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神]绯色(56)

作者:唐野zz 阅读记录

阿菲尔的眼睛很漂亮,眼里总是充满了对未来的憧憬。她生于贫民窟却总想着有一天要离开那里,所以在绯路多意外踏进贫民窟后,阿菲尔义无反顾地跟着她离开了那个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

她是被绯路多一手养大的。如今她已年快三十,脸上浮现了岁月留下的细纹,但绯路多却还容颜依旧。

教会里的人并不会都留在颠覆之城里。有些人会回到自己的家乡去,阿菲尔就是其中的一员。

她在枫丹开了一家珠宝店,作为探子暗中掌握枫丹的大部分情报。她有丈夫,有一个孩子,有一个幸福美满的家庭,她有自己的生活。

“是吗……”绯路多脸上的表情没什么变化,只是垂着眼眸。

“教主大人,我会永远忠于您的。”似乎是担忧绯路多误以为自己要背叛,阿菲尔郑重地宣誓,“信仰和我的生活,它们之间并不冲突。为您效忠是我的工作。”

“这时候如果换做是其他人,他们会说这是一种荣幸。”绯路多笑了出来。她不在乎阿菲尔的反应接着说,“没关系,我并不在意。你要退出教会也好,要撇清关系也罢,这是你的自由,我并不想囚禁你。”

这样心平气和的谈话远比一声不吭的离开要让她满意的多。在面对忠诚而纯良的人,绯路多的宽容总是多上几分。

“我不会的。”阿菲尔说。

在贫民窟养出来的习惯陪伴了她一生,她总是想到什么说什么,所以从来不会用那些弯弯绕绕的说话方式,也不喜欢。

过去的阿菲尔很讨厌高高在上的富人。当他们在享乐的时候,贫民窟的孩子连饭都没得吃。她也很讨厌水神弗洛加,或许弗洛加甚至都不知道枫丹有贫民窟这种地方的存在。

遇见绯路多后,她也没改变这个想法,她依旧讨厌着那些只顾自己的贵人们,对绯路多也是单纯感激她带自己离开贫民窟,没有别的好感。因为她说过自己不喜欢贫民窟,那里很脏、很乱,都是下等人。

第一次对绯路多改观,大概就是她某一天和绯路多一起在街上行走的时候,看到了路边乞讨的小孩,绯路多给了小孩一些摩拉。

或许不多,但能够买一件御寒的衣服,能够吃好几顿饱饭。

她说她讨厌那些卑贱的下等人,因为他们很脏,像蝼蚁一样卑贱的活着。

但她会给她讨厌的、流离失所的下等人捐赠物资。

或许在她眼里只是施舍吧,但这也的确是阿菲尔愿意追随她的原因。

“我不会的。”阿菲尔重复了一遍,郑重地看着她,在她面前单膝下跪,如同一位待命的骑士。

“我会追随您一生。”

“好啊。”绯路多俯下身子,微卷的长发扫过她的肩。她轻轻捧起阿菲尔的手,在上面落下一个代表契约的吻。

“我相信你,所以你也不能背叛我。”

“因为我们是朋友,对吧?”

第28章 回溯二十八

【去爱永远看不到第二次的东西,去火焰与狂喊中爱。】

日子是什么时候开始变得无聊的呢?

是一次次配合多托雷实验的时候。

是一次次面对暗里藏针商谈的时候。

是看着身边的人一个个老去、入土的时候。

是坐在窗台前静静地看着外面的风吹过树梢的时候。

阿菲尔·莱特尼斯亚不信人也不信神。她只信自己的判断。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她对绯路多都只是抱着感激的态度,感谢她把自己从那吃人不吐骨头的地方带出来。

虽然绯路多和那些高高在上的富人一样,都认为其他人卑贱低下,但相比于那些缩在富丽皇堂的宫殿里的贵族们一边说着自己坚信和平,平等待人,绯路多会按时给贫民窟送去物资就已经比他们好上太多了。

绯路多和她说过,她讨厌贫民窟,因为那里很脏、很乱。

阿菲尔下意识觉得她应该也讨厌自己,所以也一直对她毫无感情。

即使后来对她改观也是一样,阿菲尔只把她当做一个贴心的朋友,一个温柔的家人。她并没有将信仰放在前面,对她来说很多事情都比信仰更重要,这一点她的身体健康足以证明。

跳转时间会抽取她的信徒的生命,所以教会里真正信仰她的人大多都身患疾病,命不久矣。

绯路多也一直清楚这一点,不过她什么也没说,只要阿菲尔不阻碍她就好。虽然她不需要不忠诚的狗,但教会里那么多人,也不是每个人都信仰她,总不能全部都杀了吧?所以也不差阿菲尔一个了。

况且阿菲尔的感情纯粹而炽热,从不掺杂其他的污秽。绯路多所颁布的任务她能及时而完美的完成,从来都是有求必应。像艳丽而炽热的三角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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