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漫同人)我在哥谭当房东的日子+番外(25)

李雷将信件丢进碎纸机,然后哼着歌曲走上楼。

艾达看到李雷的样子,笑道:“看样子,你的麻烦解决了?”

“是啊。

似乎我应该请你去吃一顿好吃的才行,毕竟你帮了我的大忙。”

“我会非常高兴地接受你的邀请。”

艾达说道,“毕竟我的假期就剩下明天一天了。”

艾达这么一说,李雷这才发现自己的第一个房客任务居然就要结束了。

和起初的抵抗心理不同,李雷此时倒是有点恋恋不舍了。

第12章 这个房客……厉害!

(玖)

不仅李雷有些恋恋不舍,其实艾达自己也有点舍不得离开。

人都是有惰性的,从俭入奢易,但从奢入俭难。

在末世的时候,艾达为了自己的生存和完成拯救人类的任务,她可以游走在生死边缘而不计较自己的舒适生活。

但是从自己通过次元系统来到这个民宿度假以来,艾达的确发现自己有点爱上这种平淡的生活。

眼前这个年纪不大的男人如果生活在自己的那个世界,早就成为一个冷酷的铁血战士了。

因为如果不这样的话,他就只有成为死尸或丧尸的选择了。

但是在这里,他在自己的寓所里开着一家小公司,每天享受着属于自己的闲适生活。

而也是托了他的福,自己才可以舒舒服服地泡澡;安安稳稳地睡觉;然后每天享受不同的美食。

好在艾达是经历过残酷训练的真正战士,因此她很快将心理调适了过来。

“雷,我记得我们华夏人有句话叫‘天下无不散之筵席’。

所以,今天的别离,也许是为了他日的再聚呢?”

艾达安慰李雷,也是安慰自己,“不管怎么说,让我们珍惜最后这段时间吧!”

“那是当然。”

李雷忽然用自己的特权将客厅餐厅里的玫瑰花抽了过来,然后又让它们变得更加娇艳,“不知道我有没有这个资格邀请面前这位美丽的女士共进午餐呢?”

“为什么不呢?”

艾达接过了鲜花,“为了体现我的重视,我去特意换一套服装。”

趁着艾达去换衣服的空档,李雷也换上了自己的正装。

只不过他没有选择严谨刻板的英式西服,而是选择更加俏皮的意大利式西装。

杜嘉班纳灰黑色针织西服外套,胸口的金色珠饰刺绣给衣服带来一丝奢华的感觉;简单的牛仔裤让这家宽松款的西服更加休闲。

而当李雷走到客厅之后,没多久就看到艾达也出来了。

艾达特意换上了她那件标志性的仿旗袍红色连衣裙,只不过这次她没有搭配她的战术军靴,而是克里斯提·鲁布托的珠片拼贴高跟鞋。

看到李雷站在那等她,艾达轻转身问道:“怎么样?

我今天的打扮可还漂亮?”

“我感觉等会金丝雀餐厅的所有男人都会嫉妒我的。”

李雷不着痕迹地恭维道。

严格来说,哥谭市虽然的确是美国乃至整个美洲地区的最大犯罪之都,但是哥谭市同时也是全球最大的几个城市之一。

虽然哥谭市的整体经济在走下坡路,但是哥谭市的服务行业却在畸形地发展繁荣。

哥谭市的时尚区和钻石区还是集中了全球最顶级最奢华的购物场所和消费场所,而其中的冰山俱乐部和金丝雀餐厅就更是翘楚。

和冰山俱乐部这种略带点桃色且游走在灰色边缘的地方相比,金丝雀餐厅就要正规许多了。

这是伴随着哥谭市开埠就成立的餐厅,同时也是北美地区第一家米其林星级餐厅和第一家本土米其林三星餐厅。

所以对于哥谭市的人来说,能够在这里吃一餐饭无疑是值得隆重规划的一件事。

而对于哥谭市的上流社会来说,能不能随时在这里订到一个位置,就是显示你在哥谭市具体地位的测试标准。

李雷当然不是布鲁斯·韦恩,随时前来都有属于他的专座。

但是如果李雷提前预约,再加上稍微用点小钱贿赂下餐厅的服务人员,李雷还是能比别人稍微优先地获得一个位置。

当艾达挽着李雷的手出现在金丝雀餐厅的时候,的确让在场的绝大部分男士都略微失了下神。

无他,艾达这样的女人就像是一朵怒放的野生红玫瑰,不仅让男人喜欢,更让男人欣赏。

而艾达对于男人们或探究或窥探的目光选择无视,而是仅仅地跟在李雷的身边。

在服务生的引导下,李雷和艾达在预定的座位坐了下来。

金丝雀餐厅除了拥有号称“全美最地道和最美味的美式料理”

之外,餐厅的装修也是让其他餐厅备受压力。

毕竟金丝雀餐厅可是由小路易斯·蒂芙尼亲自设计的,而他自称“蒂芙尼蓝和金丝雀餐厅是他毕生最爱的一对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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