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番外千西可(1070)

见她还记得小时候的事情,林卫生是打心眼里面高兴,他摸了摸自己眼角的疤,“都过去了。”

他都快忘了,没想到绵绵还记得。

“卫生哥哥。”绵绵追着他前后问,还像小时候那样,“你这次来北京还回去吗?”

“我跟你说,北京可好了,要不要就留北京好了?”漠河太冷了,到了冬天,她连门都不想出。

林卫生刚准

备摇头。

沈美云便说,“你那单位现在效益怎么样?”

当初,他们家离开漠河的时候,她走的是李科长的关系,给林卫生介绍了份工作,但是八十年代开始,那些国营的厂子生意也开始变差了。

到了九十年代,那是全国的下岗潮。

而那个时候,更是不知道倒闭了多少厂子。

见沈美云这般问,林卫生也没瞒着,“今年确实不如以前了。”

很多东西都是有征兆的,只是,别人没注意到,林卫生却注意到了。

“那来北京吧,给我帮忙。”

沈美云单刀直入。

林卫生心脏砰砰跳,虽然很想来,但是还是说了实话,把自己的缺点说了一大堆,“沈阿姨,我学历很低的。”

他勉强读到了初二,初中毕业证都没拿到。

沈美云,“我这里暂时不看学历,只要人勤快,有能力就行。”

这——林卫生是绝对能做到啊。

他甚至差点要发誓,“沈阿姨,我过来了,肯定会好好干。”

“好了,剩下的话留着,让我来考察你。”

看到三言两语就解决了,林卫生的工作,赵春兰看的羡慕不已,沈美云一下子就看重了她的心思,“可别,我这里就是个小庙,你家周青松未来远大,来我这里是耽误了他。”

这是事实,周青松读的燕大的建筑系,那可是王牌专业,在未来他绝对能在建筑行业有一席之地。

那可是香饽饽!

金饭碗!

“那还有我家二乐呢。”

赵春兰嘀咕一句。

“你家二乐比我家绵绵还小两岁,你少来啊,我这里可不要童工。”沈美云翻了个白眼,“在说了你家老周去了鹏城,那边的机会可比北京还多,有老周在前面铺路,你家二乐将来不会差的。”

“我说春兰嫂子,你将来就等着享福就好了。”

这话说的妥帖,哄的赵春兰眉开眼笑,“那我就借你吉言了。”

赵春兰在北京待了两天,便提出要回去了。

和她一起回去的还有林卫生,不过他是回去辞工的。

等他们一走。

绵绵也不写作业了,跑到沈美云面前,她很好奇地说,“妈妈,你以前不是不喜欢裙带关系吗?”

“那为什么还要把卫生哥哥招进来?”

沈美云掰开了揉碎了和她说,“第一是因为你我观察了你卫生哥哥,他如今能力不错,第二是他当年因为我们和家里人闹翻了,于情于理我们都该拉拔他一次,这是我们家欠他的。”!

第297章

这话,让屋内一安静下来。

绵绵,“我知道了。”

“若是卫生哥哥在北京的话,我会照顾好他的。”

沈美云捏了捏她脸,“暂时还不用你照顾,等明年高考毕业了在说。”

绵绵现在的重心是备战高考。

一周后。

林卫生再次从漠河出发来到北京,只是,他没说的是他这次离开,和家里人把最后一层脸,彻底撕破了。

当然,他们双方之间的关系可能本就不好。

在他少年时期,双方就只剩下了那一层薄薄的血缘关系,这么多年来,林家走下坡路,林钟国如同困兽一样一路落败下去,连带着他的大儿子,也从当年的风光到如今的颓废。

若说林家现在谁最出息,可能就是当年他们最瞧不上的小儿子林卫生了。

林钟国失去了驻队的生意,迅速遭到周围人的打压,连带着林老大也被逼迫到了墙角。

林家老二向来是不上不下,倒是林卫生这个老幺,因为当年沈美云离开的时候,留了一手,唯独介绍他去了漠河单位上班。

在加上林卫生这人,从小在逆境中长大,适应能力确实强,算起来他是唯一一个不受到林家影响,反而是这几年内林家最为出息的那个。

他的存在能罩着林家保留最后一丝颜面。

但是,他的离开一下子就抽掉了林家的支柱。

所以,林家人是不允许林卫生离开的,但是林卫生这人天生反骨,若是对方好好说话,他可能还要犹豫一下。

恰恰相反,所有人都在指责他不该离开,不该丢下林家这个大家庭。

这么一个情况下,他还不跑?

不不不,林卫生跑的更快了。

在辞工后的当天,便买了车票离开了漠河,离开了生他养他的地方。

他来到北京后,沈美云亲自去接的他,只是,在怎么安顿林卫生,她却犯难了。

放在家里吧,不合适,毕竟林卫生不是小孩子了,放在外面吧,又怕林卫生多想。

思来想去。

沈美云打算把决定权,交给林卫生,“卫生,我先给你介绍下情况。”

因为林卫生刚下火车,她领着林卫生,直接坐在街边的小摊那,要了两份热气腾腾的豆腐脑,还不忘在里面加一勺辣酱,撒上葱花,这才推给了林卫生。

又让师傅上了三个烧饼。

等早饭都上齐后,她这才继续道,“现在我手底下有几方面的生意,第一个就是你那边去吃饭的地方鲁家菜,第二个是西单市场的服装档口,第三个则是羊城,羊城有两个生意,第一是开了一家服装店,第二是开了个安保公司,不过服装店挣钱,安保公司目前属于贴钱的地方。”

“对了,倒是忘记了,还有漠河有个养殖场。”

她现在的生意杂而乱,属于各个行业都涉及了,手底下

也是极为确认的状态。

“你看看你有喜欢的吗?”

这——

林卫生喝着咸咸辣辣的豆腐脑,冬日的豆腐脑还冒着热气,一口下去,从嘴巴烫到胃里面,带着几分说不出的满足。

他思索了下,给了沈美云一个出乎意料的答案。

“沈姨,我想去鹏城。”

他不想待北京,北京离林家太近,这会让他有一种随时被人找上的紧迫感。

当然,在过去的时候,他经历过这种事情无数次。

他在单位,在宿舍,在各种地方,总能被父母,被大哥他们找到。

沈美云听到这话,骤然意外了下,她手里掰了半个烧饼,并没有拒绝,而是反问道,“为什么想去鹏城?”

林卫生垂眼啃着烧饼,饿了好久的他,吃的极快,但是却并不显粗鲁,“我想离家远一些。”

在远一些,到一个他们够不到的地方。

“那为什么是鹏城,而不是羊城?”

毕竟,她说的是生意在羊城,这才是让沈美云更为奇怪的地方。

林卫生吃完最后一口烧饼,他有些不好意思道,“沈姨,你当初给我介绍的工作是档案室,我在那上班每天都都能收到最新的报纸,我看报纸上说,鹏城被划为经济特区了,我当时就对鹏城很好奇。”

“后来听你和春兰阿姨说过,鹏城未来会很好,刚好周叔叔未来也打算去鹏城发展,我便打算去鹏城闯荡下。”

虽然还青涩,但是对未来的规划有了雏形。

这让沈美云极为意外,因为她发现林卫生的嗅觉很是灵敏,而且也敢想敢做。

能够在她给出的一系列条件和工作里面,选择走一条没有走过的路。

这是魄力和决断。

沈美云忍不住赞赏道,“有想法,肯去做,不错。”接着,她话锋一转,“不过,你去了鹏城打算做什么?”

这林卫生还真不知道,他抿着唇羞涩地笑了笑,“这就要沈阿姨,你帮我推荐个方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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