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全民Diss的菟丝花(494)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三款第(四)项、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经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判决如下:

被告人王思民犯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

听到张东和王思民两个没有涉及到其他案件的被告人,判决分别是十五年跟十一年时,秦舒知道这个案子在社会舆论的“热情”的关注下,法院相关审判团考量了网络上张东、胡淘等家长团对戴星阑所作的一切迫害,将其归属于张东等罪犯认罪态度恶劣,所以并没有往这方面考量从轻处罚还加重判决。

没有秦舒的替代,戴星阑记忆中,张东和王思民分别被判的是11年跟8年。

“我的儿啊!”

秦舒对判决结果压抑不住激动兴奋的时候,张东、王思民到庭的家人则是痛哭起来,而这样的痛哭中还夹杂着还没有判决的马金龙、胡淘、丁立俊、孟佳宁四人父母失控的哭声。

从张东、王思民的判决下场,还涉及其他性侵案的马金龙四人,不用想都知道他们的下场绝对更加凄惨。

果然,之后连续开庭分别审判马金龙、胡淘、丁立俊、孟佳宁四人,四人最终的判刑,都让他们的家人承受不了。

马金龙因为违背妇女意志,奸淫妇女8人(包括戴星阑),其中幼女3人,造成7名受害者不同程度患有创伤后应激性障碍精神病,犯强奸罪之外还犯寻衅滋事、抢劫罪(路边拿刀抢劫低年级学生钱财)、故意伤害罪(其他9名受校园欺凌的学生报案),最后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胡淘因为违背妇女意志,奸淫妇女3人(包括戴星阑),其中幼女1人,其中多次强奸妇女x某某,还利用父母权利多次以杀她全家为威胁恐吓x某某一家报警,最终因犯故意伤害(跟马金龙一样,有过恶性校园欺凌重伤同学的三起报案)、恐吓、□□三罪,最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

(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注1】)

丁立俊因为违背妇女意志,奸淫妇女5人(包括戴星阑),其中幼女3人,造成3名受害者不同程度患有创伤后应激性障碍精神病,犯强奸罪之外还犯故意伤害罪(两个受校园欺凌的学生报案),最后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限制减刑。

孟佳宁因为违背妇女意志,奸淫妇女2人(包括戴星阑),造成1名受害者不同程度患有创伤后应激性障碍精神病,犯强奸罪之外还犯故意伤害罪(两个受校园欺凌的学生报案),最后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

“马金龙的死刑是立即执行,哈,不知道四月能不能收到他被执行了死刑的结果。”

看到北城x区法院公布在网上的判决结果,秦舒有些期待马金龙被执行死刑的那一天。

“这样的结果,算好了吧。”

一一审视马金龙六人每一个的判决,秦舒虽然心中略有遗憾他们这群畜生不能全判死刑,但是除马金龙的死刑外,两个死缓没有重大立功,减刑也要最低坐27年的牢,其他三个也分别是20年、15年、十一年的有期徒刑。

相比没有秦舒穿越,戴星阑一案中,马金龙是六人中判的最重的13年,这样的结果,秦舒也还算满意,因为从律师那里知道,这已经是她能看到“最好”的审判结果了。

但是这样的结果,网络上却还是吵了起来,有跟秦舒这样满意的,也有不满意认为这是舆论左右司法的重判,但更多网友认为除马金龙被判死刑外,其他人都不是死刑,觉得轻判了,还在网上呼吁所有人重判。

面对这样吵闹纷纷的另一场关于司法的舆论风暴,秦舒有过相关的深思,体会到社会舆论这把双刃剑对司法的影响。

身处于这样的舆论漩涡里,秦舒自己也有种无力感,更莫说其他人。

而就在秦舒开始深思现在的情况时,负责审判马金龙六人的北城x区人民法院官微,可能是在有关部门的授意下,开始细解释马金龙六人最终判决的司法考量。

官微在保护受害者隐私的前提下,细致剖析法官在处理这个案件是如何权横法内因素(案件事实,法律条款)和法外因素(社会效果),最终定罪量刑的。

着重表明了法内因素的不可动摇,法外因素对最终审判的轻微影响。

法院官微发布的内容给还盯着这个案子的网友进行了一场法律科普讲堂,几大国家官方媒体机构,也抛出了舆论和司法良性互动的一些新闻通稿,认真分析了戴星阑一案牵扯出的舆论风波对司法判决的影响,点明了其中一些错误的社会舆论对司法的公正性和权威性的不正确性干预,也引领社会区讨论“社会舆论与司法的良性互动,法治社会对判决的纠偏”等问题去积极做普法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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