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不要招惹变态痴汉男二(97)

作者:十杯可乐 阅读记录

时隔两个月,养乐多再次登录《神话江湖》。

他的号的等级已经到达了50级,还转职过,已经是一个相当厉害的号。

他不玩的这段时间,自然是请了其他人帮忙练号。

养乐多又不是花不起这个钱,当初想玩游戏,只是单纯的想玩游戏,不是说这游戏非要他自己玩不可。

他这一上线,随便翻了翻帖子,就把这两个月来的消息了解的差不多了。

养盛明建立的乐宝帮很快超越了顾城宇的天下帮,并且每次帮会对战的时候,邱伍总是把顾城宇杀的片甲不留,一点面子都不给。

一来一往的,乐宝帮跟天下帮就建立了仇怨。

养乐多他大哥有钱呀,顾城宇虽然也有钱,但是他只是家里的富二代,不是当家做主的人,根本不像养盛明能动用的钱那么多。

在花钱这方面顾城宇是比不过养盛明的。

而且这款游戏是养家人的产业,可以说顾城宇花的钱都给了养家,成了他们家的业绩。

养盛明花的钱大部分全部流在了自己手里。

跟养盛明比拼财力,顾城宇亏死。

养乐多扭头看向邱伍,好奇的问道:“顾城宇在游戏里消费多少钱了?”

邱伍也没太注意,但是养乐多问了,他就去翻找了积分榜:“1300多万。”

这应该是顾城宇这几个月来所有的零花钱,还有之前的一点积蓄。

因为顾城宇家里虽然有钱,但是顾城宇没有进公司,他爸不会给他那么多钱。

养乐多笑了起来:“可以的,这是一大波进账。”

大财主呀。

他很欢迎。

现在的坐骑又出了好几种,最受欢迎的是火凤凰,能在天上飞,漂亮的不行。

养乐多有一只。

他跟邱伍一起坐在火凤凰上,在游戏上空飞行,看着这漂亮的风景。

养乐多慵懒的靠在邱伍怀里,邱伍紧张的脊背紧绷,五官深邃,望着养乐多的眸子带着一丝温柔。

养乐多训练太累了,不知不觉睡着。

游戏没有立即掉线,如果养乐多没有在半个小时内醒来,坐骑才会安稳停下,他的游戏角色下线。

邱伍一直紧紧的抱着他,手心发汗。

他无法述说他现在到底什么情况,只知道抱着养乐多心底是前所未有的满足。

他,很想一直这样下去。

邱伍低下头,亲了亲熟睡的养乐多。

全息游戏做的很真实,必要的地方有马赛克。

但口齿交缠这种倒是没有限制。

邱伍似乎能感受到养乐多独特的味道,他沉溺其中,紧阖的双目中藏着无人察觉的疯狂,一点一点吸取着养乐多的口水,只有这样,他疯狂的心才能慢慢的冷静下来。

两人坐在火凤凰在天上飞着,没人能看到他们在做什么。

耳旁的呼啸而过的风声,邱伍解开了养乐多的衣衫,继续向下,呼吸沉重的亲吻舔舐着养乐多白嫩的脖颈和锁骨。

养乐多静静熟睡,好像漂亮的睡美人。

邱伍则是吻过他千万遍的王子。

每一遍都带着惊人的压抑的欲望。

在失态愈发不可控制的时候,邱伍怀里发人消失了。

养乐多,掉线了。

第69章 双腿残疾的小少爷(10)

在《神话江湖》游戏发布四个月的时候,作为天下帮的帮主顾城宇发起了线下见面。

帮会的成员来自五湖四海,各种各样的职业都有。

顾城宇直接大手一挥订了酒店和房间,扬言天下帮的兄弟要是来参加这次聚会,路费他给报销,就单纯的出来见一面好兄弟。

大多数闲着的人都不想错过这次聚会,顾城宇不是都说了吗?路费他会报销,然后去酒店里大吃大喝一顿,见见一起玩了三四个月的朋友,很不错。

h大,男寝宿舍。

沈书看到顾城宇发出的聚会的地点时,心神不由得动了动。

在跟顾城宇认识的时候,他就曾经有意无意的问过顾城宇是哪里人,在知道顾城宇跟他一个城市后,更是高兴的彻夜难眠。

他在心里已经给顾城宇打好了标签,富二代,高富帅,脾气好,风度翩翩,这样的人简直是他能抓住的最好的人。

所以他必须抓住顾城宇,无论是谁挡在他面前,他都要把这个人除掉。

沈书清秀的面容上逐渐出现一抹阴沉。

“书书,你的柜子里放了什么东西啊?好臭啊。”一个高大的男生捂着鼻子朝沈书到柜子里走去,想要打开看看。

大学宿舍里头每个人都能分到一个柜子,平时来装一些自己的私人物品,比如衣服之类的东西。

这股臭味儿已经在他们宿舍环绕五六天了,之前几天还不是很明显,但这会儿高大男生走到这边的时候,实在是被这个味儿冲的头晕眼花,他想打开沈书的柜子,看看里面到底放着什么东西,竟然这么臭,可惜沈书的柜子他自己锁上了,高大男生打不开。

沈书的表情肉眼可见的闪过一抹慌乱:“可能是我放在里面的水果忘了吃吧……”

高大男生皱了皱眉头,显然有些不太相信。

这股味道不太像水果腐烂的味道,他也有些形容不上来这道理是什么味道,反正格外的臭,他没有闻到过类似的臭味。

不过沈书都这么说了,高大男生也就没有执着于打开沈书的柜子:“你呀,就是平时太节省了。我先去洗漱了,你等会儿把柜子里的烂水果扔掉啊,别再留着了,味儿太冲。”

沈书格外好说话的应了下来。

等其他室友都不在寝室的时候,沈书才跟做贼似的打开自己的柜子。

里面并不是什么腐烂的水果,而是他这一个学期的咸菜。

沈书家里真的穷,他的头上有两个姐姐,他是家里最小的孩子。

从他记事起,家里只有逢年过节或者是姐姐回来的时候才能吃上一顿肉,村子里家家户户都是这样,沈书一开始没觉得这有什么不正常。

直到后来他去镇上读书,他才发现他跟这些镇上的孩子有天壤之别。

他们每天都能穿着干净的衣服,吃着可口的饭菜。

那些他逢年过节才能吃到的鸡腿,这些镇上的孩子吃都不喜欢吃。

沈书长得越大,懂的东西越多。

他知道自己来自落后的山村,他是家里所有人的希望,姐姐们希望他成才,爸妈希望他成龙,沈书有点小聪明,这点聪明可以让他在村里以及镇上的学校名列前茅,却在市里的高中渐渐平淡。

沈书不想再回到那个落后的小山村,他拼了命的学习。

索性他是男孩儿,家里人很支持他继续读书。

他的两个姐姐也为了他早早嫁人,拿了一笔不菲的彩礼供他上学。

沈书在高中的时候陷入一段特别迷茫的时期,身边的同学家境很好,一个跟他关系不错的朋友,每天的鞋子换着穿,他问过价格,一双鞋子要五六万,他们家一年都不一定能攒下这么多钱。

可他却能一天换一双鞋子。

沈书想跟他一样,所以他一次次的向家里要钱,他的姐姐们的彩礼大多数不是花在他的学费上,而是花在他买东西上。

这样奢靡的生活持续了两年。

家里的余钱都被沈书消耗一空,沈书忽然意识到不能再这样下去了,他开始放弃之前的风格,专心读书,也许是他的运气真的太好了,在高考的时候发挥超常,进入了一个非常不错的学校,他即将有崭新的人生。

可又一个问题随之而来。

家里已经没有余钱再给他了,他的学费都是助学贷款,生活费姐姐们从婆家拿了一点钱,被婆家人发现后狠狠打了一顿,所以从那之后,沈书就断了生活费。

他的爸妈给他寄过来够吃一个学期的咸菜,并且还有可笑的500块钱,并且说让他好好学习,毕业之后找一个好的工作养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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