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爱豆的学渣妹妹+番外(121)

作者:朱杨 阅读记录

沐霭一下子想起,以前他在日本比赛的时候, 曾经遇见过一位这样的少年天才。当时想要去结交, 但是对方似乎比赛结束就走了,没能联系上。

如今时间久远,很多记忆都模糊了,具体的细节,估计得问问妈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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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墅区并不远,程曦还没理清头绪, 观光车就在一栋临湖的三层小别墅前停下了。

程曦刚下车,就看见竹溪在二楼跟她挥手,“小曦快上来,咱们一起喝下午茶。”

然后朝自家儿子喊,“沐霭,愣着干嘛,快帮小曦拿行李呀!”

程曦带的东西并不多,正想说不用,沐霭已经推着她的行李进去了。

二楼阳台,竹溪和程夫人正悠闲地喝着下午茶。

看见程曦上来,两人忙招呼她加入。

女士们在一起,聊的无非就是时装,包包,保养等话题。

程夫人性格爽直,竹溪常年混迹传媒界和娱乐圈,见多了各种玲珑心思的人,反而跟程夫人很投缘。

两家都是自驾过来,简单闲聊一会儿之后,就回各自的房间休息。

程曦在床上眯了一会儿,有些睡不着,索性起床练字。

这是她多年养成的一个习惯,心绪不宁的时候,练一会儿字,往往能慢慢平静下来。

程曦在包里翻了一下,经常用的钢笔忘带了,想起一楼临湖的地方似乎有一个书房,便决定下楼看看。

依着记忆找到书房的位置,还没走近,就看到一个熟悉的背影。

清澈的天空下,午后的阳光正好,柔和地勾勒他的身影,一不小心就容易变得俗气的印花衬衫,在他身上竟然格外的好看。

沐霭面对着清澈的湖水,静静坐在落地窗前看书,并没有注意到她。

程曦停住脚步,不着痕迹的退了几步,打算趁他还没有发现,悄悄离开。

刚转过身,身后传来熟悉的声音。

“跑什么?”

声音里似乎还带着点笑意。

程曦转过身来,看见沐霭已经放下书,缓缓朝她走了过来。

既然已经被发现,程曦只好放弃离开的打算,假作镇定跟他寒暄,“没、没啊,你不睡午觉么?”

沐霭笑着解释,“我有些认床,睡不着,就下来找两本书看。”

然后特别自然地问她,“你想找什么?”

程曦实话实说,“突然想练字,我常用的那支没带来,过来看看有没有合适的钢笔。”

“这里书倒是不少,钢笔似乎没有看见。”

“哦,那我再去别处看看。”

程曦转身欲走。

沐霭拉住了她。

加上刚才在观光车上的那一次,这是俩人今天第二次肌肤接触了。

程曦穿了短袖,沐霭的十指骨节分明又纤长,正握着她的小臂,零距离的触碰让她有种错觉,好像他手掌炙热的温度,快要灼伤她的皮肤。

“等下。”沐霭松开她,从自己的裤兜里掏出一支钢笔递过来,问她,“这支可以吗?”

程曦一眼就认出来,那是之前他们一起爱心理发获得的奖品。

沐霭手里这支银色的,正是当初跟她换去的。

沐霭的那支黑色的,如今还好好的收在程曦家里,从来没拿出来用过。

没想到,他居然将刻了自己名字的这一支随身携带着。

其实她看到沐霭拿出笔,已经没有了练字的心思,不过话已出口,只好点点头。

“可以的。”程曦对笔没什么要求,何况派克的笔一向好用。

沐霭将笔塞到程曦手里,没有再说什么,继续回去看书。

他表现得这样坦然,程曦也只好当什么事都没有,在书房找了张桌子,开始练字。

刚开始的时候,程曦还没办法集中精力,原因无他,沐霭的存在感太强。

但一会儿之后,程曦就完全沉浸在自己的世界了。

程曦越写越顺畅,完全沉迷于练字,并没有注意到,落地窗前的沐霭已经放下了手中的书。

她正在写的是归有光的《项脊轩志》。

明朝的文学家里面,程曦最喜欢的就是宋濂和归有光。

写到“庭有枇杷树,吾妻死之年所手植也,今已亭亭如盖矣”时,耳边突然传来一道声音——

“你也喜欢震川先生?”

沐霭的声音乍然出现,程曦吓了一跳。

对于沐霭的话,她还蛮意外,“嗯,你也喜欢他么?”

沐霭点点头,“我很喜欢他的散文风格,朴实无华,对家人的感情都真挚。比如这一句,娘以指叩门扉曰:‘儿寒乎,欲食乎’,一下子就懂了他对幼年丧母的遗憾。”

一说起自己的喜欢的作家,程曦就滔滔不绝,“在他笔下,母亲,妻子,甚至婢女,都是很好的女性形象。有人说归有光太幸运,怎么可以遇到这么多好女人。但我有时候在想,会不会是,他天生就有一颗善意美好的心呢?所以,他才能在暗淡破败丧气的归氏家族生活里,看到女性柔美洁净的光辉,并鼓励自己将破败人生过下去。你觉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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