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到唐朝当混混(16)

晚间碧云轩里灯火通明,人声鼎沸,挤的比那菜市场还恼火,比早晨上班挤公交车还要经典。那完全是人贴人,人挤人,也不知道是别人的手放在了自己身上,还是自己的手放在了旁人身上。连小偷都束手无策,想动手,比那登天还难,眼看着钱包就在眼面前晃,浑身上下就连一个手指头都动不了,那种滋味,估计回去要吐血。

夜,很安静。碧云轩,很安静。安静的让人头皮发麻,估计这些人不是在沉默中爆发,就是在沉默中死亡。不过死亡,料想还是不大可能,所以。

灯火一盏一盏的熄灭了,今晚的重头戏上场。一个平台上一层薄薄的羽纱倾泻而下,羽纱后一盏盏的宫灯集中在舞台中间出现,照的羽纱后的世界分外神秘,诱惑。

在众人的屏气凝神中,两道人影缓缓出现在羽纱后,看体型是一男一女,很暧昧的味道。男装打扮的人一手背在背后,一手握着对面女子的手,微微弯着腰。女子轻碰着对方的手,站的笔直。在羽纱后跳动的火焰中,引人无限的遐想。

破空而来的音乐声动感十足,没有电子琴,不是合成音乐,却胜似现在的无病呻吟。缥缈,诱惑,神秘,空灵,节奏感超强。

音乐声中,羽纱瞬间落下露出里面的两个人,两人闻声起舞动作缠绵诱人,处处用肢体透露着诱惑,做出迷人的邀请。

台下的人震惊的看着台上的女人,一身紧身的衣服包裹着丰满的恫体,露出一片雪白的香肩,下身更是夸张的露出大腿,短裙上镶满金光闪闪的装饰物,在舞动中带起一片绚丽的色彩。

脚下居然是高跟鞋,做工讲究完全手工制造,可不比现在的假货。陆小青给的图,别大师傅就有那本事照着做出来,真是人不可貌像,喔,是古代不可貌像,海水不可斗量。

戴着面纱的云絮,舞姿轻佻中带着端重,风流中夹杂诱惑,一举手一投足,那是多一分为过,少一分不满,看的对面为她伴舞的一身男装的陆小青平平点头赞许。

这年代,不露不足以出众,露多了又失了味道,要的就是这欲语还羞,欲拒还迎。这规则放之四海而皆准,不多说,看底下那一个个流的满地口水,已经成河的众人,毫无疑问的又一次证明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吊胃口,最重要就那一个吊字,那可是一种大学问,没吊好,一眼就让人看出你的动机,那只能搬了石头砸自己的脚。吊过头了,也就等于玩完了。这要的就是一个火候,一个经验。

别说,身为现代人物的陆小青可是充分学好了这门功课,实习地点,学校。实践地点,社会。身为策划和销售,社会学毕业出来的,吊这些脑袋简单的家伙,那还不是一吊一个准。

熟练的拉着云絮转了一个圈,极暧昧的靠在了云絮的肩上。下方已经被迷了魂魄的客人,一看两人如此姿态模样,终于没有在沉默中死亡而是爆发。群情激昂的跳了起来,当然是那些有位子的有钱人,狂呼道:“打死那个臭小子,打死他,居然敢靠在我们花魁的身上。”

“对,给我杀了他,花魁是我的,我不允许任何人碰。”

“谁说是你的,花魁是我的。”

“你找死,敢跟我抢花魁。”

天拉,这怎么跟电视里演的不一样,这些人不都是该文质彬彬的对花魁说ILOVEYOU的吗?怎么如此火爆起来,看来计算失误,错估了人性,小看了唐朝的风俗。

目瞪口呆望着已经暴乱的现场,脑袋当机的严重,不是很多书上说这样花魁就会红的一塌糊涂,身价百倍日进斗斤么?现在却成了引发动乱的源头,这,这,小说不可信啊。

仰天长叹后,陆小青看见灵姐控制不住局面,愤怒的客人,借机闹事的人,各怀鬼胎的人,贪婪,下流的人,都蜂拥向自己而来。不由暗道:“还好,三十六计,只记着最后一计,孙武你可要保佑我,回去我给你多烧点香。”极懂明哲保身道理的陆小青溜的极快,一眨眼就失了踪影。那云絮也是个聪明人,跟着陆小青就溜了出去,把如此火爆的场面留给灵姐这些喜欢,见过,大场面的人处理。我们这些小人物还是先溜的好。

第十章溜之大吉

计算严重失误,大厅中鼎沸的人声,砸东西声,叫嚣声,吼叫声……哇,真是百家齐鸣啊。还有那打架的尖叫声,啧啧,真不是普通的交响乐,比贝多芬的《命运》还让人叫绝。

那些这些天被碧云轩抢了风头的妓院,趁乱更是煽风点火,生怕乱的不够彻底。嘿嘿,暴动,难得一见的暴动,居然还有人到处点起火来,在加上四处奔跑的暴动分子,恩,这种场面真的是人生难得几回见啊,错过就太可惜了。这要放到现代,肯定要出动装甲部队镇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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