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乡下当半仙的日子(243)

作者:大世界 阅读记录

厨师是请了十里八乡有名的朱厨子,他掌厨二十多年了,以前还在国营饭馆做过,现在出来单干,带着两个弟子,专门接红白喜事的宴席。

灶是现垒的,用的是大铁锅,菜色事先切好备好,炆、炖、煎、炸、灼、烧、炊、炒、泡、扣、清、淋……百般武艺都用上,小小的一个乡村宴席,和城里的酒楼比,那也是不差的。

甚至因为少了场地的费用,菜色还能更丰富,东西用料更实在。

空气里都是诱人的香气。

潘垚坐在周爱红和潘金旁边,桌子太大,菜不好夹到,时不时的,潘金还给潘垚夹了菜。

“盘盘吃这个,这个香。”

潘垚仰起了头,眉眼弯弯,“谢谢爸,爸爸你也吃。”

她压低了声音,笑意盈眼地提示只有他们父女俩知道的秘密。

“咱们得吃回来!”

潘金振作,不错,吃得肚皮圆圆地回芭蕉村!

周爱凤和吴招娣也坐在同一桌,对于这和老是和姐姐孩子腻着坐一道的姐夫,她是分外瞧不上的。

男人嘛,还是坐另一桌喝酒比较好,喝饮料算什么事!

吴招娣瞧着潘垚,倒是满眼的羡慕了。

妹妹去大姨家,真的很好呢。

潘金注意到目光,也没去计较什么,他现在算是知道了,这老妹儿是个脑袋瓜拎不清的,和傻瓜有什么好计较的,显得他自己跌价!

“吃菜吃菜!”

又一个大鸡腿落入潘垚的碗中。

这时候的鸡吃的饲料少,养的时间门也长一些,鸡肉硬实,煮起来也鲜香,最好吃的便是那两条腿了,每天在院子里跑,哒哒哒的,这腿啊,它有嚼劲!

人人都想吃好吃的,吃席时候也不客气,菜一上桌,大家就盯着好肉了。

潘金眼疾手快,轻易不出手,一出手就是好东西,这不,他又挨了别人几下瞪眼,尤其是坐他对头的小姨子。

潘金才不在乎,他家盘盘吃到才是要紧的。

潘垚咬了口大鸡腿,快活地眯了眯眼睛。

……

吃席到一半的时候,主家人带着新娘和新郎来见酒,长辈还要给新人红包。

当然,潘垚这新郎新娘未来孩子他表姑,这红包是不用给的。

不过,她扔了两毛钱到喜娘的托盘中,给了她红包,换了杯甜茶回来。

别说,这茶甜津津的,带着温热,还怪好喝的。

敬酒很快便敬了一圈,新郎新娘又重新入席,今儿菜色好,大家都吃着菜,等到最后一道八宝芋泥上桌,慢慢地,大家才慢了筷子。

周爱红偷偷摸了摸潘垚的肚子,小姑娘肚子鼓鼓,明显有些撑了,顿时,她不赞成了。

瞧着潘垚看八宝芋泥,周爱红剜了潘金一眼,拦下他的动作,只舀了一小勺给潘垚。

“不敢再吃了,今天吃的东西杂,回头肚子得疼了。”

潘垚:……

恨自己还小,肚子也还小,装不下太多东西。

八宝芋泥喷香又甜腻,下头是猪油煮的芋泥,上头搁了莲子花生,再淋上糖浆,吃上一口便甜蜜蜜。

喜宴以这道菜做结束,也有祝福新人的日子甜甜美美的好意头。

陆陆续续的散了宴席,周爱红作为姑奶奶,是新郎家尤其亲近的人,倒是还没这么快回去。

院子里有收拾锅碗瓢盆的声音,剩的东西很少,大家伙儿节俭,吃不下就都打包走了,这便是夹酒包。

饭桌上,也就留了一些不好带的汤汤水水下来。

“恭喜恭喜啊,这新娘进门,家里添丁添福,下一回,我得和你讨娃娃的满月酒喝喽。”

“哈哈,多谢多谢,借你吉言了。”

潘垚听到二舅将客人送到门口,和人笑着寒暄,听到满月酒,那是一下就戳到心窝窝痒痒处,笑得是嘴巴都合不上了。

当爷爷呢!

这事儿谁不想!

到时一个胖娃娃跑过来,喊着爷爷爷爷我来了,搁谁谁不迷糊?

周炳聪在送客。

这时,二舅娘王梅香走了过去,一把拉着周炳聪到一边,不是太痛快模样。

周炳聪瞅了瞅周围,见人走得差不多了,这会儿,剩下的人都是亲近的亲戚,要不便是交好的邻居,现在正忙着帮忙收拾。

见无人注意,他这才放心,微微皱了皱眉,问道。

“怎么了?”

“我和你说啊,今儿是儿子大喜的日子,你给我注意了,不许甩脸子。”

王梅香叫屈,“哪里是我甩脸子了,分明是他翁家不厚道,做事不妥帖。”

“胡闹!”才听这话,周炳聪立马斥责了一声。

翁家是谁,那是今日进门的儿媳妇娘家,再是不妥,那也没有儿媳妇刚进门,婆婆就挑理的事。

王梅香不服气:“哪里是我挑她家的理,就是她家做事不妥帖,今天送嫁的人里,那骑轮的是谁?是翁志仙。”

听到王梅香这话,周炳聪也怔楞了下。

“翁老弟来了?”

王梅香:“可不是!真是晦气,大喜的日子,她翁家挑谁送嫁不好,挑了翁志仙!”

一时间门,周炳聪都不说话了,自皱着眉,又从裤兜里掏了根香烟点上。

翁志仙这人嘛,名字不错,不过,大家不觉得他仙,倒是觉得他有些瘟。

……

第104章 瘟,从疒,昷声,有倒……

瘟, 从疒,昷声,有倒霉的意思。

翁志仙之所以被周家村附近村子的村民叫为瘟志仙, 就是因为他这个人的运道有些不好。

不, 应该是说,格外的不好!

送嫁这种事讲究的是吉利, 讨个好彩头,不说人人得是六角俱全的全福人,起码, 那也不能是大家都说瘟的翁志仙啊。

抽着香烟, 周炳聪眉头深深皱着。

可见, 翁家来人有翁志仙, 就算只是个蹬轮儿的, 他心里也是不痛快。

王梅香上手去夺烟,“抽抽抽!都什么时候了,你还抽这玩意儿!我这都快给愁死了。”

周炳聪躲了躲。

今天做摆酒的主人家, 不好太过寒酸, 周炳聪用的是好烟, 一包便要小几块钱,分摊下来, 那一根得两毛, 贵着呢,他舍不得早早掐了。

这不,猩红的火点烧到了烟嘴处, 这才舍得丢了,用脚碾了碾。

“人来都来了,我能有什么好办法?总不能将人赶了吧, 那样多难看!”

“算了算了,”周炳聪也是烦闷的摆手,“今儿是咱们家大喜的日子,来者都是客,你啊,肚量就放大一点,索性也没多久的事,再过一会儿,他人也就回去了。”

周炳聪宽慰着王梅香,也宽慰着自己。

这翁志仙虽然有瘟志仙的名头,不过,他向来是自己倒霉,倒是没听说过染得周围人也跟着倒霉的事,今天是周炳聪家摆宴席,要是赶了客,那事情可就不好看了。

而且,不管怎么说,这翁志仙还是儿媳妇的娘家人,听说是嫡亲亲的叔来着。

周炳聪想揭过这事。

王梅香心里不痛快,不过,她却也知道,周炳聪说的在理,今儿是她家办喜事的日子,闹开了不好看,有什么事,那也得忍过今天再说,眼下只能发发牢骚罢了。

劝是这样劝自己,王梅香越想,心里越是憋得慌,当下将手往腰上一叉,哼声道。

“不成,我得给彩凤说一说去,下回可不兴这样的。”

彩凤便是今日的新娘,周家新进门的儿媳妇。

听到这话,周炳聪也没说话。

翁家找了翁志仙送亲,这事他也不高兴,给儿媳妇说一说,提醒一两句也好。

王梅香一扭身子,转身朝穿一身红嫁衣,烫着时髦短发的翁彩凤走去。

翁彩凤也正跟着新郎送客人,她还不大认得这边的亲戚,只脸上挂着笑,客气地寒暄几句,送别客人。

听了王梅香带着埋怨和数落的话,当场,她脸上的笑容要挂不住了。

“妈,那是我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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