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爱豆成名前[重生](242)

电流通向四肢百骸,在每一寸骨血里砰砰砰地炸开。

到底是谁在放烟花,在她眼前点开一团极其庞大的白光,以一种靠近而震颤的姿态,给她带来极强的,一刹那间仿佛空白的刺激。

——疯了,真是疯了。

她胃里甚至有点痉挛。

下一秒,白光撤退,五颜六色的光点剧烈碰撞,给她生生撞回现实。

死而复生。

她什么也没有做,却像被人抽走了全部的力气。

她没有意识到自己在这短促的时刻,早已经红了眼眶。

——怎么有这样的人啊。

你要他发表感言吧,第一次,他说“没有江筱然就没有我”;第二次,这么重大的场合,他的获奖感言是他妈的希望她嫁给他。

……

顾予临勾勾手,示意她把奖杯拿过来。

她大脑当机,只能顺从着他的指示,把奖杯递过去。

他没有接。

而是从里面,拿出了一个方方正正的戒指盒。

她再也忍不住,抿抿唇,眼泪就滚下来。

这都什么时候计划的啊……

她见过很多种样子的他。

见过很多种灯光下的他。

那是很标志的一张脸,无论沐浴在什么样的灯光中,无论身陷什么场合里,永远像被荡涤过一样脱颖而出,干干净净。

但今夜的灯光安静又温柔,只有一束,波及的范围不大,只有他们两个人。

在他身边,所有的一切都被虚化了。

顾予临单膝跪地。

那一刻她想,没有人能拒绝这样的场景吧,每一幕每一帧都恨不得死死刻在脑海里,永远不要忘记才好。

这个人从不低头,也无须低头,他永远是最打眼的那一个,带着满腔热忱和明晃晃的清高。

没有什么事会让他低头,也没什么事会让他慌张和紧张。

可是那一刻啊,四目相对的那一刻,她看清楚他举着戒指的手腕,居然是在颤抖的。

他明明在笑,但她却拼命想哭。

顾予临举高戒指,就连声音都带着微微的颤抖。

“很奇怪。”他说。

“我本来觉得这世界很糟糕,可是幸好,这世界把你带给我了。”

我一直觉得命运亏欠我很多,但后来我知道了,原来它只是为了让我遇到你而已。

他的声音清冽,又缠着低沉的沙哑,一如初见。

他再次重复,目光诚挚。

“嫁给我,好不好?”

那道声音沿着时光的洪流溯洄而上,跟某个场景准确无误地重合。

要同他第一次参加艺术节比赛时,她主动请缨,说自己会弹一段钢琴。

一曲完毕,他虽在评价,却难掩言语中微小的雀跃。

“跟我一组吧。”

——而她,那时候的她说了什么?

江筱然举起话筒,学着那个时候的自己,保有着绝对的炽烈明艳的爱意,和拼命掩盖的故作矜持,嫣然一笑,开口说。

“好啊。”

他为她的无名指戴上戒指,喉头一滚,总算能够站起身。

他低头去亲吻她的泪痕。

但自己的眼睫之下,分明已经蕴出水汽。

狄更斯说,这是最好的时代,也是最坏的时代。

但他想,只要和她在一起,那就全都是好的。

这将是美好的、漫长的,风光无限的一生。

属于他们的未来,还有大把大把的好时光。

作者有话要说:故事到这里,就要正式跟大家说再见啦。

结局部分我斟酌了很久,最终做了取舍,我想停到这里,应该是最好的结局。

这只是他们漫漫人生路中的一段时光的总结,并不是他们人生的全部,故事总需要一些留白嘛,讲得太透就没意思了。

这是我的第一本书,当时抱着“就算冷到死我也要坚持写”的态度存的稿,没想到能遇到这么多可爱的你们。

我这个人平时话比较多,尤其是到了重要的场合,总是会有很多的话想要讲。

这是我第一次为一个故事倾注四个多月的感情,刚开始连载的那段时间心态不稳,常常失眠,有时候两点才睡着,六七点就醒过来,碰上没课的时候,就直接下床继续码字。

有段时间课很多,下午六点才能回寝室,吃过饭就开始写,写到九十点,然后调整心态想睡觉,满脑子都是剧情,总是睡不着。

我相信事情都是越走越好的,譬如我现在已经能够从晚十一点睡到九点了(……)。又比如,在路上我遇到了你们。

这本书开始写的时候其实很波折,常常觉得自己写的不够好,拿不准人物的相处状态,又怕情节没有意思。

不断地自我否定,其实是件不大好受的事儿。

但我相信,所有经受过的苦难,锻造出的汗水,能够变成养分滋养脚下的土地,假以时日,一定会开出丰盛的果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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