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有渣必还+番外(429)

作者:乔清越 阅读记录

云珩道:“我从没看不起你过,从始至终,一直纠结于此的,只有你自己而已。”

“我不想听你讲这些。”荒泽拉下黑色兜帽,露出自己宛如用石头雕刻成的脑袋,冲云珩道,“你现在连石人族的身体都没了,你拿什么阻止我。”

云珩粲然一笑,道:“拿我这条命。”

他笑得那么自信而张扬,无所畏惧,却又那么耀眼而夺目。

他说完之后,整个人便委顿了下去,倒在地上。

而在这身体的上方,属于云珩的灵魂就悬浮在那里,遥遥望着荒泽。

荒泽看到他这样,极其鄙夷地嗤笑了一声,道:“你就这样跟我打么?”

“当然不是。”云珩道,说完他的魂体便化作一道疾风,朝那阵心飞去。

荒泽面色一变,下意识便甩出数道风刃,团团簇着对云珩进行剿杀。

云珩速度不减,任由那风刃在自己身上割出无数的创口,等他冲出包围之后,又一头扎进了那阵心之中。

荒泽以一副看疯子的眼神看着云珩,他觉得他疯了,直接闯进阵心里,那整个法阵的力道便都作用在他的魂体上。

活人进去都碎成粉末,更别说他还是个死的。

法阵的确极大地损害着云珩的魂体,他像是在汹涌的瀑布里逆流而上,轰鸣的灵力流如巨石般砸在他的魂体之上,几乎要将他彻底摧毁。

在失去意识的最后一瞬,他终于够到了阵心的那只石笔。

如乳燕归巢一样,他残破的魂体直接便钻了进去。

这是他的本体,他的灵魂从这石笔里衍生而来。

那时候他只是久黎的法器,他没有与久黎一同作战的记忆,他生出灵魂的时候久黎就已经死了。

而他被久黎抓在手心里,过了很久很久。

后来他终于有了意识,他看到很多人来朝拜他,供奉他。

那些石头人拥有跟他本体一样的石头色泽,对于他们来说,万年也不过是人生中一段小小的旅途而已。

那是一群有着漫长寿命的特殊族类,他们强大无匹,他们各有姿态。

云珩在宗祠里待了很久,他经常能闻到香火的味道,近乎檀香的气息,并不难闻。

可这偌大宗祠里并没有第二个能跟他说话的人。

于是有一日,他偷偷化了形,溜了出去。

他是一个稚嫩的新生儿,却也是一个活了万年的器灵。

他甚至不熟路,跌跌撞撞走出门去,为了不被发现然后被抓回去,他在躲避的过程中掉了下去。

掉入了另一个时空之中。

一只笔落到了一个蚂蚁窝中,这时他才发现蚂蚁也是有智慧的,他们在自己的这片土地上生息繁衍,修炼,跟石人族的生活方式并无太大不同。

他觉得新奇,便干脆在这里留了下来。

他很无聊,因为他生下来便这么厉害了,不需要再修炼什么了。

而且他也不想离开,他觉得跟这些人族一起待着,也挺有趣的。

但他依然离群索居,不愿与人有过多牵扯。

这种情况直到遇见了傅乐书才改善。那时候魔修到处肆虐,他找到傅乐书的时候,他是那个城市中唯一的幸存者。

他是个漂亮的孩子,眼睛大大的,皮肤很白。

云珩见他不闪也不躲,眼里带着堪比大人的镇定神情。

看到他的第一眼,云珩便只想带他走。

人世间流浪的老怪物,遇到了一个成熟的小怪物,这可真是一对不错的组合。

他将他养大,将苍白瘦弱的小幼童,养成苍白隽秀的少年。他从小时候便带着这孩子一起睡,等他成年后便给他另起了居室。可傅乐书依然会每夜偷偷跑到他房里来,悄悄爬上他的床,搂着他睡。

他当他是雏鸟心性,却不知道他喜欢自己。

直到他也渐渐爱上这个少年,傅乐书的喜欢才暴露了出来。

这是他养大的孩子,自然是要处处依着他的。

自傅乐书跟了他以后,便再也没有穿过粗麻衣服,身上尽是绫罗绸缎,怎么娇贵怎么来。

他教他术法,为他裁衣,舍不得他苦,舍不得他累,也舍不得他疼——所以他才会心甘情愿屈居于他身下,为他雌伏。

他宠得他上了天,就连床事都是手把手教他弄的,尽管那时候两人都因为经验不足而闹了不少笑话。

他喜欢听傅乐书喊他师父,带着那么一股子撒娇的味道,像个没断奶的孩子。

云珩慢慢睁开了眼睛,有一滴泪从他石质的眼睛里流了出来,被他用石手擦去了。

荒泽在看到阵法晃动的时候,就知道云珩已经得了手。不过他也没在意,毕竟石笔只是开启阵法的钥匙而已,就算现在云珩拿走了它,阵法也不会中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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