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氪出了一个大昏君(76)

作者:不如物 阅读记录

徐宁亲眼看见,眼前这个早上还彬彬有礼的后生亲手用头上的簪子划破了一个官兵的喉咙,后又掷出簪子直直地扎进了另一个官兵的脑袋里……

如此娴熟的杀人手法,杀完人后还能这般镇定自若,一看就不是什么良善之辈!

天呐!他是倒了什么血霉捡回这么个阎王啊!

齐煜见他吓得不轻,也不强求,转而走到尸体边,在尸体的腰间摸了摸。

他摸出尸体腰间刚才被抢走的钱袋扔还给了徐宁,复又在地上拾起一块令牌,仔细瞧了瞧。

那是一块粗陋的铜牌,上面刻着醒目的“陈”字。

早晨出来探路的时候他就已经向徐宁打听清楚,这里是河源,这个“陈”字,想必就是河源守备陈孝的陈家军了。

陈孝此人,无勇无谋,惯会看碟下菜,见风使舵。端王反后,他甚至连样子都没装一下,直接投了敌,生怕端王将他一锅端了。

陈孝固然不足为惧,但这里到底是端王的势力范围,若因这两个叛军叫人发现他在河源,那可就麻烦大了。

齐煜瞥了一眼院子中的水井,起身朝显然还没回过神来的徐宁道:“你得跟我们一起离开这里了。”

带上徐宁,齐煜有两方面的考量。第一,徐宁也算对他们有恩,无受受累,待到井里的尸体被发现,徐宁定难逃一死。第二,他需要有当地人带路。国不可一日无君,他必须赶快离开河源,同鹿城的队伍汇合。

徐宁虽然满心满脸都写着拒绝,但他一介文弱书生,手无缚鸡之力,哪里敢跟齐煜这般“凶徒”说不?

“我们要去哪儿?”

齐煜将院中的痕迹冲洗干净后,丁乾乾站在门槛处问他。

他抬头,这才发现丁乾乾还是赤着脚的。

女孩嫩白的脚丫上已然沾染了一些泥污,脚趾处被粗粝的石子磨得通红,见他看过去,女孩不自在地蜷了蜷脚趾。

“事发突然,没带鞋过来。”丁乾乾缩缩脚,尴尬地把长长的衣摆往下扯了扯,遮住自己脏兮兮的脚丫子。

齐煜听完默了一瞬,径直走过去将脚上的软靴脱了下来,放在丁乾乾的脚边,自己则去找在屋里收拾细软的徐宁,换了一双不甚合脚的破布鞋。

御制的软靴轻便舒适,踩在上面连走山路都像是平地。丁乾乾乖乖地跟在齐煜身后,三人足足走了一整天才总算出了山林。

此时天色已暗,四周黑漆漆的,饶是如此,官道上还不时经过一些因横征暴敛而家破人亡的流民和举家迁徙的百姓,他们混在其中,倒也不怎么显眼。

“前……前面便是孟县,穿过孟县一直北走,最多两日就能离开河源了。”徐宁抱着包袱,弱小无助又可怜地朝齐煜道。

“多谢。”

徐宁不愿与他们同路,齐煜也不勉强。他说完朝身上摸了摸,想要拿一两件物什送给徐宁作为带路的谢礼。他素来不喜繁复,衣物上也鲜少装饰,原本腰间还配着一块玉,现在想来估计是当时一并掉到水里了。

齐煜摸了摸空空如也的腰间和袖子,停了一下,将头上的镶美玉簪子取下来递给徐宁。

“阁下于我危难时出手相助,在下感激不尽,连累了阁下,在下亦心中有愧。凡此种种,无以为报,仅以此簪,聊表心意。”

齐煜不拿东西还好,一拿出簪子,徐宁立刻跟被电打了一样,整个人抖成了筛子。

“不不不不不……=”

今天早上,他就是用这根簪子杀了那两个官兵的,现在又拿簪子,难不成要杀人灭口?

还不等徐宁哭爹喊娘跪地求饶,身后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驱赶声,紧跟而来的便是纷纷乱乱的马蹄。

三人被疾驰而过的队伍赶到路边,看着这群跑马而过行色匆匆的人。

十几人的马队虽装扮不一,但看得出步伐统一,训练有素,不出意外应是行伍之人。为首的是一个身着红色斗篷的女子,她的马鞍上还用绳子拴了另一匹马,那匹马的马背上横绑着一个人,经过齐煜身边时,他恰好看见了那人的脸。

竟是庄相的独子,庄庭耀!

“她不是……”

丁乾乾没认出庄庭耀,倒是认出了那个穿红色斗篷的女子。她不是前朝余孽意图谋反,被齐煜流给放了吗?怎么会在这里?

“此地不宜久留,我们先找个地方歇脚,明天天亮城门一开,立刻离开这里。”齐煜的面色沉了沉。

庄相独子被俘,京城应是出了大乱子。

顾纤纤带着心腹逃至孟县外时城门已关,为了不打草惊蛇暴露行踪,她只得先调转了马头稍作停歇。

当初刺杀计划败露,京城的复国义士们几乎全数被杀,只有她一人被判了流放。沦为阶下囚后,顾纤纤不愿受人折辱,本想伺机与那两名押送她的官差同归于尽,却被义父先一步救下,保住了一条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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