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可能和地球人谈恋爱[综英美](65)

作者:混ball 阅读记录

第二次婚礼现场是在美国排行榜上一场被称为最理想的婚礼场所。

场地放眼望去是遍地的薰衣草,淡紫色的娇艳,淡粉色的轻灵。整个婚礼现场尽是馥郁芬芳的花香。

婚礼的主持人是亚瑟,这个不愿在亲友席上寂寞发酵的男人自愿申请的,一如既往的嘴贱,明明开始前答应过湄拉不会闹婚礼的,被奥姆的冷眼扫射仍一意孤行,毫不在意。

今天是个喜庆的日子,什么人逢喜事精神爽,他可人的弟弟才不会乱发脾气。

什么夫妻齐心嘴断巧克力棒,超过0.6cm不让进行下一步。

好不容易结束,没想到亚瑟还有第二个游戏,要求奥姆坐在一个小椅子上,仰头灌满水,接着项薇薇用嘴把果盘里的小水果丢进去,直到水溢出来才算过关。

奥姆开始有些脸黑了。

但场下宾客起哄得好不热闹,人情最大,这个好日子里,他还真没有拒绝的道理。

在亚瑟的闹腾下,他们总算结束了需要主持人的部分。

晚上的新婚之夜,奥姆和项薇薇进了房后瘫倒在床上。

休息片刻,奥姆起身将小兔子搂在胸前:“是不是太累了。”

项薇薇话都不想说,轻轻点点头。

奥姆解开自己的外衫,横抱起小兔子:“走吧,带你去洗澡。”

“不要乱动,只能洗澡。”项薇薇出声警告。

“嗯。”奥姆勾勾嘴角,他没说答应。

最后项薇薇还是没忍住奥姆的诱惑,一夜缠绵。

第二天清晨,当第一缕阳光透过窗帘缝撒入屋内时,奥姆睁开眼,看着怀里熟睡的小兔子。

项薇薇此时也睁开眼,还未清醒就被热情十足的奥姆堵住嘴。

吻到双眼离迷,他才放开,而后又吻了下小兔子的额头。

“早安,我的Vivi。”

“早安,我的先生。”

作者有话说:

狗作者:写婚礼时,老狗都有些感叹。把自己创造出来的闺蜜嫁出去了啊——

第72章 番外③

丹尼尔的烦恼

大财今年三岁了, 他叫丹尼尔,中文名是项凯安。他不喜欢叫大财,但外婆喜欢叫他大财,以至于所有人都跟着叫他大财......

在去上幼儿园的路上, 丹尼尔背着小书包牵着妈妈的手, 发出抗议。

“mum, 我不喜欢这名字。”丹尼尔先是小声嘀咕, 到后面想着就更加生气地说道:“我不想他们叫我大财,他们可以叫我丹尼尔或者凯凯!”

项薇薇没停下脚步,继续走着,她忍住笑问儿子:“他们是谁?”

“有你, 爸爸, 外婆, 外公, 爸爸,詹姆斯, 奶奶和老师还、还有乔乔。”丹尼尔装成大人的模样皱眉头数手指。

“可我们都这么叫你的,叫了有四年呢,大财现在都四岁了啊,不是一两岁的小宝宝了,为什么突然想换名字呢?”

“因、因为......”丹尼尔小眉心仍然皱着, 用稚嫩的语气非常认真地说道:“我已经长大了,得严肃正式一点。”

“说得有道理, ”项薇薇赞同得点头, “但大财宝贝, 你现在呢要转身进幼儿园了, 今晚我们将召开一场家族会议关于你想要改称呼的事情。”

“收到, ”丹尼尔大眼睛亮闪闪的,“请务必传达下去!”

项薇薇咬了嘴唇,方才忍住快要暴露的微笑。

她蹲下身子给儿子整理领结,而后习惯性地拍拍他的屁股:“去吧,我的小帅哥。”

丹尼尔被项薇薇吓了一跳,他退回一步非常非常认真地强调:“项女士!你不可以在大庭广众之下摸你儿子的屁股!”

背着书包,丹尼尔气鼓鼓地走了。

看着儿子拽着自己的小短腿,快步跑进幼儿园。

项薇薇不禁扶着脸感慨,大财这才四岁,等到了十八岂不是能上天?

正在健身房跑步的奥姆看到了老婆发来的信息,他点开一看。

‘咱们有主见的宝贝儿子决定要放弃大财这个满满福气的名字,打算改名叫凯凯,理由是他长大了。’

看完后,奥姆挑眉,回了一句话。

‘他老子目前还身强体壮。’

在生丹尼尔的时候,项薇薇本打算顺产,可生到一半实在没力气,只能剖腹生产。

元气大伤的她坐月子的时候,都是奥姆和项妈妈在带丹尼尔。

但项妈妈还没退休,在白天基本上是由奥姆一手带到八个月。

八个月大的丹尼尔可以坐起身了,有一天,亚特兰娜来中国看孙子的时候,一进门就看见小家伙盘腿坐在沙发上,抓着遥控器啃咬,口水流到小肉手上。

电视随着丹尼尔的啃咬动作,不断地更换频道,先是闪着动物世界,下一秒就变成时事新闻。

亚特兰娜三两步走上前,把丹尼尔抱在怀里,松了松小家伙的手,哄道:“大财,把遥控器给奶奶好不好。”

力气比不上奶奶的丹尼尔被拉走遥控器后,开始嘟嘴咿咿呀呀地抗议,他使劲拍着沙发,表示自己的不满。

奥姆过来看到后,在他脑袋上赏了一个响:“别闹。”

丹尼尔瞬间立马安静了下来。

至此到如今,奠定了奥姆在丹尼尔心中高大威严的形象。奥姆说一,丹尼尔连二都不知道是什么。

丹尼尔一岁,项薇薇给他买了学步车,刚把他抱起来放进去,小家伙便开始哭闹。

原以为是不适应,再过两天,发现丹尼尔喊到嗓子哑,都不愿意进去。项薇薇只好把车给退了。

当天晚上,看着没吃完饭的丹尼尔,奥姆心烦,干脆将他从椅子放到地上,丢在一边。

没想到刚坐到地上的丹尼尔,立马扶着茶几,颤巍巍地站起来,兴奋的蹒跚前行,小肉腿时不时打抖,咧着没有几颗牙的小嘴嘿嘿笑个不停,及时随时都要跌倒的模样。

家里的边角都贴上了软垫,地上也有泡沫板,奥姆继续吃饭也没理会。

丹尼尔渐渐走出了茶几的位置,手上没了支撑,刚走一步,下一脚就直接软在地上,屁股墩和地面来了个亲密接触,小家伙愣了愣。

“疼不疼?”奥姆回头不咸不淡地问着儿子,仿佛对方不是个一岁的孩子。

丹尼尔哪里能听懂奥姆说啥,他就能感觉爸爸有没有生气。

小家伙从容地四脚趴地,慢吞吞撅起屁股,左扭右晃地趴会奥姆刚刚放他的地方,坐定前还记得拖一个玩具来玩。

从一岁起,项薇薇发现,丹尼尔是个有主见的孩子。

他会去做自己想要做的事情,如果有除了奥姆以外的人逼迫他,小家伙便会很生气并且不愿配合。

有的家长认为这样的孩子是不听话不乖巧的,而项薇薇更喜欢称为,有主见的孩子。

在开家长会的时候,各个家长们都会好奇别人家孩子的故事,混血小帅哥丹尼尔的妈妈就成了他们好奇的对象。

项薇薇就经常不得不回答一些问题,比如:

“你们家谁批评孩子比较多呀?”

批评?她觉得和自己有主见的儿子,他们更喜欢讲道理。当然奥姆会说教得多些。

“孩子的爸爸。”

“我们家闺女,有天说更喜欢爸爸,天啊,难过死我了,大财妈妈,儿子的话是不是更喜欢妈妈些?”

“......”项薇薇觉得,她儿子更喜欢亚瑟。

因为小家伙一直觉得亚瑟是一个超级英雄,每天都得打怪物为生。

两岁的丹尼尔曾经悄悄问过她:“mum,我可以和约翰逊换爸爸吗?”

她问起原因时,小家伙一本正经的回答:“我觉得爸爸是个超级英雄真是太酷了。”

当然在奥姆冷淡地告诉儿子,打怪兽为工作的爸爸是买不起遥控赛车和飞机模型后,结束了。

今晚,四岁的丹尼尔将要面对着爸爸开展一场能否换名字的家庭会议。

“大财,听说你要改名了?”乔乔小跑到丹尼尔面前问道。

乔乔是一个漂亮的小姑娘,她是喜欢两条小辫子,今天妈妈还给她穿上了漂亮的裙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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