奸臣之女(591)

即便如此,部分地区还是出现了因为水资源紧张而悄悄侵占别家用水的情况发生。个别的村子还发生了小规模的械斗,这让全郡的目光都集中到了池脩之的身上。池脩之分水的时候说过,谁不按规定用水了,谁擅自械斗了,就罚谁,一点情面也不讲的。

械斗双方的身份略有微妙:受害者,祁家;施害者,土鳖吴家。

即使是社会主义新农村,也很难摆脱历史遗留下来的格局——同姓聚居,就更不要提现在的鄢郡了。祁氏本是大族,土鳖吴家一大族人住在一起,就是一个村子,这村子就叫吴家村,与名字比较风雅的“祁园”相映成趣。

吴家看着祁氏不受府君待见,正好天又干,贪心乃起,也是欺软怕硬,偷偷开了渠,偷了正在按规定用水的祁氏的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烂船还有三斤钉,祁氏很快发现情况不对,派人去堵缺口,正遇上了吴家偷水的人,两处一理论,祁氏难免带着傲气,被吴家那副“你们过时了”的小人嘴脸一派,说话也不客气了起来,也分不清是谁先动的手,反正是闹到池脩之的案头上来了。

怎么判?大家都盯着呢!

断案从来难不倒池脩之,两边一拿到,公正合理地认为:“事因吴氏偷水而起,先判偷水案!吴氏犯本府法,参与之人罚力役三日,铜十斤,从其用水时日里,扣一日补与祁氏。本府说过,别人违法,苦主可上告,毋得私斗,祁氏为何不告?不告,等罪!——械斗之事,两家皆有过,本府一视同仁。两家械斗,本应即时治罪,国以农桑为本,吾不误农时,着两家人犯,秋收之后每人加服十日力役。先前诸乡老与吾立契,今不能约束村民,着戴罪立功,看管诸人犯,秋收之后,领他们来服役!晓谕全郡,两家系初犯,故轻罚之!此后有再犯者,加倍惩罚!”

判完了,这么个结果大家都能接受。祁氏本打算如果受到了不公正的对待就要闹将起来,没想到居然还算公平。吴氏本就胆虚,不意府君居然没有为难祁氏,也骂骂咧咧地走了。

只有池脩之开心得不得了,这就又多了许多免费劳动力啊!

就这样忙碌,还有闹事儿的。

无论是工程也好,械斗也罢,都是公事的范畴,郑琰没想到的是,私事上也有来搅局的。

事情还是因为祁二娘而起,祁氏虽然在全国勉强能挂号,到底势衰,已是多与本郡之人联姻了。郡内望族通婚,也是四通八达,祖祖辈辈的纠缠不清了。王、朱等四姓与祁家总有着奇奇怪怪的亲戚关系,几家小辈纵有礼法约束,也架不住姑母姨妈家的表哥表妹之间互相认识。

祁二娘在郑琰看来讨厌,但是在思想比较顽固的鄢郡人看来,那行为绝对是可圈可点的!世家不能自降身价、自甘堕落!祁二有一表兄,是朱家的小公子,年方十六,生得唇红齿白,骨子里带着一股傲气,自以也算系出名门,才学又好,挺瞧不起土鳖们的。朱六公子心中素喜欢祁二表妹,两家家长也有意结亲,不想晴天霹雳,祁二被送乡下去了,有不可靠消息讲,可能要被远嫁。

朱六哪里受得了这个?求他父母帮忙,父母年轻时也是与他这样的想法,后来他爹也做过几任地方官,又到京中叙个职什么的,几次叙职棱角一磨,比较能认清现实了。听儿子要犯浑,先把朱六给骂了一通。

朱六记得一个孝字,不敢与父亲争辩,跑到祁高大门口大哭不止:“郑氏,冰山耳!日出即融,冰山难靠!竟为冰山而抛骨肉!祁氏真要完了!”

祁高真想让他现在就完蛋!派人拿绳子一捆,给扔回朱家去了:“你们家的孩子,自己看着办吧,我是不敢再招惹了。”

朱六他爹差点没被吓死,朱六这孩子,还真是聪明,一眼就看穿了池脩之这么横,乃是有个好岳父。你看出来了也别这么直白着说啊!很多人都觉得他本是能凭本事拼出来,结果却是裙带上来的,却觉可惜又有些鄙视,可为什么大家都不说?因为郑琰确实是个大杀器!

朱六倒好,隔山打牛,还隔了池脩之、郑琰两重山,等于直接骂到郑靖业头上去了。亲,你骂个池脩之就算了,骂了他老婆,等于点名郑靖业啊!

第二百八十四章 冰山

作为本郡一直以来的地头蛇,祁家的地理位置相当好!适合围观!适合狗仔盯梢!朱六他爹知道,跟池府君两口子别玩花样,你玩不过,还不如直接去请罪来得方便。这么想着,脚下也没停,绳子都没解、朱六嘴巴里的手绢还是祁家提供的,就这么拎到了郡衙请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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