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李飞刀同人)小李飞刀之一名结缘+番外(54)

饴糖用力地点头,道:“满意!娶到你三生有幸啊!!”

李寻欢伸出手,朝她张开双臂。

盯着那两只张开的双臂,饴糖将喜秤和喜帕丢到一边,直接扑了过去。一个熊抱,直接把李寻欢扑倒在chuáng上。被褥,被铺包括chuáng帐都是红色的,整个房间艳红艳红的,特别喜庆。饴糖伸手扯开李寻欢发上的红带子,如墨似漆的长发铺开,衬得他艳若桃花。明明该是放在姑娘身上的比喻,放到李寻欢身上也不为过,饴糖坐在他身上,笑嘻嘻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这句话说得挺不错的。”

李寻欢眯了眯眼,一只手不知不觉已经揽住了她的腰。

察觉不对劲,饴糖想要跳起来跑路,但腰被揽得死紧,挣都挣不开。

嘴角微抽,饴糖道:“我说着玩儿的,别当真!”

李寻欢伸出另一只手将她发上的冠摘下,长长的发随之落下,衬得饴糖那张脸白皙如雪。眸色微暗,饴糖的视线翻转,等她回神时,自己已被李寻欢压在身|下。

饴糖:“……”这跟想好的不一样啊喂!

为了避免明天起不来,饴糖认真地对李寻欢说道:“小李子,我是娶,你是嫁。”

李寻欢点头回道:“没错,我是嫁的那个,怎么了?”

饴糖道:“位置错了。”

李寻欢眯起眼睛,蓦地,突然笑道:“也是。”语毕,一个翻转,饴糖重新坐他身上去了。

没想到李寻欢那么好说话,饴糖开心不已,她伸手开始奋力地解李寻欢的衣服。反正也不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了,矫情什么的早被她丢到不知道哪个角落去了,美人当前,不急怎么行!(不!)

扯着扯着,直到后面,饴糖终于发现哪里不对了。

“那个,小李子,我应该在上面。”

“你是在上面啊。”李寻欢笑眯眯地伸手去抚摸她鬓角湿了的黑发。

饴糖:“……”

这好像跟下面没什么差别啊喂!

☆、第二十八回

灵福馆当家的相公除了品品新酒好不好喝外基本不用做啥事。

灵福馆当家的相公因为没啥事可做只能跑到主院去相妻教子。

灵福馆当家的相公gān了寻常妇人才gān的事,也就是所谓的主内。

马富贵抽着大烟皱着眉头坐在后院的亭子内赏花发呆。灵福馆四季如chūn,方圆百里,甚至千里内都找不出第二个比灵福馆更适合落脚的馆子。来往商客有很多都是慕名而来,谁不想在漫长的旅途中找个舒舒服服的歇脚之所。马富贵出生于江南水乡之地,祖辈起就做丝绸生意,在江南一带,算得上是有头有脸的人。这回出关做生意,他特意带上家中最年幼的女儿出来见见世面,哪知道这世面还没见着,他家宝贝闺女就给他惹了个□□烦。

马富贵的女儿叫马兰心,今年十七岁,这年纪正是女儿家最美好的年华。花一样的年纪里,马兰心同寻常姑娘一样,对自己将来想要嫁的人充满着美好的想象和憧憬。马兰心长得与她爹马富贵没有半点相似,秀致的眉,明亮的眼眸,直挺的鼻梁,柔美的脸庞以及淡色的唇。初到灵福馆的第一日,马兰心穿着件嫩huáng色的长裙,这衣服颜色特别挑人,穿得不好就特像一香梨,huáng澄澄的。少女长得是真好看,穿huáng衣服比别的姑娘还好看,这方面包括于淼淼在内灵福馆里外的女忄生们都觉得一个小姑娘能将huáng衣服穿得那么好看的,实属不多见。

马兰心来的那天,饴糖并不在馆内。与李寻欢成亲才不过半年,那两小的就跟竹笋似的长得特别快,一晃眼个子就拔高了好些许。为了给阿飞和清源添置些新衣裳,还有帮馆里的其他人买些东西,饴糖和红绫带着阿飞和清源在铁传甲的护送下,前往了关内就近的小镇买东西。

饴糖离开前,还特意嘱咐李寻欢不得随意抛头露面。没办法,找了个好看的相公,怎么着也该藏好的,不然被别的姑娘看了去,到时候就该自己哭了。可就算如此,李寻欢还是被人给看上了,看上的那位就是马富贵的闺女马兰心。

马兰心初见李寻欢的那一瞬便喜欢上他。青年穿着件淡雅的长袍,站在灵福馆馆内人才可待的主院里与一名身着黑色劲装的青年说话,他站在那里,眉眼带笑,温润如玉。当即,她的那颗少女心遗落在这位对她来说尚且还不知名的公子身上。第二日,在她旁侧敲击下,马兰心知晓了青年是谁。青年姓李,叫什么倒没什么人知晓,是灵福馆当家刚娶回家的相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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