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武侠同人)天字一号病秧子(141)

作者:古十四 阅读记录

他从前最讨厌躺在床上什么也不做,可如今却也觉得这样的日子并没有多难捱。

帘子再次被掀开,陆小凤端着一盆又黑又黄的东西走进来。

“这是什么?”周怀瑾戳了戳,有的硬着,有的已经软乎乎的了。

“这边的特产水果,梨和柿子。”陆小凤拿出小刀切开一半的柿子,里面是浓稠的浆汁,嗦一口,凉凉甜甜的,还有艮艮的果肉,舌头都要鲜掉了。

冻梨化开了都是浅褐色的汁水,沾到手上有点黏,这个不能切也不好切,最好整个吃,先要开一个口子,吸里面的汁儿,吸得差不多了,咬一口果肉,口感绵软,咬起来还有点儿脆,还沙沙的,是果肉里面细小的颗粒,和菇娘儿口感还不一样,也很好吃。

这就是拉哈苏了。

作者有话要说:东北还有一种好吃的水果叫甜杆儿,细细的,手指粗,和甘蔗类似,但没那么硬,是翠绿色的,很甜,叶子有种青草的清甜味儿,咬一节很轻松,脆脆的,嚼起来是想象中的那种蜂蜜该有的甜味儿,汁水充沛,我妈不拦着我,我自己一下午能吃五六根。

东北锅包肉也很好吃,这是哈尔滨特产,据说最开始是咸口,不过是真好吃。我喜欢薄一点的肉,做好了干干的,或者红彤彤的糖浆,就是有点废牙,因为肉太薄就比较难嚼。用番茄酱做的颜色比较好看,白醋就是黄白色,没那么诱人,我爸试过用柠檬汁和柳橙汁,都没番茄酱的好吃。红亮亮的汤汁,特别稠,每一片充分的裹匀了,味道好极了。

铁锅炖最常见的是玉米、土豆、窝瓜和豆角干,有的也会放茄子,然后放五花肉,最绝的其实是猪皮,但我家没人吃(除了我爸他不挑食),五花肉也要肥肉多一点,吃着才香。

同理,炖酸菜也是如此,酸菜汤盛出来,烤好的干辣椒捏碎了洒进去,就着白白胖胖的大蒜瓣,热乎乎的,贼舒服!

酸菜里面还可以放血肠,血肠我不喜欢外面的肠衣,血块掺了调料,不沾也行。

我最爱吃皮冻,用猪皮加水熬制,一头花,一头清,蘸料是酱油掺上蒜末,还可以放黄豆酱(就是东北大酱,我姥姥做的好吃),啧,那滋味!

冬天用鸡蛋和大酱炸好鸡蛋酱,鸡蛋见块,上面浮着油,秋天晒干的萝卜干、大白菜,过水攥干,配上葱和干豆腐,一卷,噫!滋儿啊!

我还喜欢啃骨头,一定要肉很少那种,炖的有滋有味,骨髓贼香!然后加了土豆和山药,要很面很面那种,多出来部分要碎成糊糊,沾在肉上,入了味儿了,拌饭吃好吃。

馋了馋了,口水都出来了(><)☆

大家来东北一定要尝一尝啊!ps我们吉林菜量确实挺大的,点菜往少一个人的数量点,不然真吃不了!

第七十三章

他们在拉哈苏呆了十天左右,然后依依不舍的离开这里。

主要是周怀瑾在这里真的呆不下去,他从没来过这么冷的地方,再待下去要冻坏了。

他们打算转战西北,那里没这么的冷,而且烤全羊也很不错,陆小凤刚好还有朋友在那里。

周怀瑾笑道:“应该说,这天底下哪个地方没你陆小凤的朋友?”

陆小凤也笑,手里拿着在拉哈苏买到的高粱酒,赶路的时候喝一口,寒冷就被驱散了。

他把酒抛给周怀瑾,周怀瑾一手抓着缰绳,用嘴咬开塞子,灌了一口,抵在胸前盖好盖子,又给陆小凤扔了回去。

他俩就这一个皮水囊,你一口我一口,喝一口嘶一下,被辣的几乎要冒汗。

陆小凤的朋友待在一家赌场里,据说他现在是赌场主人的小舅子

但是他们先被三个穿着绿袍子额古怪老头拦了下来。

“九天十地,诸神诸魔。”

陆小凤已经认出了他们是谁。

他们就是昔日昆仑大光明境小天龙洞里面的“岁寒三友”——寒梅、孤松与枯竹,可是他不知道这三个人是什么时候成了西方魔教的爪牙,更不知道他们三个来找自己做什么——肯定不是要请他喝酒。

因为请陆小凤喝酒只需要带酒来就够了,何必找三个枯瘦枯瘦又凶神恶煞的老头子?

陆小凤勒住马,叹道:“几位也是来问紫禁之巅那一夜发生的事的么?”

他想不到自己哪儿得罪了这三个人,他暂时还不想找麻烦,麻烦最好也不要来烦他。

他们吃不成鱼,只好来尝一尝羊肉,还不想自己变成羊,被放在这边的火上烤一烤。

孤松嘶哑阴冷一笑:“我们不问你这个。”

枯竹接着道:“你就是陆小凤?”

寒梅最后道:“那你就是琅琊剑了?”

他们只知道周怀瑾姓周,是个很神秘的人,只和陆小凤来往,剑法先后得到了西门吹雪和叶孤城的认可,是江湖上新崛起的一名剑客,因为相貌的缘故,被那些女人家交口称赞、念念不忘的。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