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嫁给年代文大佬+番外千西可(452)

见她不说话。

司务长看向那表格最后的汇总,忍不住感慨道,“这兔子增加的真快。”

沈美云嗯了一声,看了下数据,“兔子明明比猪还要晚养三个月,但是你看兔子的繁殖能力,现在数量已经是猪的两倍了。”

“而且,你看这个数据。”

司务长探头看了过来,“怎么了?”

他其实对这些数据并不敏感。

“从上个月到这个月,两个月的时间,就只有太湖一号生产了,十四只小猪仔出来。”

“剩下的母猪,全部都没有任何动静。”

“而这两个月,光下崽的母兔子,都有七只。”

这里面一下子就差了七倍。

其实,司务长还是没听明白,他想了想,“不是说了吗?”

“兔子的繁殖能力比猪好?”

这个点很早之前,沈美云就跟他科普过。

沈美云摇头,“不是的。”

“就算是猪的繁殖能力,比兔子差一截,也不该是这样。”

两个月下来,颗粒无收。

而且,瞧着那母猪们也没有怀孕的意思。

这里面肯定有问题,但是沈美云一时半会还想不到。

她拿着数据思索了下,“我可能要想想。”

“这里面的问题出在哪里。”

这个问题,沈美云一直在想,甚至连在家吃饭的时候,都还在思考这个问题。

“季长峥,你说什么情况下,会导致母猪不下崽了?”

兔子都下好多窝了,母猪却一头都没下。

这——

季长峥端着碗一顿,“无非有两种情况。”

“什么?”

沈美云抬眼看了过来,她的眼形很漂亮,是那种杏眼,眼尾的位置上挑,带着潋滟水光。

这么盈盈看着人的时候,人的心头也跟着一软。

季长峥喉结微微滚动,声音低沉,“第一,它们压根没配种上。”

“第二,母猪和公猪之间,必有不孕不育。”

说实话,在大晌午吃饭的场合,两人在讨论这个问题,就有些奇怪啊。

沈美云一听,眼睛一亮,“我知道了。”

她丢下碗筷,就往养猪场跑,压根没给季长峥和绵绵反应,人就不见了。

绵绵咬着筷子头,“妈妈好快啊。”

季长峥给她盛了一碗蘑菇汤,“我们先吃,吃完去给妈妈送饭。”

绵绵一听,眼睛顿时一亮。

“好啊,刚好去看看我的小灰灰和小白白们。”

小孩儿总是奇思妙想,那些小兔子在他们这里,被叫出了无数个名字。

季长峥嗯了一声,自己利索的吃完饭,还不忘把绵绵也给喂完,收拾完了桌子和椅子,又把厨房的灶膛,彻底清理了一遍。

恢复了原本的样子,他的动作很快,无他,熟能生巧。

在家的时候,但凡是美云做饭,他都是负责收拾东西的那一个,两人搭配的很好。

待收拾完了,绵绵也换上了一个薄棉袄,跑了出来,“爸爸,我好了,你好了没?”

季长峥这才不紧不慢的拎着一个铝制饭盒出来,饭盒上面被包了一层毛巾,顺势揣在了大衣怀里。

人体的热度可以让饭盒里面的饭菜,凉的慢一些。

弄完这些后,他蹲下身子,朝着绵绵指着自己的后肩膀,“走,爸爸带你骑大马!”

绵绵一听,小嘴咧着笑开了怀,她顺势爬上了季长峥的肩头,小手抱着爸爸的头,而季长峥也顺势站了起来。

“坐稳了,爸爸带你去找妈妈咯!”

他这一站起来,绵绵的视野就跟着开阔了起来,她银铃一样的笑声穿透出去。

“爸爸,绵绵好喜欢你啊。”

在遇到季长峥之前,绵绵从来不知道爸爸是什么样子的。

但是遇到季长峥之后,绵绵就知道了,原来爸爸是这样的啊。

会带着她骑大马,会带着她找妈妈,会在外出的时候,每次归家都不空手。

会给她买漂亮的衣服,会给她买好吃的,甚至是做任务上山的时候,还会给她带一把果子回来。

妈妈说,给她找了一个爸爸。

然后,绵绵就真的有爸爸了。

她好喜欢,好喜欢现在的生活啊。

季长峥架着绵绵,听着小孩儿的话,眼睛里面泛着细碎的光,连带着唇角的弧度都跟着上扬了几分。

隔壁。

赵春兰在妹子赵玉兰家纳鞋底,听到动静,她探头看了过去,透过低矮的院墙,刚好将这一幕收在眼底。

高大的男人扛着一个扎着两个冲天麻花辫的小姑娘,不知道小姑娘说了什么,向来冷厉的男人脸上都带着温和的笑容。

这是他们所有人都从未见过的季长峥。

赵春兰忍不住感叹道,“长峥,这是真把绵绵当做自己孩子了。”

就是亲爹对待亲闺女,也不带有这么宠的。

这么多人看着呢,就直接大喇喇的把孩子扛在了肩头。

也不怕被人笑话。

这话一说,赵玉兰笑了,“姐,那是你没看到还有其他的呢。”

“我早上五点多起来上厕所的时候,听到隔壁院子水龙头哗哗的流,我还在想美云嫂子,怎么起这么早。”

“我就踩着石头探头过去打招呼,你猜我看到什么。”

赵春兰,“什么?”

“是季营长呢,他一大早在洗床单被罩衣服呢。”

“整整两大盆子。”

赵春兰也呆了下,震惊道,“什么?季长峥洗衣服啊?”

但凡是结婚了男人,基本上没几个人洗衣服的,都是自家婆娘洗衣做饭,他们在外面打拼回来了以后,把工资和津贴在上交给媳妇。

说白了。

就是两口子一个主外,一个主内。

但是,像是季长峥这样的,她还真是头一次见。

“是啊,我开始还以为是个巧合。”

“我这几天不是晚上上火喝多了水吗?连着好几天早上起来上厕所,隔壁都在哗啦啦流水,每次都是季长峥在洗衣服。”

她一次都没看到美云嫂子洗过。

赵春兰听完拍了下大腿,“要不怎么说,美云会嫁人呢。”

“你看看她这嫁的,这不比咱们好多了?”

她们这些人,做饭洗衣服带孩子,偶尔还要被自家男人骂两句,没办法被骂了,也要忍着。

谁让她们不赚钱呢。

就是矮人一截。

但是在看看沈美云。

怎么人和人之间差距那么大。

反倒是赵玉兰看的开,“美云嫂子人长得漂亮,又会来事,厨艺也好,运气也好,季营长对她这么好也是应该的。”

“这世道上,总该让咱们女人享享福不是?”

要是人人都像是,她们这种老黄牛一样,一个孩子接一个的生,做不完的家务,带不完的孩子。

说实话,这日子没意思透了。

但是没意思,还要继续。

因为这世道,女人想养活自己不容易。

赵玉兰这话说的,引得赵春兰忍不住看向她。

赵玉兰摸了摸脸,“姐,你看我做什么?”

“看我家玉兰长大了,心思也看的远了,想的也开。”

若是以前还是当姑娘的玉兰,指不定还会酸两句,如今倒是没了。

赵玉兰脸上带着坦然,“结婚过日子要自己想的开,若是想不开,早晚把自己气死了。”

这是实话。

这话一说,引得赵春兰朝着她竖起大拇指,“你和温指导员过的怎么样了?”

赵玉兰明白姐姐问的是什么意思。

当即便红了脸,支支吾吾道,“还行吧。”

“怎么个还行法?”

赵春兰打破砂锅问到底。

赵玉兰心一横,破罐子破摔,“就是老温爱干净啊,每晚上睡觉前会洗漱会刷牙,这比咱们生产队的那些男人强多了。”

“那些男人不爱卫生,还爱胡来。”

“而且老温人如其名,也很温柔,又有学识和风趣,说实话姐,我不后悔偷跑出来,也不后悔瞒着家里人嫁给老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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