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渣攻的哥哥(23)

作者:扁担一号 阅读记录

于是乎,叶温纶便多了这么个送上门的合伙人。初始的时候,叶温纶并不止周明琛这么一个合伙人,而周明琛在合伙人里,也并不是存在感非常强的存在,毕竟那一个专利虽然值钱,但也没有到逆天的地步。可是架不住周明琛比其他所有的合伙人,都要更信任叶温纶。

叶温纶因为提前知道很多事情,所以有时候的投资决策看起来难免冒险,甚至不可理喻,这让其他合伙人有时候难免犹豫不决,甚至决定撤资。而周明琛是不论叶温纶做出的决定看起来多么冒险,都没有质疑过他的决定,甚至于可以说自从成为叶温纶的合伙人后,他所有的专利,叶温纶需要的,直接专利入股,叶温纶不需要的,卖给别人换成钱再入股,就连头几年的红利,也都是拿到手就直接投入公司。

这样几年下来,不知不觉中,周明琛就变成了叶温纶最大且唯一的合伙人。

至于其他合伙人去哪了,退出了想再加进来,又哪有那么简单的,而且随着资本的扩大,叶温纶到了后期也就没有那么需要合伙人了,更别说还是不稳定的合伙人。

正因为如此,所以叶温纶才会常常感叹缘分的奇妙,毕竟谁又能知道呢,这个十几年前还被他当成过假想敌的家伙,十几年后居然会成为自己最值得信赖的合伙人。

周明琛听着叶温纶的感叹,淡淡笑了一下,没有发表任何言论。

之后叶温纶又陪着周明琛聊了一会,才道:“好了,你休息吧,我也要回去了,别送了,我自己下去。”

就这样,周明琛强忍着陪对方再走一段的冲动,站在那宽大的落地窗前,目送着对方的车子离去。

不知不觉中,周明琛的眼眸变得更加幽深。

温纶总说他们是有缘的,其实,哪里有什么奇妙的缘分。

所谓的缘分,不过是他拼命追逐的结果。

当初他在决定拿着父母的遗产,去往与对方相同的国家留学时,便清楚的知道,自己想要的到底是什么。

他只是不想要,自己永远消失在对方的世界里。

……

作者有话要说:没错,合伙人暗恋主角十几年了~~以及上章瓜子壳是湿垃圾哦。

第12章

回到家的叶温纶遭遇了母亲沈薇薇一顿追问,在得知叶温纶已经将周明琛安顿好后,这才露出了满意的神色,末了,还不忘提醒他带周明琛回来吃饭。

这让一向在沈薇薇那里都享受最高待遇的叶温纶有点吃味,不过仔细看看母亲沈薇薇容光焕发的脸,叶温纶服气了。

沈薇薇注意到叶温纶的目光,立刻激动起来,捧着脸问道:“怎么样,皮肤状态是不是超级好?”

叶温纶点了点头。

“我就说嘛,这几天我走到哪都有人问,哈哈,不过那仪器她们想要可没有,这可是明琛那孩子特意孝敬我的。”

看着母亲得意又美滋滋的模样,叶温纶在心里摇了摇头,这确实是独一份的,这可是科技的力量,哦不,应该是金钱的力量才对。

看来过几天是真的要带周明琛回来吃饭了,否则看母亲这个激动样,一定会念叨死他。

不过在那之前,他还有更重要的事情要与周明琛说,想到最近自己的那些发现,叶温纶就感觉简直与周明琛有说不完的话。

于是,翌日,叶钧皓早晨起来坐到餐桌前时,发现餐桌上少了一个身影,便问沈薇薇道:“妈,大哥呢?”

“你大哥啊,他去明琛那里了,就是你大哥的合伙人。”

“哦。”得到这个答案,叶钧皓有些兴致缺缺。大哥那个他没有见过的合伙人回国了的消息他也有所耳闻,不过能做他大哥的合伙人,和他大哥处在相同的高度,再年轻估计也是个大叔了,听说还是个研发人员,叶钧皓眼前简直已经跃然跳出了一个不修边幅,头发有着地中海危机,戴着厚厚酒瓶底的形象。至于他妈对周明琛用过那孩子这个词,嗯,他爸妈都六十的人了,叫四十岁的人孩子,也是正常操作。

然而第二天,叶钧皓早餐的时候依然没有看到自家大哥的身影,去问结果也还是,“你大哥一早去明琛那里了。”

第三天,“你大哥说搬去明琛那里住两天。”

叶钧皓……

所以说他大哥和一个中年糟大叔到底有什么可那么志趣相投的。

叶钧皓这里的内心吐槽暂且不表,另一边叶温纶搬到周明琛那里后,就开始给周明琛展开自己雄心勃勃的未来蓝图,大意为,来,虽然我们已经进入了全球富豪榜前五百名,但是我们不能骄傲,不能自满,更不能止步于此,不如我们先定个小目标,十年内爬上全球富豪榜前五十名怎么样?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