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美人重生后,摆烂了(46)

作者:星潭 阅读记录

他没有向人低头示好的经验,怕在一时没控制好语气,再次激怒了秦野,更重要的是他没想到好的借口。

难不成让他说“我已经死过一遍了,而且知道我是书里的炮灰,还有不到半年的时间必定要死,所以我现在怎么休养都是没有用的,还不如抓紧时间,做一些想干的事情。”

他若是真这么说,只会有两种结果:一种是秦野,认为他还在耍自己;另一种是秦野认为他精神不好。

沈言归想到这,表情变得更加古怪,一时之间拿不出主意。

他陷入了死循环,这些天都想着这件事,感觉被闷在了壳子里,睡眠质量也差了很多,因为欠缺休息,头昏昏沉沉的,太阳穴处的血管偶尔会突突跳两下,眼前也一片发黑。

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他准备出去走走,转变一下心情,说不定能换个角度思考这件事,找出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法。

沈言归只想一个人静静,让司机把他放在市中心,独自一人漫无目的地走在街边。

此时是白天,路两边的酒吧都处于休业的状态,周边没有一个人,沈言归走到小路的尽头,才隐隐听到了轻慢的音乐声。

他脚步一断,鬼使神差地走了过去,看到有一家面积很小,但装修很有味道的酒吧还在营业。

沈言归推开门走了进去,坐在了最僻静的角落,两边都是绿竹,几乎遮蔽住了他的身形。

沈言归不敢再喝酒,只是想点杯鸡尾酒放在桌子上,但那天晚上的事情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开口之前,他突然改变了主意,愣是从酒单中好不容易找出了一杯果汁,这样就算再不小心被秦野撞见,也不会加深矛盾了。

酒吧里没什么人,气氛比较冷淡,沈言归抱着手臂,闲适地靠在沙发上,目光转了一圈,最后落在了酒吧中央。

那里有一个小型的舞台,有人坐在上面弹吉他唱歌。

是一首民谣,曲调慵懒闲淡,歌词看似简单,但细品很有意味,歌声干净透彻,跟民谣配在一起,有种特殊的魅力,让人情不自禁地放松下来。

沈言归座的位置太偏,只能看到歌者的侧影,应该是个年轻的男子。

歌声没有停过,沈言归合眼休息,太阳穴处的闷痛被慢慢抚平,紧绷的肩背也慢慢变得松弛,这是他三天以来第一次如此放松。

半梦半醒间,沈言归还能隐约听到歌声,等他醒来后,状态好了很多,整个人神清气爽。

沈言归捏了捏后颈,神情不明地看着那位正在弹吉他的歌者,专门换了个位置,想要看清那人的面容。

眉眼清秀,骨相很好,稍微有点婴儿肥,笑起来让人感觉如沐清风,这样的人应该出现在更大的舞台,而不是被困在这间小小的酒吧。

沈言归挑了挑眉,站在原地没动。

男生弹着吉他,唱完了最后一句歌词,突然若有所感地抬起头,对上了沈言归的目光。

一秒、两秒、三秒。

时间的流动变得像刻度一般清晰可闻,男生浓密的眼睫颤抖了两下后,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又忍不住偷偷看了沈言归一眼,露出了一个生疏又傻气的笑容,脸颊露出了浅浅的酒窝。

沈言归愣了几秒,突然想起唐子越之前的话,“你这个长相,啥东西都招。”

“……”

他无奈地笑了笑,怕给男生过多的压力,没再盯着他看。

男生不顾疲惫,又唱了整整一个小时,才到了换班的时候。

他动作很慢地放下吉他,跟老板聊了几句后,露出失望的表情,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

沈言归看到这幕,若有所思地叫住了他,“那不是你的吉他吗?”

男生愣了愣,像是被唤了名字的小狗,双眼放亮地走了过来,“先生您好,我记得您,您刚才一直在听我唱歌,您觉得我唱得好吗?”

沈言归笑了笑,对待陌生人一向温和,“很好。”

“谢谢,我很喜欢音乐,接了好几份驻场的工作,说不定我们还能在其他地方遇到。”

“那你的时间来得及吗?”

“来得及,只要是能让我唱歌,我可以不睡觉的。”

“……”

两人聊了半天,男生都没回答最开始的问题,话题越来越偏。

沈言归笑而不语,并没有指出这点,反倒是男生意识到了,用手挠了挠头发,讪讪地说道:“这个吉他不是我的,我没钱买,对了,我还没有自我介绍呢。”

“你好,我叫温云宇,你呢?”

“我叫沈言归。”沈言归随口说了句,懒懒地跟温云宇握手。

两人的手碰在一起时,沈言归昏沉的大脑突然变得清明,闪过了一个念头。

他若有所思地看着眼前的人,神情难掩诧异。

他从未见过温云宇,但对这个名字并不陌生。

因为这本书的主角受,就叫温云宇。!

第26章

沈言归神情未变,不动声色地问道:“云宇真是个好名字,这两个字怎么写?”

“云是云淡风轻的云,宇是气宇轩昂的宇。”说着,温云宇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颈的头发,不敢跟沈言归对视,“可我现在跟这两个字差远了。”

“没有,你现在就很好。”

现在,沈言归可以确认眼前这个就是书里的主角受。

作为书中的气运之子,不可能有人跟他重名,字也完全相同,而且从气质和性格来看,也和主角受的描述大致相符。

沈言归没想到他出来随便走走,还会有这种收获,突然来了兴致,脸上的笑意加深,“你刚刚说吉他不是你的,你没有自己的吉他吗?”

“我太穷了,买不起,”温云宇的声音越来越低,像个孩子用手搅着衣角,眼底是丝毫不加掩饰的委屈和伤心。

“你刚刚不是说接了好几份驻唱的工作吗?”沈言归问道。

“对呀,但是这些钱都要还我父亲欠下的债,再加上音乐是个很烧钱的爱好,我手里没什么积蓄,”温云宇说着说着,不知想到了什么,语气突然变得高昂,十分乐观地说道:“不过欠的债基本上还清了,之后我就可以攒钱买乐器,好好创造自己的音乐了!”

沈言归假装不解地问道:“我觉得你唱歌很好听,完全可以去更大的舞台,是没有遇到合适的机会吗?”

温云宇叹了口气,“是啊,我一直没有遇到合适的机会。”

沈言归笑而不语。

作为书中的主角,自然要经历一些磨难,前期越发寂寂无闻,后期大放异彩时,才会给人惊艳和新鲜之感,这是老套路了。

沈言归在心算主角受出名的时间,并没注意到温云宇正双眼放光地看着他,像只开心的小狗。

“没关系啊,可我遇到了你。”温云宇掰着指头,很认真地说道:“你欣赏我的音乐;夸我唱歌很好听,还主动跟我说话,而且……”

温云宇耳尖红了,眼神飘忽了一圈,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哼,但还是勇敢地说道:“你长得还这么好看,我看到你就很开心,真的好喜欢你!”

沈言归:“……”

温云宇这么坦率,直接给他整不会了。

温云宇却并不觉得这是什么问题,还在绞尽脑汁地想怎么夸沈言归。

沈言归安静了几秒,忍不住笑出了声。

主角受真是个妙人呀,这种性格也是万里挑一,但是说难听点就是傻白甜。

沈言归作为短命的配角,对书中的主角有些好奇,主动发出邀请,“我正好有些乐器,但我对此一窍不通,放在那也是浪费,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去我那看看。”

温云宇像是被按下了暂停键,眼睛瞪得滚圆,直勾勾地看着沈言归,反应有些过激沈言归笑容未变,刚要缓和语气,“是我太……”

他话还没说完,温云宇便猛地往前走了一步,紧紧地抓住了沈言归的手,“我跟你去,你可不能反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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