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事件簿(修改版)(64)

肉体小强不如灵魂小强,在我强有力地精神力量支持下,岳灵歌同学顺利地征服了感冒克服了手伤,终于又精神焕发地出现在了自家的后花园中,手里扯着一根风筝线。

“欢喜儿,你这做风筝的手艺不赖,将来也可以学那阮老汉做风筝卖钱呢。”我仰望着天空飞得只剩下一个小点儿的风筝道。

“欢喜儿想一辈子伺候小姐,不想卖风筝。”刚刚被我动用私权由“公用”随唤小厮调为“专用”随唤小厮的欢喜儿红着脸答道。

“小姐,您画的是个什么风筝?小婢怎么看不出来呢?”青烟仰了脖儿纳闷儿了半天。

“是个笑脸哪,一个圈儿代表脸,两个点儿代表眼睛,下边那个月牙儿形就是微笑着的嘴呀。”我满意地拽拽手中丝线,看着自己亲手画的笑脸飞翔在太平城的上空,仿佛预见到了幸福的未来。

“我看您还在上面写了什么来着。”绿水插话道。

“唔……是啊,风筝有时并不仅仅只用来承载晦气和不幸,一些心事和秘密也可以托它带上天去,与苍天共享。”我微笑着仰望天空,“嗳?嗳?那是谁家的风筝?呀!呀!缠住了!缠住了!”

天空见鬼的又出现了一只风筝,被高空气流卷得与我的风筝缠在了一起,我心一横牙一咬,誓要将那流氓风筝给扯下来。当下小手用力,硬是往回收线,起初倒也见效,两只风筝被拽得低了一些,已经能看清那风筝的相貌,竟然画的是张鬼脸——好个心理阴暗的人!

我运力再扯,只听得“嘣”地一声……我可怜的风筝线就这么断了,眼睁睁地看着我那风筝在鬼脸的挟持下涎着一张笑脸跟人私奔了。

我有些怔,心中既觉落寞又觉奇异,禁不住猜测那鬼脸的主人倘若看到了我的风筝不知会做何感想——因我在那风筝上写着:我来自千年之后,谁可与我相知相守?

垂钓·克星

风筝事件虽然已经过去了几天,然而我的心中仍然有些放不下那孤苦伶仃的阮老汉,身体好了之后特意去探望了他几回,许是因为姑娘我乖巧可爱(呕……),又许是因为我亲切善良(再呕……),再许是我……(STOP!)总之阮老汉已经不像初次见面时那样对我假以声色了,加上我时常开导他,给他说说笑话猜猜谜什么的,几次闲聊下来就把我当做了大侄女儿一样无话不谈了。

当然……敬老爱老是传统美德,人尽其用也是生存法则。接近阮老汉并不仅仅是爱心使然,重要的一点是,我看中了阮老汉独居的那所院子。阮老汉和阮铃儿相依为命,现居的那套小合院儿是上一辈儿传下来的,如今阮铃儿死了,她原先睡的那间西厢房就空了下来,现在阮老汉一个人住着,显得十分的空落。

我的计划是:倘若岳清音哪天突然翻脸,坚决不肯认我这个雀占鸠巢的妹妹,硬是要将我赶出府去——或者生出其他什么变故,我也好有个退路,先同阮老汉打好关系,将来租住在他家,一来有了落脚之地,二来相互也有照应。前些日子我疯狂逛街的目的也正是为了找套便宜的住处,如今认识了阮老汉倒也省了不少事。

至于生活费方面的问题,岳灵歌每月有二两银子的零花钱,幸好她不是爱花钱的主儿,攒下来的大概有二、三十两,再加上她那为数不多的首饰——首饰店我也逛了不少家,相同商品的物价已经了然于胸,若拿去当铺典当成银两,也不至于太吃亏。杂七杂八估算下来大约也能凑个一百来两,以天龙朝的物价标准来说,足够我省吃俭用过个两三年的。

虽说现在还没有发现岳家哥哥要赶我出府的苗头,不过未雨绸缪,一切还是先做好万全准备的为妙。

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我认为是时候向阮老汉提前打好招呼了,于是今日一大早,我既未带丫头也未带小厮,悄悄地从偏门出了府。偏门只有两个守门家丁,以防万一,我走之前微笑着告诉他二人:“我去给哥哥买一些补品,为了给他惊喜,此事要保密,你们两个可莫要说漏嘴了哟!”两个家丁连忙点头应是。

一路也不耽搁,直奔阮老汉的住所而去。租住的原因自然不能告诉他,且他一直也不知道我是刑部中大夫岳明皎的女儿,只当是普通的富家小姐,我还忽悠他说我是庶出的,在家常受欺负。——于是只对他说届时我若被正室赶出家门,只怕要先在他这里租住一段时间,阮老汉当即便答应了,反正又不是白住他的,乐得送个顺水人情。

顺利搞定此事,我心中总算踏实了些,来的时候我是由城内穿街过巷走的最近的路,回去的时候便不急了,因此择路沿了城西的一条大河不慌不忙地边欣赏景色边往回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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