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躁男神[快穿](219)

只可惜谭思雨看不上沈鹤嵘,更是因为书里沈鹤嵘对大佬的非打即骂,非常的讨厌沈鹤嵘,如果不是为了沈子义,她甚至都不愿意跟这样的人说话。

沈子义对于这个疼爱他的女人也是十分的喜欢,所以在发现自己的叔叔竟然想要娶谭思雨之后,心里当然是不愿意,竟然是采了山上的药草,将沈鹤嵘给毒死了。

事情发生的时候沈子义也不过只有不到十岁,谭思雨看这情况,赶忙带着沈子义搬了家,没有人知道沈鹤嵘就这么死了,从未来拿了一些东西换来钱的谭思雨买了大房子,把沈子义打扮成了最厉害的小王子,还亲自为沈子义改了以后属于他的名字——墨子义。

之后……恩,就是沈子义如何生活,如何长大,甚至贪恋的爱上了这个比他大不少的女人。

有天有nüè,谭思雨在沈子义十八岁的时候第一次跟她告白的时候消失了,她慌乱的不行,因为本来只是将大佬当成了让她心疼的人,从没想到对方会爱上她,这样独特的年龄,让谭思雨有些无法接受,她打算短期内不回到属于沈子义的世界,在现实里充实自己。

一直到一段时间的忙碌之后,谭思雨终于正视了自己的感情,发现自己喜欢上了那个自己一手养大的少年,便重新利用自传回到了属于墨子义的年代。

只可惜,也不知道是时间的错乱还是空间的错乱,谭思雨重新出现的时候,见到的是二十八岁的墨子义,她的一个月,对于墨子义来说,已经过去了十年,可是墨子义依旧寻找着谭思雨,虽然他已经有了未婚妻。

怎么说吧?之后当然是甜中有nüè,nüè中又甜,最后谭思雨为了墨子义选择留在了这个属于墨子义的世界,一切完美结局。

是不是觉得这挺好的?挺好看的?

沈鹤嵘觉得如果自己不是墨子义的小叔叔,恐怕自己会很开心,可惜啊……他觉得自己不该死。

沈子义两岁的时候没有了父母,沈鹤嵘那会儿也才十四岁,一个十四岁的孩子养育着一个两岁的孩子,已经很不容易了好么?你还指望怎么娇宠着?何况这个孩子还是嫂子背叛哥哥的证据?

沈鹤嵘觉得那自传带有很丰富的个人色彩,比如说……里面写了墨子义认祖归宗,之所以姓墨的原因,就是因为墨子义的母亲嫁给了一个姓墨的有钱人,可是沈鹤嵘记得,那个当初跟嫂子私通的男人,就姓墨。

谭思雨光看沈子义可怜,怎么不看看他们沈家可怜不可怜?

沈家只剩下了沈鹤嵘一个独苗苗,沈子义毒死了他之后,谭思雨不但么有觉得沈子义yīn狠毒辣,反而觉得沈子义就该这么做,这才是她心目中的大佬,这不是三观不正是什么?

还有谭思雨现在能够安安全全的待在这个村子里面,就是因为他沈鹤嵘这个混混的身份,不然这么一个柔弱的白净女人出现在一个农村,会有什么下场,难道不会想象么?

沈鹤嵘看着谭思雨,却是直接走了过去,然后走着就直接把身上的上衣给脱了下来。

谭思雨一直以来,都是被沈鹤嵘当成了女神对待的,都是带着讨好,这会儿忽然看到沈鹤嵘开始脱衣服,吓了一跳,毕竟是一个女孩子,赶紧往后退了两步,有些警惕的看着沈鹤嵘。

只见沈鹤嵘直接把衣服扔到了刚刚谭思雨搭衣服的盆里面。

“等会儿给我衣服洗洗。”

他像是jiāo代佣人一样说道,让谭思雨顿时不高兴了起来,要知道,在这个家里,她虽然来了两个月,可是却一直被沈鹤嵘讨好的,这个大佬的小叔叔长的虽然有些黑,但是也还行,被这样的人用爱慕的眼神看着,谭思雨是有些骄傲的,她在现实里只是一个路人而已。

来这里两个月,谭思雨除了会给墨子义洗衣服洗澡之外,可从来没想过沈鹤嵘的衣服要不要洗,就连吃饭,都是沈鹤嵘做好给他们吃,就这样谭思雨还会嫌弃的很。

“你的衣服太脏了,你自己怎么不洗啊?凭什么让我洗?”

谭思雨皱着眉头,白净的脸上满是嫌弃,她反正是不会给沈鹤嵘洗衣服的,这个nüè待了大佬的人,她讨厌死了。

拉着谭思雨裙子的沈子义则是看到叔叔黑了脸,顿时就害怕了起来,可是心里想要保护谭思雨的**,让他没有退后,反而是站在了谭思雨的面前,然后用一种保护的姿态保护着谭思雨。

“叔叔,我、我来洗。”

他说着,漂亮的小脸上满是倔qiáng,说真的,这张脸跟沈家人完全没有任何的相似,应该是跟他那个卖货郎的爹长得像,不然的话,韩真真也不会被勾搭走了。

江湖不见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