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番外千西可(416)

沈美云做的送饭,一锅酸菜鱼。

老支书活了一辈子,都还从未见到过这种。

“级别太高了。”

沈美云笑眯眯,“他们辛苦了好多天,应该补。”

一锅酸菜鱼,倒是不算打眼,毕竟,大雨刚褪的时候,家家户户可是抓了不少鱼的。

到了后面,哪怕是回到了家里,他们生产队还有人组织着,去那河套子里面抓鱼。

毕竟,刚褪的洪水,鱼是最多的。

就不说沈美云家了,就是生产队的其他家,他们家也还有未吃完的鱼啊。

所以,老支书倒是见怪不怪。

鱼啊,他们都吃腻了!

他朝着沈美云招呼,“那你坐稳了,别颠簸洒了。”

沈美云点点头,死死的用着毛巾摁着钢精锅,朝着陈荷塘招呼,示意他先回去。

陈荷塘目送着拖拉机彻底不见了踪影后,这才转身上山。

拖拉机一路轰隆隆,从前进大队抵达粮站,也就是公社大队部的另外一面。

粮站所在的位置,距离大队部大概是五分钟的路程。

之所以会建在这里,正是为了所有的生产队,能够方便交粮。

沈美云他们到的时候,粮站外围已经被围了一个水泄不通了。胜利公社生产队的人,来交粮的人基本都在这里了。

还有的在路上,跟前进大队差不多,都是赶着牛车,坐在拖拉机往这边来。

几乎每一个车子上都放着粮食,只是有多有少。

大家见了以后相互打了招呼,只是,今年和去年比起来,大家的脸上都少了几分笑容。

突如其来的暴雨洪水,打断了他们所有人的节奏,淹没了他们即将收割的粮食。

像是前进大队这种,老支书半夜起来上厕所,意外提前察觉到了天气不对,当即便果断的把全生产队的社员们都招呼起来,收割粮食的人,到底是少数。

大多数生产队,都是后知后觉,或者说是察觉到了,却没放在心上。

这也就导致了,这一次的洪水,给他们造成了不可磨灭的伤害。

那是除去房屋之外的伤害。

粮食。

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最为重要的粮食。

大家见面后,甚至没有太多的话,只是耷拉着眉眼,不难看出精神的沮丧。

沈美云看到这一幕,微微叹口气,她观察了下,这些人的牛车和拖拉机上放的粮食,还不如他们生产队多。

她下意识去看老支书。

老支书叹口气,“我们大队拿多了。”

他原以为自己拿两千斤,直接对半腰斩,会是最后一名,却没想到,大家的情况都不容乐观。

沈美云嗯了一声,“我瞧着前面交公粮的位置,排队的人还不少,估计轮到我们,最少要到一个小时以后了,老支书,我先去找下季长峥。”

“等我把饭菜给他了,我在回来。”

老支书自然没有不答应的。

沈美云跳下拖拉机,想要端钢精锅,结果钢精锅卡在缝里面,不好拿。

索性也端不动,便直接空着手去找人了。

找到了季长峥,还怕这钢精锅拿不出来吗?

沈美云趁着还没交公粮之前,四处溜达,当然是有目的的,不一会就看到前面有个小战士在站岗。

她便迅速跑了过去,“你们头呢?”

这是季长峥带的队伍,对方还有些眼熟。

“嫂子。”

小战士显然是认识沈美云的,但是沈美云却叫不出他的名字。

“队长去前准备修卡车了。”

他们这次在洪水中营救人,卡车也进水了不少,这会正在全力抢修呢。

沈美云蹙起好看的眉尖,“修车?”

“是啊,车子进水了,要修理好,我们准备走了。”

“要走了?”沈美云意外道,“不是说要在这里维持秩序,帮忙收粮食吗?”

小战士摇头,“我们是因为卡车坏了,这才耽误在这里了。”

这都是什么谣言哦。

正说话呢。

前面的人就在招呼,“准备集合,五分钟后全体上车离开。”

听到这话,沈美云啊了一声,“季长峥在哪里,快指给我。”

小战士,“我带你过去。”

给的五分钟时间,是让他们解决个人问题,例如喝水厕所,因为一旦上车后,车子出发起来,中间是不停的。

“好。”眼看着对方指着的地方,是和收粮相反的地方,沈美云咬牙,“算了,你先跟我去把饭菜端过去。”

“不然一个来回,你们肯定时间来不及了。”

五分钟够干嘛啊。

小战士听到饭菜的时候,眼睛亮了下,但是又犹豫时间怕不够。

沈美云看出来了,指着拖拉机的方向,“就在那,不到一百米,很快的。”

这下小战士不在犹豫,随着沈美云小跑着过去。

对于沈美云来说,难以拔起来的钢精锅,到了对方手里却是轻而易举。

小战士拿着的时候,手里还烫的一激灵,惊喜道,“还是烫的呀?”

不过手上有厚厚的一层老茧子,很快就没了反应。

沈美云,“嗯,热的,要趁热吃。”

于是小战士端着钢精锅,沈美云提着两个网兜,飞速的跑,这会也顾不得形象了。

那边,季长峥刚修好了车子,从车底下钻出来,满脸的漆黑。

因为这段时间的抢救任务,风餐露宿不说,还要面临群众的质疑。

在加上带着队伍,他也算是操碎了心,整个人都瘦了一圈,越发显得颧骨耸立,五官深刻。

季长峥从未想过,在这种时候会看到美云。

她朝着他飞快的跑了过来,风吹乱的她乌黑的头发,莹润绝美的面庞上多了几分红晕,当然,也多了几分狼狈。

“季季季、长峥。”

连带着喊人都是气喘吁吁的。

沈美云敢发誓,除了高考的时候,她长跑过,后来这么多年不管做什么都是慢吞吞的。

没想到,再次捡起来以百米冲刺的速度。

呜呜呜。

累死个人了。

季长峥看着面前跑的气喘吁吁的沈美云,他说不出自己是什么感受,只是下意识地扶着她,声音里面带着他自己都未察觉到的温柔。

“你怎么来了啊?”

他们属于临时任务,几乎每天都换地方,以至于哪怕是在同一个公社,他想去见美云一面都不容易。

更别说,走的时候跟她打招呼了。

来不及,根本来不及。

沈美云扶着他,气喘吁吁,“给你送饭。”

她把手里的网兜,统统递给他,“上车吃。”

“记得吃。”

季长峥心底的地方,突然跟塌了一块一样,像是柔软的鹅毛,拂过心尖,让他整个人都温暖了起来。

这些天所遇到的难受,委屈,以及失望,在这一刻,顷刻间消散的干干净净。

“美云。”

沈美云抬头看他,季长峥瘦了好多啊,眉骨凸起,眼眶深陷,比以往更为凌厉,像是一柄出鞘的剑,锋芒毕露。

“怎么瘦了这么多啊。”

连她自己都没察觉到,她脸上的心疼,几乎是没有任何掩饰。

季长峥抬手摸了下她头,低声道,“在其他大队,自然不比前进大队。”

其他大队的社员们,有些抗拒他们,抗拒他们来的晚,抗拒他们没能把房子给他们抢回来。

抗拒他们也没能把人救回来。

只是,这些就不必要和沈美云说了。

沈美云听到这,抿了抿唇,“我就说不去。”

“你非要去。”

季长峥在救援完前进大队后,任务便算是完成了一半。

季长峥抬手用力的揉了揉,她毛茸茸的脑袋,“那里有我的战友,还有在洪水里面的社员。”

“美云,这是我的责任。”

明明是这个人在外面受尽委屈,但是却还在安慰她,沈美云心里难受都要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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