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同人)[综]把酒问仙(75)

然而这样一种人又莫名的有种奇异的魅力,让江湖中大名鼎鼎的九现神龙戚少商忍不住出言结交, 愿意将自己的位置拱手让人,尊称他为大当家的。

和有情有义, 重情重义的戚少商比起来,顾惜朝为人不免凉薄偏激了许多,但东向燕却能公正的评出一句。

顾惜朝之魅力,可不就在这亦正亦邪的一股子偏执上头吗?

人若无脾气,那此生与蝼蚁何异?

戚少商可能正是喜欢这辣口的,不爱那清淡似水的。

对于他的评价,戚顾二人一无所知,不过旗亭酒肆初识之后,这两个一如东向燕所预言的那般,意气相投就差引以为知交。

戚少商甚至亲口邀请他前往连云寨,顾惜朝当然不会拒绝。

按照东向燕的行程,他没在此处落脚,那么就一定是想办法混进连云寨了。

顾惜朝眼底划过一丝冷光,令远处的东向燕背生寒意。

大人,你可别叫属下把人抓到!不然……

不然什么?东向燕反正是一点儿也不想知道。

连云寨里的工作除去倒夜香,剩下的就是在厨房打杂,东向燕手里头正刷洗着萝卜,听了一耳朵大寨主戚少商的事迹,厨房大娘显然相当崇拜大寨主,话里话外都是可惜自己没个女儿,不然送给寨主做妾也是好的。

东向燕不予置评的将洗好的萝卜端到灶台边,冲里头的打个招呼,就跑到水缸旁边盛了些水洗脸洗手。

这份爱干净的劲儿,早让不少人瞄准了他,若不是他只是个倒夜香的,活计忒腌渍,早有人忍不住打听他有没有长辈,换言之,有定亲的人家了吗?

俗话说一白遮三丑,东向燕皮子白,人长的俊,干活又麻利,早不知招了多少人的眼。

因为他看起来实在不像是普通人,倒和那些落魄的世家子弟差不多,然而阮明正观察了好半天,东向燕若不是用词十分讲究,单看他和那些粗人随口聊天打屁,话到兴起还抠抠脚的样子,那真是一位出身乡土的普通老百姓,顶多长了一张好脸。

但是几次观察都没得出像样结论之后,阮明正心中存疑,有意去试探试探他,可时机不巧,大寨主回来后带了个“大当家的”,这让连云寨里的赛诸葛不得不暂时将目光从东向燕身上移开,好好审视一下这位被大寨主看好的弱质文人。

在他放下对东向燕的关注的时候,他没看见,那个正在粗鲁的喝着酒的人眼里划过的一丝笑意。

叶孤城不禁叹道:“你这样肯定会遭嫌弃的。”

东向燕不以为然的晃晃酒瓶,“有人嫌弃我我又不会少两块肉。”

叶孤城顿了顿,实在没忍住将自己一直以来都有的疑惑诉说出口。

“你本凤子龙孙,出身不凡,为何……为何一点儿也不讲究?”

须知白云城主出则有鲜花铺路,随身有四位剑婢捧剑,奉茶执行一切俗务,即是知己也是宿敌的西门吹雪更有自己的规矩,比如日落之后不见客,比如杀人之前必当沐浴焚香,比如打理自己之时,必找妓院里最漂亮的女人给自己修剪指甲,清洗头发。

东向燕论地位甚至在他们之上,但是他看看喝着外面十文钱一坛的浊酒还津津有味的东向燕。

非常怀疑此皮之下是否藏了一只妖孽。

东向燕没好气道:“是了,是了,我没你们讲究行了吧?”

其实东向燕比许多武林人要爱干净许多,这得益于多年以来的习惯和在皇宫里面度过的幼年时期,像是平时他就很注意双手和面上的整洁,一直清清爽爽干干净净,至于为何叶孤城会生出疑惑,那只能说他以及他们都太讲究了!

东向燕深知有些人就爱摆排场,倒不是炫耀,而是符合身份,原本东向燕也有这个资格,甚至可以闹的更大,但他骄傲的认为,光自己一个就已经十足的有排场了,所以不需要过多的装裱分去爷身上的光彩。

如此自恋的想法,叶孤城当然是不得而知,但这不妨碍他大多时候都会因此皱眉。

哪怕江湖儿女不拘小节,东向燕有时候都做的太离谱的,起码叶孤城不认为为了摆脱怀疑需要抠脚!

东向燕不以为意的撇撇嘴,顶多事后洗手嘛,人生在世谁没抠过脚?没抠过脚的人生是不完整的!

论从没抠过脚,人生不完整的早死叶孤城此时心理阴影的面积有多大?

东向燕拍拍手,伸伸懒腰,话归正题:“我已经争取到大寨主洗澡时给他送水的工作,有必要的话我还可以留在里头服侍,戚少商并非真正的剑客,没有剑不离身的习惯,所以我完全可以趁机把剑偷走,然后换一把假货。”

叶孤城面无表情:“我持保留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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