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蝙蝠侠同人)[Batfamily|综]黎明止息在荒废的机缘上(142)

作者:菜馅的团子 阅读记录

“我希望我的父亲能够有退休的一天,是开开心心地心甘情愿地退休,而不是以某种英雄的方式谢幕。那个时候他可能已经两鬓花白了,但是肯定能够发自内心地真挚地笑一次。”

“我希望我的兄弟们无需再继承披风与衣钵,不用再过双重身份的生活,你们可能某一天会突然感觉到生活无聊无波,追忆起年少时热血沸腾的冒险经历,但回过神来,还是更加欣慰于安宁与平静。”

杰森亲了亲欧萝拉的嘴角。

“会有的,总归会有那么一天的。”他这么说道,虽然这绝对会是一个需要很长很长时间才有可能兑现的承诺。

“而太阳,明天又会重新升起。”

作者有话要说:被花洒淋了一身冷水,是我的真实经历……而且两个手的数不过来了,惨兮兮

打脸来得猝不及防,前面还在吐槽BVS和美队3急转直下地就突然打起来,自己写的时候发现是真的根本编不下去,这个问题以我的智商我觉得就是无解的(毕竟现实生活中也没有超英不是?)

☆、第 54 章

“出于渴慕真道、明辨事理的愿望,现拟对下列各条进行公开辩论,并希望不能参加口头辩论者提出书面意见。

以忒弥斯之名,女神在上!

义警不应以冠冕堂皇的法律之名成为政治的工具与武器;

如果民众连伤害了自己的小丑的真名都没有权利得知,那么他们也没有自己要求保护自己的英雄公开身份;

要求义警们在行侠仗义时还要瞻前顾后,要求义警们在拯救众生时必须一个不落,这是当下情景的电车难题,除非义警自己,否则没有人有资格因此而责问他们;

当法律说“精神病人应当被宽恕”,它指的一定不是小丑这样一个人;

小丑没有精神病,他具备完全行为能力,他的一切恶行都是出于强烈的个人主观意愿,并非神志不清;

小丑是一个反社会分子;

小丑触犯了共计五十二条法律,手上共计有两百八十六条人命,伤残与经济损失不计其数。以下为小丑十一年所犯罪行的记录,另附相关证据。

疯狂的城市造就了疯狂的小丑;

应该被审判的,是哥谭;

……

忒弥斯自愿蒙起了双眼,却有小人在一旁贼眉鼠眼,臆想偷走女神的束棒,他一定没有力气去触碰那神圣的天秤,却还狂妄地想着拿到束棒的自己能变得力大无穷;

女神看见了,却没有摘下蒙眼布,因为不忍卒读;

一只丑陋的猫头鹰,竟然妄图假扮雅典娜的爱宠?却只敢深夜畏畏缩缩,却不敢在傍晚昂起胸膛起飞。

多么可笑?

多么可笑!”

哈迪斯关掉了手机新闻的界面。

今天一大清早的时候他看到了也听到的,贴在哥谭警局的墙壁上的那张大字报,一条又一条写得触目惊心,就算不是哥谭人都要义愤填膺了,更不要说是天天生活在反派搅局下的哥谭市民。

所以这到底是出自谁的手笔?哈迪斯也是一头雾水,看了一大堆手机新闻里的营销号信誓旦旦有理有据的分析、每一篇的分析结果都不一样之后,他更加是摸不着头脑了。

有人说是蝙蝠侠,因为哥谭的都市奇谈都是出自蝙蝠侠;也有人说是神奇女侠,这充满希腊风格的行文很难让人不联想到这位女神;

更离谱的是有人发帖坚称是美国队长,他晨练的时候遇见了美国队长出现在了哥谭警局附近,哈迪斯看了看下面的读者评论,好极了,没有一个人相信,美国队长出现在哥谭,搞笑的吗?

不管了!小男孩觉得自己不甚聪明的大脑处理不了这么复杂的信息,反正这宣言写得好是真的就没错了!

……

“铺天盖地、隐天蔽日的大洪水褪去之后,唯一得以幸免存活的是丢卡利翁与皮拉夫妻,两人在半荒废的忒弥斯女神的圣坛前跪下祈祷。”

“女神说,把母亲的骸骨往后扔去吧。洪水过后的荒芜与废墟之上,正义的神谕之下,新的时代得以开启。”

帕米拉似笑非笑地坐在欧萝拉的桌子上,居高临下地看着她,听欧萝拉面无表情且不仔细听会觉得语气毫无起伏地、讲述一个似乎与当下完全无关的、妇孺皆知的神话故事。

“文笔不错?”

欧萝拉笑了笑,狡黠地似是非是:“谁和你说是我写的了?这锅我可不背!”

“你好像格外偏好希腊神话。”帕米拉做出一个点评,嗯,没什么意义的点评,“不过,里面居然没有提到我的名字,还真是让我受宠若惊呢!”

“你不是坏人,帕米拉。”

帕米拉扬手一挥,欧萝拉摆在桌面的那一盆风信子就扭了两下腰,真不知道这胖胖的跟个洋葱头似的的小家伙是哪里来的腰,也真不知道从哪一朵小花儿上竟然让人看出有点得意洋洋的傲娇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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