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漫同人)我在哥谭当房东的日子+番外(569)

可惜,我没有时间将这些东西带回去实践了,否则我能做的事情更多。

不过我已经知道我会失败,而且不仅我失败了,我还连累燕太子丹被他的父王杀死作为向秦国请罪的‘礼物’。

不过你问我会不会害怕或后悔,我不会。

有的时候,人会追求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

“这个世界已经没有多少理想主义者了,为了理想主义,我觉得我们当浮一大白!”

李雷举起酒碗,酒碗里是他特意从唐人街买来的道地白酒。

尽管都是粮食酿造的酒类,但是稻谷酿造的白酒和欧美这边采用小麦酿造的白兰地及威士忌的口感却有着天差地别的感觉。

即便都是稻谷酿造,不同的稻谷比例及酿造地,以及勾兑技术也让华夏白酒有了清香、酱香、浓香和混合香这四大香型。

李雷这次弄来的自然是被誉为华夏国酒的茅台,而且还是非常稀罕的茅台50年窖藏原酿。

这种酒在华夏市场都属于有价无市的产品,亏得李雷当年帮了一个华夏移民,这个移民的家庭背景颇深,因此还能为李雷弄来这非常珍贵的白酒。

对于还处于战国末期的荆轲来说,酒可是非常稀罕的。

毕竟在任何时代,粮食都是非常重要的战略储备物资。

特别是在战国时期,诸国混战,那么粮食的多少几乎就能决定一个国家的兴亡了。

因此即便是国君也只是在重要庆典时期才能饮酒,对于平民来说,一辈子恐怕只有几次喝酒的机会了。

荆轲虽然不差喝酒的机会,但是如此浓郁的白酒却还是第一次喝。

饶是自诩杯中之王的荆轲在第一碗茅台原酿的刺激下,整个脸都红了。

“这才是酒啊!”

荆轲感叹道,“清如水,却烈如火。

小小一碗却仿佛水与火的巫术极致。

李雷先生,是不是到了你们这个时候,这酒已经是人人都喝得起了?

想来,这个时代的人都能吃饱肚子了吧?”

“这酒的价格算是比较昂贵的,但是便宜点的酒还是人人都喝得起的。”

李雷倒是没有瞒着荆轲。

荆轲也能理解,窖藏50年的好酒当然不是人人能享受的,但是只要人人都喝得起酒就足以证明这个时代的人很富裕,粮食也很充裕,否则哪个国家敢拿出粮食来酿酒。

“这个时代酿酒的粮食很多,除了我们常见的五谷之外,西洋酒则多用小麦、葡萄酿造,此外还有用红薯、玉米及其他水果酿造的。

可惜荆轲先生所处的时代没有玉米和红薯,否则人人一碗热饭还是有的。

那红薯、玉米、土豆三物对任何一个农耕文明的国家来说无异于天赐的礼物,如果再配上现代的农业机械和农业培育知识,吃饱肚子才能实现。”

“说到底,从商周开始,我们追求的不过就是吃饱肚子。”

荆轲叹道,“可惜肉食者们见到的都是自己的那点点利益。

对他们来说,自己的威风才是最重要的,至于那些个黔首能否果腹却似乎不是这些肉食者考虑的事情。

如果给太子丹一些时间的话,燕国未必不能做到更好。

可惜秦国已经走到了前面,燕国已经没有机会了。”

“阁下既然已经知道燕国没有机会,那又何苦继续去刺杀秦王?

何况你的刺杀不仅没有阻止秦国,反而还惹来燕王杀死太子丹以求自保。”

李雷忍不住又劝了一次。

“莫非阁下以为太子丹不知道刺杀失败带来的后果?”

荆轲反问道,“这次刺杀不仅在下抱着必死之心,太子丹亦是如此。

即便某侥幸成功,面对秦国的滔天怒火,太子丹也知道自己绝对无法苟活下去。

我与太子丹无非是想求一个时间,一个让燕国有机会获胜的时间。

可惜,我已经知道这个机会没有了,那么我的刺杀也没有任何好担心的了。”

“看来我是没有办法劝阻阁下了。”

李雷叹息道,“那把匕首就算是我赠予阁下的礼物吧。

虽然我不认同你的做法,但是这算是我向一个勇敢的理想主义者的致意吧。”

李雷和荆轲喝了许多酒,李雷甚至不知道荆轲是什么时候离开的。

他只模糊记得自己似乎被人灌了一些温水下肚,然后脑袋似乎清明了许多。

等再灌了几碗温水之后,李雷才觉得小腹一阵窘迫,跑到厕所爽快一番之后,李雷才看到滨田宏和泰德一人一公仔熊在地下室的客厅里看着自己。

李雷看了下地下室有些凌乱的现场,颇为尴尬地说:“我们不是都习惯在最后一夜给房客送行么?

我刚好与那荆轲有些知心话儿,故而喝了点酒,不妨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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