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罗马同人)[古罗马]如何与暴君尼禄离婚(16)

作者:挖坑的熊猫 阅读记录

PS:不要问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女孩怎么懂这么多,问就是天才,问就是《孤儿怨》。

第10章 市场

德拉乌苏斯被蒂图斯安排到屋大维娅的庄园里干活,他的年纪和身体素质已经不适合去从军,但屋大维娅的家里从不养闲人,所以只能去做点简单的力气杂活,算是为自己挣一口饭吃。

多律弗路斯非常不想与自己的父亲分开,所以请求蒂图斯将他也安排到屋大维娅的庄园里工作,结果被德拉乌苏斯言辞拒绝,甚至声称多律弗路斯要是敢跟他一起去庄园,他就再也不会认这个儿子。

“庄园里的杂货不是你的归宿,你应该像主人说的那样,去参军,去赢得战功,然而得到皇帝陛下的赦免,成为一位公民。”德拉乌苏斯十分坚持道:“难道你的愿望就只是当个有钱的释奴,成为不受《公民法》保护的自由民吗?”

多律弗路斯无言以对,直到德拉乌苏斯快要动身时,才闷闷地憋出一句:“我成了公民,那你呢?”

“我会一直是主人的奴隶,直到我死的那一刻。”德拉乌苏斯毫不迟疑道:“成为公民只是你人生的一小步,你的目标是那耳喀索斯甚至是帕拉斯,我希望在我死后,你的儿子或者孙子能成为骑士阶级的一员。为此,我必须一直侍奉在主人身边,作为你向上爬的阶梯与保障。”

“她不过是个女人,占着跟皇帝的血缘关系才有了指手画脚的权利。”多律弗路斯不屑道:“女人可不是罗马的公民。”

“可即便如此,她也依旧受到《公民法》的保护,而你却是个被《万民法》唾弃的奴隶,只要她能找个说得过去的理由,就能将你轻易处死。”德拉乌苏斯略含深意道:“命运女神赐予了她万里挑一的出身,主人既然继承了她曾祖母的名字,这就意味着她会是执政官乃至皇帝的妻子,玛特罗娜们有多大权力,我比你更清楚。纵使帕拉斯和那耳喀索斯权势滔天,但在麦瑟琳娜面前,他们还是要卑躬屈膝地像是被释放以前。”

“……命运何其不公,有些人生在罗马,有些人却只能靠着贱卖尊严来获得一丝喘息。”多律弗路斯一拳捶地,愤恨道:“总有一天,我会让那些践踏过我的人付出全都代价。”

尤其是将他们父子推出去送死的弗拉维乌斯家族。

……………………我是分割线……………………

屋大维娅已不是第一次买奴隶,但之前都是蒂图斯是或埃利乌斯代替她去买,像今天这样亲临奴隶市场还是第一次。

因为最近没有什么大型战争,所以奴隶市场上少有带着各种帽子的战争俘虏,多半是被转卖的奴隶或是奴隶贩子们特别培育的次代奴隶。他们的小腿上涂着一种特殊的□□末,然后挂着一个木牌,上面写着个人信息。

像屋大维娅这样亲自挑选奴隶的达官贵人并不少见,但他们都是坐在被簇拥着的肩撵上,由代理人去跟那些来自天南海北的奴隶贩子进行交涉。

对于买主和奴隶贩子而言,不受《万民法》保护的奴隶只是待价而沽的商品,只要是买家提出的,不太过分的检验要求,奴隶们都没有反对的资格。

屋大维娅着眼看去,一张张麻木的脸,恍若是被摩擦多次的酒杯雕纹,似乎连五官也都跟着模糊起来。

多律弗路斯只觉得有种作呕的冲动,他是德拉乌苏斯与其妻被俘后所生下的次代奴隶。

在被弗拉维乌斯家族逐出门后,他和父亲也是被直接塞进角斗场,所以并未受过严苛的奴隶调、教与毫无尊严的上台叫卖。

搁在饱经风霜的埃利乌斯眼里,多律弗路斯是个再幸运不过的奴隶。

无论是弗拉维乌斯家族还是克劳狄家族,都是相当不错的去处,所以埃利乌斯很好奇德拉乌苏斯父子到底是犯了什么错,才会让韦帕芗.弗拉维乌斯将他们毫不犹豫地送进角斗场。

“如果是在共和国时期,他们早在韦帕芗回罗马前,就已经人头落地了。”屋大维娅在埃利乌斯前来询问德拉乌苏斯父子之事时,搁下这么一句话:“罗马人从自由民变成独、裁者的囚徒,而奴隶们却靠着独、裁者重获得自由。”

“你不觉得很讽刺吗?共和国时期发生了三次奴隶起义,但在帝国时期,一小部分奴隶却比罗马公民过得还有人样。”

埃利乌斯深深地低着头,表示他已经听懂了屋大维娅的警告,不会再过问他不该过问的事。

蒂图斯倒是早早地看出屋大维娅对多律弗路斯的态度很不一般,警告蒂塔不要随便接近多律弗路斯。

“凭什么?我可比多律弗路斯提前侍奉女主人,他怎么可能取代我的位子?”蒂塔十分不服气地同蒂图斯顶嘴道,结果受到了蒂图斯的严厉警告:“他当然不可能取代你的位子,但是对于女主人而言,多律弗路斯可比你有用的多。”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