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全民Diss的菟丝花(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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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城林雅茹V

一分钟前来自于【反家暴】浏览器

解释一下@娱乐圈纪检委 诬赖我和朋友打人的事件

附[澄清打人事件的微博长图].GIF(动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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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逸在他和秦舒的秘密基地,爬上一颗大树藏在里面秦舒搭建的小木屋中,等待秦舒的时候,刷手机刷到了秦舒新发布的微博。

“姐姐的是非好多。”

秦逸抱着心疼秦舒的心态,快速的点开了那条长微博,然后看到了被加粗标红的大标题。

【反家暴,不做旁观者】

如果你目睹了一场家暴,你是否会对遭受家暴的人,施于援手?

[一张男子把一个女子踩地上,表情狰狞猛踹其头部].gif(动图)

你知道每年有多少人死于家暴吗?

[浑身是伤的女子搂着孩子死在地上,旁边一片狼藉].jpg

据不完全统计,20xx世界范围内发生的谋杀案共造成43.7万人遇害,其中因家庭暴力遇害人数为6.36万人,占到总数的15%;而家暴遇害者中又以女性受害者居多,她们占到家暴遇害人总数的70%左右,约4.3万人。[注1]

她们都无力自己逃脱家暴,需要得到社会帮助。

[某女性被家暴者,被丈夫用菜刀把左手砍下来,受家暴者在医院的时候表示,“如果有路人肯帮忙报警,我就不是这样了。”].gif(动图)

[一个孩子抱着死去的母亲哭嚎,“我拦不住他,没人帮我拦住他。”].gif

坏人的猖獗,是因为好人的沉默,对于暴力的视而不见或置身事外,在一定程度上会纵容了暴力的发生,属于间接作恶。

[黑底血字——你还会对家暴,袖手旁观吗?].jpg

很多人这时候也会说,家暴是“家内事”,觉得自己不该去插手管,所以让很多受家暴的女性“裹足不前”不敢求助,也让很多人错过了挽救一条生命的机会。

然而,家庭暴力是“家内事”,是私事吗?

20xx年,3月1日,我国《反家庭暴力法》实施,明确强调家暴不是家庭私事,而是一种违法行为。

[黑底血字——现在有法可依,你还会对家暴,袖手旁观吗?].jpg

昨夜我因为醉酒误入17楼,而卷入聚众吸毒的是非,为配合调查,我去了警察局,因为是误会,所以警察证明我没有吸毒后,就让我离开,然后发生了被偷拍到的那一幕。

我和我的好友在警察局停车场,这样有保障的地方,也见证了一场家暴。

男方掌掴女方致使女方摔倒还准备继续动手,情急之下我们上前阻拦,并没有对他进行什么“群殴”,而是用我们“多个”女人的力量才阻止了“一个”男性继续对女性施暴的行为。

当时我们选择把施暴的男子送入警察局,被打的女性觉得丢脸,同时错误的认为是他们夫妻的家事,所以希望我们不要把他丈夫送入警察局。

但我们依然坚持把男子送入警察局,是希望警方能给男子一个警告和教育,不然谁知道以后男子是否会无所顾忌的打死女子。

一项网络调查显示,受访网民在遭遇家暴时,选择自己默默忍受、“不敢大声说出来”的超过一半。很多受害者表示,遭遇家暴求助最多的是家人或朋友,而非妇联派出所。【注2】

根据反家暴法规定,要求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

但受’家丑不可外扬’思想影响,大多数受害人认为家庭暴力系个人隐私,不愿曝光或不敢曝光,也不愿意对相关部门求助,这样的思想助长了家暴者的气焰,让他们越演越烈,最后造成无法挽回的悲剧。

我们有时候必须推陷入困境和危境却不自知的女性一把,帮助她们远离危险,也许她会恨我们,觉得我们多管闲事,可是只要在合法并受《反家暴法》鼓励的前提下,我和我的朋友不介意做这样的“恶人”去让施暴者受到应有的惩罚和教育,不助长施暴者为所欲为施暴的气焰。

[反家暴组织成功解救出的一个被丈夫家暴致残的女子,女子很后悔在最初被救助的时候拒绝,等造成无法挽回的局面时,才知她最初是“犯傻”采访动图].gif

很多时候,一个小小的善举,一个小小的坚持,就很有可能避免一场悲剧的发生,有时还会改变一个人的命运。

[被救出女子,在反家暴组织帮助下,虽然致残但也找到“不用我在担惊受怕”(女子语)的生活,女子坐在轮椅上对镜头微笑的镜头。].gif

反家暴,人人有责。

我和我的朋友不后悔昨夜的插手,也希望更多朋友能在看到家暴的时候,不要袖手旁观,在能保护好自己的前提下,给予被家暴者一份救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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