钱购买的东西,比如食物。动作不要太大以防构成抢劫,其他随意操作,如果有能力自己带摄像机把对方逼急了动手,可以直接告他故意伤害,如果没这个能力就找有监控的地方,也是方便取证同时证明自己是受害者。

这条在实际执行起来一定要先保护好自己的安全,既然都知道对方是个不要脸打算赖账的人,就要有对方很可能使用暴力行为的预判,不然真的出了什么问题倒霉的是自己。

上述的两条都是执行性很高,但是对普通人不好操作的,上班的上班上学的上学,没那么多时间也没那么多精力,从这点来说还是建议找专业的讨债公司,他们的收费是有标准的,人家是专业的。

但碰到数额不大,也舍不得花这笔钱,核心诉求是要钱但不想那么麻烦的时候,那就要走一条踩线的路。律师用那张非常严肃的脸,重复了两次,他本人和他的职业操守都不建议这么做,他只是接过一个类似的案件可以跟大家分享一下。请注意,只是案件分享,他不做任何的评判。

如何不违法又能让借钱不还的人尽快还钱?

请雇佣一位或者多位十四岁以下少年去要债,雇佣方式是翻开首尔市排名倒数前三的公立学校,在门口蹲点,看到有一看就不是什么好人的孩子出现时,上去沟通。具体怎么沟通就看个人本事了,但可以肯定的是付出代价极少。

这个方法之所以踩线是年龄限制在十四岁以下,在这个范围内的未成年人不用承担任何责任,包括雇佣双方的关系都是不受法律保护的,不合法但也不违法。当然了,不能发生过于严重的流血事件,否者很可能牵扯到教唆犯罪。只不过律法在任何前提下都会保护十四岁以下的未成年人这一点可以规避这条,‘不管’他们做了什么,最严重的惩罚是去社会福利结构接受教育。

这条被说出来的时候酒吧老板叫了一声,林亨泽也叫了一声,前者叫的是‘还可以这样!’后者则是‘这个你没剪掉!’

酒吧老板的话可以无视,温庭筠淡定的看着就差说‘你这个是放送事故’的林亨泽“我为什么要剪掉?”

“你这个不算教唆犯罪?”

“我这个明明是在普法。”

老师和学生对视,学生假笑,老师白眼,节目继续。

都快变成律师控场的节目,画面上的主角还是律师,律师说出这期被当金句传播的话“普通人最好不要和任何人发生借贷关系,如果发生了,请记住,未来一定会因为要债而让你的身心或者钱包遭受损失。”

之后再播的东西酒吧里已经没人看了,窃窃私语从四面八方响起,这里都是参加过录制的人,理论上不应该这样才对,可真的没几个人知道温庭筠居然把这段就这么放出来了,这东西应该剪掉才对!

林亨泽直接把温庭筠拽走了,李美善要跟过去被金丹珍拦住,说是让他们师生自己解决。出了门的师生并没有发生什么老师训斥学生的场面,而是林亨泽认真的在问温庭筠是怎么想的,这种画面就算是她有放通委那边的照顾也是放送事故,板上钉钉的谁都保不下来,怎么能播!

温庭筠笑看老师没回答他的问题而是反问他,就算是放送事故放通委又能怎么样,这本来就是最后一期了,难道还能勒令她停播?她不播了。林亨泽有些无语,第一季是结束了,这不是还有第二季么,难道第二季不拍了?

“拍啊,可第二季至少半年后,等我第二季再上线的时候观众能有几个人记得都不一定,放通委更不会卡我这些小事。”温庭筠拉着风衣的衣领把自己裹紧一点,同林亨泽商量“我们还是进去说吧,太冷了。”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