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事件簿(修改版)(10)

这位季大人大概被无视惯了,丝毫不介意,笑眯眯地起身,一双桃花眼望在我的脸上,道:“如果正像令妹所说的那样,死者喜欢将点心整个吞入口中咀嚼然后咽下,那么在现场就不会留下含毒的点心了。凶手熟知死者这一习惯,所以才大胆将毒下在点心之内而不是茶水里,以此来掩盖物证。然而仍然有诸多疑点难以说通,如果凶手的目标就是死者,那么毒是如何下在点心内的呢?茶楼的后厨外人是不许进入的,依小二刘成所见,这四个人一起上得茶楼二楼,中途未有人离开过座位,因此可以排除凶手潜入后厨下毒的可能。如果毒是当场下的,凶手又是用什么方法在其他三人的注目之下将毒下在点心上的呢?还有就是——凶手是怎么能保证有毒的这一枚点心能够恰好被死者吃到。以上这两点尤为重要,是此案的关键。清音,你可有何高见?”

噢?堂堂一位知府竟然与区区一个仵作讨论案情……有内容啊(真三八!)。我望向岳清音,见他也看了我一眼,淡淡道:“我所在意的是,事发后围观之人众多,死者为何单单只抓住了灵歌的脚腕。”

唔……是呵,为什么呢?难不成他想在阎罗殿里做个色鬼?

“唔……灵歌?好名字。”姓季的这家伙非但盗用了我的口头语,而且还捏着下巴望着我很没格调的笑。

“季大人,小女子是否可以把脚抽出来了?”我含笑问道。

“喔,恐怕还须稍等片刻,”季大人扫了眼死尸伸入我裙下的手,想想大概觉得这事有点好笑,眯着眼睛道:“本府已派人通知死者家属前来公堂认尸,在此之前,按我朝律令,尸体不能遭受人为损坏。所以还请灵歌小姐稍安勿躁,待尸体身份确认无误后,本府再令人帮小姐将玉足解脱出来。可好?”

当然不好。我已经站了好半天了,不像你们还可以四处走动活络筋骨,总不能让我脚下拖个死人满公堂溜达吧?至少也得给我个小马扎坐下歇歇腿吧。

“但凭大人作主。”我颔首道。

季大人笑着望着我,道:“灵歌小姐可认得这位死者?”

“回大人的话,不认得。”我恭恭敬敬地答道。

“事发当时灵歌小姐也在现场,可曾听到死者毒发之前说过什么么?”季大人又问。

“唔……当时茶楼里有很多人,小女子只顾着听邻桌的两个人说话,不曾注意死者那一桌。”我老实答道。

“哦?邻桌在说什么,能让灵歌小姐如此专注?”季大人眨眨眼,颇感兴趣地问道。

“好像在说……再有五天季大人就会被革职的事情。”我也眨眨眼,认真地望着他。

“呃……这样啊。”季大人摸摸鼻子,掩住唇角囧笑。

“灵歌,不得无礼。”岳清音不疼不痒地来了一句,“哪个丫头同你出门的?”

“绿水青烟。”我轻声道,“衙役哥哥们不许她二人上公堂,现在偏厅等候。”

岳清音微一点头,不再作声。没待那季大人继续说话,忽听得有衙役上堂禀报道:“启禀大人:属下前往死者张子文家中传唤其亲属到堂认尸,谁知其家中并无一人,由邻居处打听得,其父母及胞弟昨日已启程前往江南探亲,约摸半月后方能回来。”

那个……你是说……我得同这死尸相知相守半个月才能得以解脱?

那谁,来,一刀结果了我吧。

审问·推理

不知是不是感觉到了我周身所散发出来的气场十分狂躁,季大人转头冲我笑道:“灵歌小姐不必担心,即便死者家属短期内无法前来认尸,尸僵状况一般于三日后便可缓解,届时小姐玉足便可自行挣脱了。”

哦……啊?三天也不行啊,难道我还要陪这死鬼过两夜不成?老天哥哥啊,可不可以先让我穿回去,三天后再穿过来(你当这是串门哪?)?

还算姓季的有眼色,命人拿了把椅子过来让我坐下,笑着安慰道:“灵歌小姐莫急,因此种情况我朝并无先例,待本府稍后修书一封发往刑部,看是否可以于亲属认尸之前先将死者手骨折断,将灵歌小姐解救出来。”

莫急?我不急才怪。要写信就快写,罗里八嗦的让人讨厌。

“多谢大人关照,小女子不急。”我含笑行礼,而后乖巧地坐到椅上(这口是心非的女人……)。

季大人一甩红袍,转身往堂上走,口中道:“清音,既然令妹在此,你且不必先退去,不妨站过一旁,听一听为兄审案。如何?”

“为兄”?唔……听口气这两人私交不错的样子,不是断臂,还真是可惜(-_-!)。

“是,大人。”岳清音始终淡淡的,闻言退至一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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