渣了魔尊后我死遁失败了[穿书](104)

作者:梅听剑 阅读记录

“…”

魔物们相互推搡着走了,树后,秦顾捂着嘴,强忍住翻涌的作呕感。

人工筑造的白昼是那么晃眼,光明不属于归墟,哪怕伪造得多么真实。

就像季允永远不可能放过修真界。

而他也不可能留在这里。

他想转身就走,立刻、越快越好,离开归墟,到浊云谷去。

但是不行。

归墟的传送阵被魔物严格把守,秦顾没有一击必杀的把握,一旦与看守的魔物交手,季允必然会察觉。

至于偷偷溜走,更行不通。

归墟的出口不知开在哪里,倘若在菏国另一端,等他赶到浊云谷,早就来不及了。

好在剧情虽然乱套,设定还没有脱离原著。

秦顾记得季允的不器剑可以撕裂空间,转瞬移动。

却不是随心所欲使用,而有严格的时间限制,每七天只能使用一次。

若要比拟,不器剑就好似效率极高、耗能更高的精密仪器。

恰好,上次使用,就是七天前,季允前往慈悲寺劫狱的时候,那以后,季允便在龙牙火山闭关。

换言之,只要拿到不器剑,他就能建立直通浊云谷的空间裂隙。

第七十九章

片刻后。

鳞铠摩挲地面,秦顾听到了,强忍着没有回头。

季允停在离他不远的地方,声音多少带着些小心翼翼:“师兄,你要见我?”

秦顾控制着呼吸,尽量让自己看起来没那么僵硬,转动脚尖转过身去。

季允果然局促不安地看着他,又唤了一声:“师兄?”

三头魔物都要惊呆了,要不是亲眼所见,他根本不会相信魔尊还有这么温顺的样子,甚至在见秦顾之前,满身血污的魔尊还特意把鳞铠擦得锃亮。

…三头魔物听说过,凡人在见心上人前都会精心打扮,没想到魔尊与人类待了二十年,竟也沾染了这一习性。

奇哉怪也,魔物的三颗头加起来也想不通。

当然也不需要他来想通,魔尊的目光让魔物意识到他该消失了,三头魔物迅速告退,还不忘把第三颗头从凑热闹的角度掰正到目视前方。

碍事的魔物消失了,秦顾终于不得不开口:“你还好吗?”

疏离,乏味,季允却好像欣喜若狂:“师兄问什么?”

几乎是迫切地又把问题推了回去。

只有这样,秦顾才能与他多说几句。

秦顾怎么会不懂,他看向季允过分一尘不染的鳞铠,黑鳞瑰丽,却让他不可遏地想到那条血龙:“什么都好,闭关、剔鳞…”

“…”秦顾咽了一下,“疼不疼?”

季允一愕:“师兄知道了?是谁…这么多嘴?”

秦顾蹙眉:“如果他们不告诉我,你打算瞒我到什么时候?”

这有什么好瞒的?

季允不答,十年的时间让季允更加擅长掩饰自己的情绪,若说当年秦顾还能从他眉眼的细微变化猜出季允心中所想,如今却什么也看不出来了。

秦顾叹了口气,伸手,轻轻搭上季允的手腕。

他的本意是想摸一摸季允的脉象,好知道对方被迫闭关是何缘故。

但季允显然理解错了意思,秦顾的手掌一下就被他牢牢握住。

那双沉默的眼眸亮了起来,好像坠满星子。

秦顾本能地想要抽手,但一想到那片血池,又舍不得挣开了。

季允道:“不疼。…师兄,你不生气了么?”

秦顾张了张嘴。

季允指的是哪件事?

让他生气的有很多,季允应该也清楚,其中有一些,即便让他再死千百次,秦顾也无法原谅。

所以,季允说的总不能是强吻他这件事吧?

秦顾含糊过去:“走吧,陪我喝一杯。”

季允的眼睛更亮了,就连手都有些发抖,见秦顾看他,季允小声解释道:“对不起,师兄,我…我以为你再也不会理我了。”

秦顾有一瞬的慌乱。

这算什么?这纯情到没救了的反应,哪里像个魔尊?

都说爱是纯粹不染尘泥的情感,他却要不择手段到利用这份爱意。

只是想想,对季允的愧疚和对自己的不齿就开始翻涌。

秦顾将季允的手握得更紧了些,第一次希望通往住处的路可以漫长一些。

他再一次、又一次,没有选择。

在季允的吩咐下,魔物一个两个端着瓜果点心跑来跑去,秦顾伸手接过魔物递来的酒壶,将门轻轻合上。

门背后,狗头魔物闷闷不乐道:“想不到我堂堂地狱恶犬,竟然要给一个人类端茶送水…还要摇尾巴!”

长得像鸟的魔物嗤笑道:“你可偷着乐吧,我刚刚看尊主的眼神,都怕他让我化出原形给那人类唱歌。”

狗头魔物长叹一声:“尊主就这么稀罕那人类?要我说路上随手抓一个,谁敢不对咱们尊主死心塌地…”

“你看尊主刚刚搭理我们了么?尊主对那人类啊,那叫情根深…”鸟形魔物往腰间一摸,突然发出“嘎”一声怪叫,“我的蓼天木呢?!”

蓼天木,是生长在龙宫中的一种仙妙之草,能够缓解压力、让龙身心愉悦。

蓼天木背后有一段魔物间津津乐道的传说,据说曾经无垢仙尊与瞑烛君尚未交恶时,无垢仙尊见瞑烛君总是不苟言笑,特意用灵力创造了这么一株仙草,谁料瞑烛君只一闻,竟如酒醉上头直接瘫软,晕了三日不止。

——完了,两个魔物面面相觑,不忍直视地捂住眼睛。

落屋子里,魔尊与那人类调.情到一半突然晕倒,他们是死路一条,现在返回去找、打断魔尊好事,他们更是死路一条。

狗头魔物怒吼:“你闲着没事采蓼天木干什么,嫌自己命长??”

鸟形魔物哭丧着脸:“还不是那个人类,他问我尊主平时喜欢什么…我寻思着,他是尊主未来的配偶,那我不得讨好他…”

这下真是马屁拍马腿上了,狗头魔物夹紧尾巴,望着屋舍的方向:“咱们还是乞求魔尊开恩吧…”

魔物们不会知道的是,让他们心惊胆战的蓼天木,此刻正藏在秦顾的衣袖里。

鸟形魔物趋炎附势,稍加暗示,对方就会去采蓼天木,而秦顾,只需要趁着接酒壶的机会,将蓼天木顺手牵羊到自己袖中。

这都是他算好的。

而这一切成立的前提,是魔物知道季允喜欢他,并想通过他来讨好季允。

事实证明,魔物们确实都知道。

唯一的不同,是他本来并不打算,让蓼天木用于眼下的情况。

秦顾捧着酒壶返回酒桌,季允将一盘果子推到秦顾面前,似乎并未察觉他的小动作。

秦顾微微一怔,这果子是一种糯米制品,外形饱满,内里则是红豆磨成的馅料,入口轻盈,饮枫阁山下的市集常有售卖,总被一抢而空。

——这是他最喜欢的点心,原因是够甜。

季允记得,不仅记得,还在乱世之中为他精心准备好了。

秦顾伸出手,素白指尖碰到剔透的点心外皮,软糯绵滑,捏在手中,沉甸甸的内陷似乎一碰就要漏出。

他咬了一口,糯米皮轻薄微凉,恰好中和了豆沙的甜腻,入口即化,竟比记忆中还要美味几分。

“我记得师兄说过,果子好吃,可惜外皮太厚重,”季允突然开口,“…我做得薄了些,师兄觉得如何?”

——是季允做的。

堂堂魔尊,为他洗手做羹汤。

秦顾的指节扣着酒壶柄处,骨节用力到泛白:“很好吃。”

好吃到让人想要落泪,却又似蛛网糊住喉咙,无法下咽。

秦顾强迫自己咽下去,像吞下了刀片,一寸寸割破黏膜,腥味翻涌。

他道:“你既然知道自己所行的后果,又为什么要做?”

季允的双手握在一起:“师兄,我真的别无选择。”

这个回答秦顾已不是第一次得到,上次剑拔弩张,这次心平气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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