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丝雀[重生](159)

等过了好一会,郑夏终于亲够了,才愿意放开安知州,看着他红通通的脸蛋,甚至又捏了一把,“好了,亲够了,现在,可以打我了。”

安知州扶着额头,遮住自己的眼睛不去看郑夏,只觉得现在的脑子都是不清醒的,迷糊的,无法思考也无法言说的,恍恍惚惚问了一句,“为什么打你?为什么亲我。”

郑夏笑了笑,“因为我喜欢你。你不知道吗?我的安安。”

他原来就是打算今天表白的,只不过出了点意外,先流氓地亲了一口,满足了自己一直以来的愿望,才将告白的话说出口。

“因为我喜欢你。”

安知州整个人都快要爆炸了,他反复也被裴向雀传染了,只会结结巴巴地说话,“为,为什么,你在说,说什么?”

郑夏到底是快三十岁的人了,即使是被爱情冲昏了头脑,也很快冷静了下来,和眼前的安知州说着真心话。

“我还记得,自己头一回见你的时候就想,这小孩怎么这么好看?那时候你还骂了我,对不对?”郑夏回忆着那时候的情景,“可我却忽然动心了。”

动心只是一瞬间的事,而喜欢却是由很多个瞬间慢慢积累而成的。或许才开始仅仅是一个心动,可是一点一点的接触,郑夏无可救药地被安知州吸引。

喜欢是世界上最莫名其妙的事情。

郑夏从来没想过会喜欢上一个比自己小十一岁的少年。

“其实我没谈过恋爱,上学那会没遇到喜欢的人,工作了又忙到没什么找自己喜欢的人。所以第一眼看到你,就想,我喜欢他。”

安知州从来不知道这些,他只是闭着眼听着,一直跳得急促的心慢慢平静了下来。

郑夏真是没有谈恋爱的经验,表白的时候不说之后该怎么对对方好,反而一直谈自己的心路历程,“其实我一直不觉得自己年纪多大,男人三十一朵花嘛。可是和你比起来,我好想年纪就真的大了起来。也想过要不要和你表白,想了很久,还是很自私地决定表白了。”

“快三十年才遇到一个喜欢的人,要是让我的安安跑了,得等多久才能等到下一个?我不想等了。”

安知州长长的睫毛止不住的颤抖,特别惹人怜爱,连着声音也在发抖,“你还没有说,为什么呢?”

“因为你特别可爱,特别勇敢,”郑夏忍不住摸了摸他的脸颊,仅仅是脸颊而已,却足够亲密了,“因为我特别喜欢你。”

在那个雨夜很久过后,郑夏才明白,为什么第一次见面就那么心疼安知州,因为他特别可爱,因为自己心动了,喜欢上了那个淋透了雨的安知州。

雪还在下着,郑夏将安知州罩在自己的身下,他的后背已经积了一层薄薄的雪。

安知州想说,其实自己一点也不勇敢,比如说现在,他连回应一句都不敢。

回应一句我喜欢你也不敢。

安知州在感情上非常怯懦,大约是因为童年的缘故,他有过很喜欢的小伙伴,被领养走了之后就再也没有回来看过他。他曾经很爱自己的养父母,可是他们却在自己的第一个生日上去世。

太多太多,他都不敢回应一份新的感情,或者只有蜷缩起来,不让别人接触自己的内心才是安全的。

可是眼前的郑夏却不同,他太有诱惑力了,安知州从来没有遇到这么好的人,所以不敢回应,也舍不得拒绝。

如果拒绝了,就再也没有这样好的郑夏了,自己喜欢的郑夏了。

安知州低声说:“郑哥,让我再想一想吧,再想一想,好不好?”

他很快就会想明白的。等他真的勇敢起来,才能不辜负郑夏的心意。

郑夏能够瞧得出来安知州也喜欢自己,可是两个人本来就是同性,而且年纪差别又这么大,他平时那么懂事,多想一想也是应该的,郑夏虽然有些失望,可并不是绝望。

他说:“要是有什么想不明白的,就来问我。没有什么,是两个人在一起解决不了的。”

安知州偏过头,还是不敢看他,干巴巴地应了一声。他现在对待郑夏同往常完全不同,害羞而胆怯。

那天过后,郑夏就整天和安知州待在一起了。用他的话来说,就是自己正处于追求阶段,怎么能不好好讨好自己未来的对象?安知州真是没有办法,因为他也喜欢郑夏。

他们只是隔了半层窗户纸,只等安知州什么时候想通了就可以戳破了。

离开那天,郑夏在安知州嘴唇上竖了一根指头,然后亲了一口,很纯情地笑着,“想要真的名正言顺地亲上去,别让我等太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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