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世(16)

“爬累了?”“嗯。”“小手累还是小脚脚累?”“全累,我得歇一天。”“呵呵,那妈妈抱仔仔下来好不好?”“不好。还要玩。”

秋日午后的太阳暖暖地透过窗户洒在一大一小身上,梅菲斯可不敢怠慢,取来一块小毛毯垫在仔仔肚皮下面,免得仔仔病弱的肚子吃不消硬皮书的凉。

秋日金色的阳光将梅菲斯描画得柔和温暖,葛培森看着看着,心里头那种熟悉的依恋又转为强烈。他心中微微地痛,他怕自己又泯灭了斗志,只好借别的事分散注意力,谁让斗室只有他们两个人呢,朝夕相对,木头人都培养出依恋来。“米线,我要听昨天的歌。”

梅菲斯当然遵命。歌声才刚响起,小人儿又提出要喝水,她赶紧去准备温水。也是,刚刚运动了。“可是仔仔趴着没法喝水呀。妈妈抱仔仔好不好?”

“那要把我放回来。”

“好,妈妈一定。”梅菲斯将儿子抱进怀里,细心喂他喝水。

葛培森喝几口就够了,将脸转开,埋进米线的臂弯里,他都不用看就知道节俭的米线一定把他喝剩的温水喝光了。他听到有闷闷的声音从米线身体传来,好像是水流进了胃里,他想笑,却忽然笑不出来。他愣了好一会儿,发现他的依恋更深,难以自拔。“米线,你会永远爱我吗?”

梅菲斯惊诧,“当然,妈妈怎么会不爱仔仔。”

“不管我是谁,你都会爱我吗?”

梅菲斯这下却笑了,这就是童言无忌吧。“当然,不管仔仔是什么,在妈妈眼里永远是仔仔。妈妈永远爱仔仔。”

“嗯,那就好。以后我变高了,变大了,变得米线不认识我了,怎么办呢?我只要喊一声‘米线’,你就要爱我哦。”

梅菲斯被这种孩子气的话逗得乐不可支,“妈妈答应你,不管什么时候,在哪里,哪天仔仔长得玉树临风英俊潇洒,变得妈妈都认不出来,仔仔只要喊一声‘米线’,妈妈立刻抱抱仔仔。可万一妈妈变老了,变得仔仔不认识了,可怎么办呢。”

“米线只要喊仔仔,我立刻抱抱你。可是,万一有别人叫你米线呢?”

“Michelle呢是只有仔仔爸爸才叫的昵称,妈妈大名梅菲斯,工作时候的英文名是Mavis,所以啊,只有一个小坏蛋喊妈妈‘米线’,这个小坏蛋是谁呢。”

葛培森又想笑,可他现在心事重重,还是笑不出来。“我是大坏蛋。”但随即便道:“还要喝水。”

梅菲斯却笑了,看看手中的杯子,只好说声“小坏蛋”,将儿子放回书桥趴着,看他爬稳当了,才先洗了杯子,又调和了温水。这回她问清楚儿子再也不要喝了,才将剩余的水喝掉,回来继续与儿子玩。她见到儿子看窗外的时候举首费劲,就又找来一本很早以前看的原版《荆棘鸟》和《飘》垫到下面。果然,她听到儿子赞美天真蓝,车真多,人真少。她一看,可不是,下午三点的街道,人迹罕至。

歌声在屋子里悠扬,母子俩坐在秋日的阳光里,有一句没一句地说话。梅菲斯发现儿子这会儿好像情绪不大好,但这是常有的事,她帮儿子轻轻按摩,让他能趴得舒展。

葛培森终于在舒服而焦急的等待中,等来米线被他灌多了水跑去洗手间。这一刻他精确谋划,现在却临阵彷徨。可是机会不等人,葛培森抓紧时间,几乎是咬紧牙关机械地爬上稍高一点的窗台,很容易就能推开轮轴良好的铝合金窗户——他,终于自由了。

可是他忍不住依恋地回头打量一屋子熟悉的一切,那刚刚搭建的书桥,那帮他练习走路的学步车和布绳,那他曾拿来当呼唤铃用的黄色小鸭,那一桌子他每天都要吃的药,还有那玻璃罐子里的话梅糖。正好《Senson in the sun》的旋律悠扬响起,是该走了。

“再见,米线我亲爱的,屋子里都是你温暖的香气,我依恋与你在一起的每时每刻。下一刻我将融化在蓝天里,像春天展翅的小鸟离开巢穴。米线,你要好好的……”但是葛培森哀伤的祝祷被一声凄厉的尖叫打断,他见米线飞舞似的扑来,他不能再等了,必须当机立断。不管跳下去还会不会转生到什么身上,他必须跳,他不能再忍受这种绝望的日子,也不能再害米线为他浪费精力爱心,这身躯壳本就不该来到世上,那就让他出手了结吧。他是成年人,他有最理智的思维。他不怕再死一遍,甚至从此消亡于这茫茫宇宙。他留给米线最后一句话,“再见,亲爱的米线!”

他的身体又变得轻盈灵活,他张开双臂,在秋日透明的空气中优雅地滑翔。他是如此迫不及待地拥抱死亡,在越来越紧的风声中,他翩翩飞扬,迎候死神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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