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同人)天字一号病秧子(101)

作者:古十四 阅读记录

“我只知道你不是一个冒险的人。”李燕北沉声道:“可以。”

两个人把自己全部的筹码都放在了赌桌上,左右一个觉得自己胜券在握,一个已经不再怕输。

看客们也只会叫好,恨不得所有的人都能这么豪爽,给他们茶余饭后多添几笔谈资。

很快他们就知道为什么了。

周怀瑾突然望向了窗口,陆小凤第一时间看向了他,然后他们一起见到了满天的鲜花,它们飞舞着,甚至飞进了屋子里,黏在了周怀瑾的脸颊上。

他伸出手,帮他摘下了那一瓣花,也看清了花后走来的那个人。

他走的很慢、很慢,但却不是步履蹒跚的那种慢,他走的每一步都很坚定,他的眼睛盛满寒星,任谁也看出他现在的状态十分的好,那些流言蜚语并没有对他造成任何的影响,他的心坚定依旧。

一个在楼上,一个在楼下,却心有灵犀一般在半空中交汇了视线。

周怀瑾回过身,撞进了陆小凤的怀里。

他低声道;“我仍是只能接一剑。”

叶孤城已经上楼了,陆小凤看着他,心中莫名的平静。

有时候有些事一剑就够了。

叶孤城是来找人的。

现在这个时期能被他找上门只有唐门的人。

楼里的人还没见着两个绝世剑客的比斗,倒先一饱眼福了叶孤城的成名绝技“天外飞仙”。

叶孤城走了,他不必把人杀死,只需要废掉唐门子弟的手,这个人就算是“死”了。

李燕北显得很沉默,即使他已经做好了失去的准备,但是没有人想真的失去自己的一切。

尤其是他曾经站到过高位,知道在顶上的滋味。

叶孤城那一剑坚定了很多人的信心。

至少这城里的骚乱平息了。

周怀瑾有点想笑,他也真的笑了,对陆小凤道:“我觉得他应该答应借房顶。”

“为什么?”陆小凤忍不住问道。

“因为他拥有乱的力量,也拥有不乱的力量。”周怀瑾慢慢道:“我要是他,我就该准备好全部的弓箭手,一夜过后,这个江湖将会平静许多。”

“但那也会无趣很多!”陆小凤先是笑道,然后又看向周怀瑾:“你不是不喜欢杀人?”

“我不喜欢死亡,也不认可混乱无序。”周怀瑾道:“但谁说天子的话不是金科玉律?”

“他确实有这个权利。”陆小凤点点头。

“但是他不会真的这么做。”周怀瑾叹口气:“以暴制暴才是真正不可取的事情。”

作者有话要说:唉,今天的脑子都用来写儿歌了,所以说当初我选修儿童文学的时候到底在想什么!

第五十二章

叶孤城又走了,但是他们亦不必费尽心思的去找他。

就在他们吃过饭准备出发的时候,一个和尚拦住了陆小凤。

他是来报恩的。

“我并不认识你。”陆小凤道。

但是他们都认识一个人——霍天青。

珠光宝气阁散了,霍天青也被接回了天禽门,世人以为他也死了,还是死在了陆小凤手上。

这很荒谬。

但又有几分道理。

一个人长久的不在江湖中出现,很容易就被人忘却,假使这个人再有名气一点,还有人找一找,找不到的,自然就是死人了。

这就是江湖。

和尚给了他们一条染着血迹、还带着脓水的布带。

那东西散发着一股不可言喻的味道,比臭鸡蛋还要难闻。

因为那上面还残留着一些毒液。

这样一条布带没有人愿意要它。

但此刻对于陆小凤来说,他的确意义非凡。

因为这条带子的主人是叶孤城。

城内当然找不到鼎鼎大名的白云城主,因为他真的躲到了荒郊野外去!

陆小凤微笑着收下了布带。不论这个人为什么而来,都给他带来了一些线索。

周怀瑾叹道:“果然是价值连城的宝贝!”

谁不知道自春华楼一剑之后,压叶孤城的人取得了压倒性的胜利。

这条带子不仅能使人致富,还能化作催命符。

无论如何,见叶孤城的机会就摆在眼前,他们于情于理也该去见一见。

阴暗潮湿的一间矮屋子,很宽阔,却照不进什么阳光来,空荡荡的只留有一床、一桌、一凳而已,衬得唯一一豆灯火更加的昏黄黯淡,还没有外面的月亮亮堂。

屋子里都是土,在这样的屋子里很难保持衣服的洁净,随手一刮便抓得半张蛛网,轻飘飘的坠落,那蜘蛛也不知去了何方。

这样清冷的庙是叫人很寂寞的,尤其是周围风声不倦,更显得这里的荒凉。

叶孤城躺在那狭小的木板上,他连翻身都难以做到,因为这年久失修的床榻已经经受不起任何的折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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