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漫同人)我对承太郎一心一意+番外(106)

作者:月云漓 阅读记录

原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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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份记忆继续了下去。

在我三次从警局逃走,遇到埼玉之后,埼玉不得不相信命运,收留了我。

我跟他一起生活的时间其实并不算很长,只有短短6个月而已。

而且他也不是什么我的青梅竹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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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从法律层面来讲,他是我的监护人。

简称:我在这个世界的爹。

阿赖耶,史无前例的地位大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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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埼玉本人彻底拒绝这个称呼,并且表示对我的收留只是暂时的,等到我差不多好一点,就该去哪去哪。

不过整整半年的时间,他也没真的赶我走。

我像是一只被养在家里的野猫一样,愿意走愿意留都没人管我。

并在这个期间认识了跟我年龄相同的两个女孩子,得知了学园都市的存在。

在与命运相遇的第六个月,我遇到了这个世界的特产——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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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初次遇到的怪人并不很强,只是个变异的人类,似乎是跟自己养的宠物蛇融合后产生了变异。

不过人身蛇头,有毒加上可以无限延伸的脖子......这组合真的是认真的么。

虽然丑,但是对于三个小女孩来说,已经算是一次很大的危机了。

然后也就是在那一次,我突然觉醒了超能力,拥有了可以免试进入学园都市的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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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为御使御行的超能力发动时,我可以操纵两体‘御史’为保护自己而战斗。

这两体御史我还真的蛮熟的。

一个叫阿周那。

一个叫迦尔纳。

设定上好像是对兄弟来着。

附,使用说明:两个一起召唤的时候,会因为兄弟吵架(?)而无法对敌,所以最好分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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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有话要说:

立香:青梅竹马???我信了你的邪啊!

达芬奇亲是第一个知道立香跟埼玉关系的人,不过屏幕上的情报星尘十字军是有看到的

但因为并不是什么重要相关的信息,所以大家心照不宣的没有告诉当事人(。)

第4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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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确定了自己拥有超能力后, 我收到了学园都市的入学信。

完全不可爱的我自己把这件事告诉了埼玉,得到了对方毫不在意的,“啊, 你要走就走嘛, 走的时候记得把给你买的衣服什么的带走。”

我没有推辞。

毕竟小女孩的衣服, 留给他也就是卖个二手,也收不回本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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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虽如此, 但我到了学园都市才发现埼玉不知道什么时候往我背包里塞进去的他自己的钱包。

我打电话问他,他只说不小心放错了, 不过反正重要的证件什么的都因为他打算洗钱包而拿出来了, 所以也不用我还了。

真是拙劣不堪的谎言。

但年少时的我没有拒绝。

我不知道那个我当时怀着的是怎样的心情。

总之, 那个钱包现在还被‘我’好好地收在宿舍的抽屉里, 里面的钱似乎一分都没动过的样子。

七八年过去了, 里面的钱也不知道现在贬值成什么样子了,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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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学园都市过得还不错。

考试评级为LV4, 由于能力特殊被雾之丘女子学院录入,排名在年级前十,很轻易的得到了奖学金的奖励, 以及免费入住学校特别宿舍的权利。

而后我在学园都市外认识的两名少女也进入了学园都市。

她们先后觉醒了超能力。

她们两人一人名为京研春三,代号脑力扩展,能力好像是能够增加思考速度什么的,是适合成为研究员的超能力。

另一个名为广濑樱, 代号明光相对,能力是能够通过踩着别人的影子控制别人的动作。

事实上,本质上来讲, 这两人才是我的青梅竹马——

从我十岁开始一直到现在,我们一直在一个班级、一个小组——

甚至连宿舍都紧紧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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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我们先把其实并不算非常有趣的校园生活放到一边。

我基本上看到这里只有一个非常想问的问题。

——为什么你们学园起代号都这么羞耻啊???

虽然中二的时候的话我大概也会觉得很帅......

啊, 我承认现在我也觉得很帅!

但是如果光明正大被人叫这种外号!尤其是当着熟人的面被叫的话,我还是会觉得很羞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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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言归正传。

自那之后我跟埼玉的联系就剩下每年大霸星祭的时候我邀请他来学院。

以及差不多三个月左右一次电话。

电话内容基本都是:

我:是我。

埼玉:哦。

我:最近怎么样?

埼玉:啊,就那个样子啊......没什么变化。

我:哦。

然后挂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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