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楼同人)林府长女[红楼](133)

乔二英不惜暴露都要夺取帛书,可见这份帛书极为重要。

林云星重新将帛书打开,竟然是一份合约——甄应嘉与隐的合约。当初隐出手灭江氏,林云星以为隐是被买凶的江湖杀手组织,可这份合约却告诉她,隐是盐案的直接参与者,私盐的受益人之一。帛书清楚地写明了隐能够从中取三成利,代价是为私盐保驾护航。

林云星心中生出了更多的疑惑,隐只是一个江湖组织,凭什么能够与甄应嘉合作,还分三成那么多?最重要的是这份合约竟有甄应嘉的私印。

甄应嘉行事谨慎,与盐商接触从不亲自出面。相互之间的合作也不会落下任何纸质的东西,以免将来成为罪证。隐竟能够让甄应嘉同意在这份盟约上盖私印,是何等怪异。甄应嘉的私印堂而皇之出现在了上面,隐留下的印鉴却是一个名不见经传的人。

林云星不曾直接涉入朝廷之事,但朝廷的邸报她每一份都看过。朝中但凡有些身份的官员和勋贵都了解过。她不曾直接入江湖,但在江湖上的消息也算灵通,这个人在江湖上亦是无名之辈。

可以主持隐这样一个强大的组织,幕后之人不该是无名之辈。然这印鉴上的名字,林云星却不曾听说过。

能从甄应嘉手上分三成,与甄应嘉定下这份合约,这个人若没有相匹配的身份,可不合理。能够与甄应嘉谈成这份合约,对方的身份就不能低于甄应嘉太多,除非这个人是某个人的代言人!

那为什么甄应嘉会同意与一个傀儡一起签这份合约?如此,对于甄应嘉而言风险岂非太大了!或者说隐的幕后之人身份比甄应嘉更高,且不止高出一点。

这样就更奇怪了,比甄应嘉身份高,能与他合谋,最可能就是大皇子。但甄家富贵皆系于大皇子,他们甥舅之间没有必要签这份合约,毕竟这份合约不能露于人前,根本不能作为保障,起到任何约束作用。

且若是甄应嘉与大皇子的合约,绝不可能大皇子三,甄应嘉占大头的七成。

拿到了这份帛书,林云星不免又想到了账本。账本记录了每个参与私盐贩卖盐商运盐数量,去向——

是了,盐商是先向甄家交钱,然后取盐贩卖。甄家先拿钱,没必要去管盐商贩盐往何处。总量卡在他们手里,盐商处于下线,根本不能绕过他们拿盐。这本账册若是甄家或隐藏在甄家身边之人记录,应该是记录甄家给每个私盐盐商派了多少量,而不是盐商运盐数目。

“这个证人是隐的人!”林云星忽然道。

“隐?”柳湘莲一愣。

“隐与甄应嘉定下合约,为私盐保驾护航,可以分三成利。他们借着为私盐护航统计盐商贩盐数目,是为了和甄家拆账。”林云星道,“隐的那部分是甄家直接给的,但隐信不过甄家,所以记了这本账册,以方便向甄家抽属于自己的三成。”

“既然是隐的人,人证为何会将账本交给大人?”柳湘莲好奇道。

“有两个可能,此人在隐内部招惹了麻烦,急于上岸脱身。可老话说上贼船容易下贼船难,若是一般麻烦,谁敢背叛隐这样的杀手组织?其二,隐与甄家之间出现了矛盾,他们要借官府对付甄应嘉,故意放出了账册,却没料到放出来饵不太听话,除了账册,还多带这份帛书。”

林云星余光瞥向乔二英,乔二英的毒牙已经被拿掉,这会儿很有些等死的意思,一直闭口不言。

“那本账册只能从盐商入手,进入下一步调查。可是这份合约,却能够明证甄应嘉就是幕后黑手,还牵扯出了隐,收获不小。”

听到这句话,乔二英脸上突然露出了一个奇异的笑容:“这份证据你们是送不回京城的!林姑娘若够聪明,就将帛书交给我,放我离开。凭借账册,拿下那些盐商,足以指证甄应嘉,向皇帝交差。若不然,隐会不计代价将你们父女杀死在扬州。”

“迟了!”林云星将帛书叠好,放进腰间的荷包,“若我没有看到这份帛书,还好说。可我既然看到了,隐又岂会乐意掌握着自家把柄的人活着。不管我交不交出这份帛书,眼下都是隐的头号刺杀对象了。”

乔二英有些意外,似乎不太明白林云星的反应。

“按照你们的原计划,应该有什么办法让甄应嘉即便入罪也不会供出隐,当然前提是甄应嘉不会知道被你们出卖。一旦他知道真相,就不会相信你们任何承诺,若落网,自然也会拉你们下水。你们如今是投鼠忌器,想要阻止甄应嘉拼命,就要改变借刀杀人的计划阻止我们查下去。或者干脆再弄一桩灭门案,抹去盐案罪证,以取信甄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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