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童话]森林里的女巫小姐(66)

作者:荫辛 阅读记录

她把安妮当成与丈夫共同的女儿。

“安妮,”艾瑞儿给了小女孩一个大大的拥抱,收紧手臂,把她掂起来量了量,惊喜道:“你长胖了啊,看来露易丝夫人这几天没少给你做好吃的。”

安妮知道之前是这个姐姐在街边救了她,才让她能有机会遇到妈妈,被露易丝夫人养了一段时间,她逐渐有些开朗,不再像从前那边怯生生的惊惶。

她带着亲近姿态的在艾瑞儿怀里蹭了蹭,轻轻点头:“妈妈做饭最好吃。”

虽然看起来还有些认生,但这声“妈妈”已经叫得很顺畅了,显然,在露易丝夫人这里,安妮过得非常不错。

露易丝夫人腿伤未愈,坐在轮椅上被贝珊推出来,面上温柔如水,眼神比上次在医院时鲜活了不少:“医生说她长期营养不良,胃也不太好,我如今腿上有伤,很多事都做不了,就让人在院子里支一个小炉子,给她炖些汤喝。”

看着她略带忐忑的表情,白露和艾瑞儿都笑了,无论是安妮,还是露易丝夫人,都很努力的在她们这个回访志愿者面前表现出相处和谐亲密的画面。

她们真心想成为彼此的家人。

于是……在那张回访评价表上,艾瑞儿郑重打上满分。

艾瑞儿和白露走后。

露易丝夫人坐在轮椅上目送她们离去,树叶沙沙作响,她轻声道:“呀,起风了,今年的冬天来得很早啊。”

安妮小声问:“妈妈冷吗?”

说着,就要推轮椅进屋。

“我的意思是……”露易丝夫人看着女儿担忧的小脸,笑意加深,眼角的细纹越发明显,“该给你买几件冬衣了。”

她有女儿了,今年的冬天就不能像往年那样随意过了。

需要提前订购足够多的炭火和木柴。要找相熟的猎户留下最好的鹿皮给女儿做靴子,康斯城冬天多雪,靴筒要做得高高的,才不会漏雪进去……

还要多备些肉食和蛋蔬,一旦雪天来临,郊区进城的道路结冰,食材就不好购买了。安妮太瘦,须要多进补。

丈夫去世那么多年,露易丝夫人头一回觉得,冬天也没有那么难捱了。

安妮伏在妈妈身上,露出纯真的笑容,她没理由不笑,露易丝夫人一出现,她兵荒马乱流浪的童年就结束了。

而她的未来,才刚刚开始。

艾瑞儿走在街上,也在笑。

她想起刚才把安妮拉到一边说悄悄话时,女孩脸上洋溢着的幸福,她对她说:“我以前一见到火柴就害怕,但现在不了,妈妈每天晚上都会用火柴帮我把壁炉点起来,夜里屋子都是暖乎乎的,我以前从没这么舒服的睡着过。”

此后,关于火柴的回忆,就不再是毒打、饥饿、路上行人的呵斥与白眼……而是一个个温暖安宁的夜晚。还有妈妈轻哼的哄睡歌谣与温热怀抱。

露易丝夫人会是一个极好的妈妈。

……

康斯城郊区的风景是远近闻名的秀丽,四季都有不同的看点,每年都有不少画家、作家、艺术家……慕名而来采风,罗宾森小姐也是慕名者之一。

她的新小说《预言者》是一部女性成长类小说,里面有很多关于场景的描写,为此她这段时间跑了不少有名的景点,只为给文字多增加一些代入感。

这一片郊区是大块大块的农田,一垄垄田地像方块格一样整齐排列,看得十分赏心悦目,但真正有心去欣赏的人却不多,农民们赶着在雪天来临前收割最后一批蔬菜,大半高价卖出去,换来钱币置办过冬的棉衣,小半留下做腌菜,慢慢吃,冬天就不用花钱买菜了。

罗宾森小姐虽然身上多少带些阳春白雪的味道,但并不是个娇柔的性格。

观望片刻,见一位看上去十分瘦弱的农民婶婶忙得满头大汗、粗气直喘的样子,便忍不住上前搭了一把手。

“妮儿,今儿可辛苦了,快来喝碗水。”把最后一颗大白菜放进背筐里,农民婶婶感激又心疼地递来一碗水。

农民婶婶是从外地嫁过来的,口音偏软,罗宾森小姐很喜欢她的腔调。她自己父母早逝,从小在住宿学校里长大,听着这声妮儿,便觉得格外亲切。

“哎……就来,”罗宾森小姐乖乖应道,也学来对方一副糯软腔调。

“婶子,这一季的收成算好吗?”

这一闲下来,就忍不住唠嗑。

农民婶婶端着水碗笑了笑,扳着手指给她算着:“这几天一共收了五麻袋土豆,二十来筐白菜,十几筐萝卜,还有一些冬小麦……这个时节蔬菜价格比以往高,除去自留的那些,大概能赚三四个银币,差不多够过一个冬天了。”

罗宾森小姐怔愣:“这些就够了吗?”

她虽然一个人在外独自生活了很多年,但还真没怎么吃过生活的苦。

最早的时候有父母留下来的遗产支撑着,后来她早早暴露出在文字上的天赋,其实没有写《南希夫人》之前,她已经用别的笔名在报刊上投稿很久了,光是稿费就足以支撑她平时的开支。

长这么大,她摔过最重的跟头,还是在初恋这件事上。

但对方也不是什么坏人,只是门不当户不对,最后勉强也算是和平分手。

农民婶婶又笑了:“我们乡下人冬天大多都在家里窝冬,不怎么干活,也吃不了多少粮食,柴火都是在山上捡的,也不用花钱买,就是家里老人孩子置办冬衣要花些钱,偶尔再买一些肉给家里打打牙祭,旁的也没什么了。”

罗宾森小姐抿唇,当初为了《南希夫人》最初的情节设定,她专门找关系跑了一趟战区,她是知道这个世界上有很多别人难以想象的穷苦的,但她没有想到……在康斯城,在格林帝国的首都,郊区的农民竟也没能过得太好。

她突然觉得,自己笔下的人物和故事还是不太接地气。

决定了,下本书的主角就写农民!

喝完水,农民婶婶也歇好了,她向同村的邻居借了辆牛车,挥别罗宾森小姐,把一筐筐码好的大白菜运回家。

罗宾森小姐便慢慢从田埂换到回城的小路上,这里离城内不远,她就没有租马车,想再看看沿途的风景。

走着走着,忽然身后一阵马蹄声响,她急忙往旁避让,不多时,有人骑马从她身旁掠过,光从背影上看,就知道肯定是一位骄奢的富家子弟,乡间多土路,马匹飞掠而过,那富家子弟也不知道减速,激起一片飞扬的尘土。

被尘土尾气浇了一头一脸的罗宾森小姐:“……呸呸呸!”

贵族子弟什么的,果然最讨厌了。

想起刚才辛苦劳作还很穷苦的农民婶婶,罗宾森小姐心里越发不平起来。

正愤懑间,就见前方画风突变,土路两旁的菜地里突然冒出七八名蒙面的大汉,团团围上去,生生把正在骑马的贵族少年拦了下来,他们的目的很明确,直白不造作,大吼道:“抢劫!”

罗宾森小姐:“……”

就说做人要低调,不能太张扬,你看嘛,这报应不就来了吗?

她正准备趁着那群劫匪还没注意到她,赶紧悄悄换条路走,目光一瞥,却发现那不知所措到快要被拉扯下马的贵族少年的脸,怎么看怎么眼熟。

脚步一顿。

咦?这不是那天那个冤种读者吗?

罗宾森小姐对凯斯·米勒的印象深刻极了,毕竟她在那么多城市办了那么多场读者签售会,也只有这一个在她面前抱着桌子腿鬼哭狼嚎,想忘记都难。

这样一来,她这脚就有点迈不开了,毕竟……那两千五百本书的尾款好像还没付清呢!

狠狠纠结了两秒钟,罗宾森小姐咬咬牙,还是决定提起裙子赶紧跑路,钱可以再赚,但小命只有一条。

再说,这群劫匪是求财的。

既然求财,那想来也不会想要背上命案,凯斯·米勒小命应该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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