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千金在鬼街暴富了(66)

作者:鼓瑟希 阅读记录

第24章

记者们的手机屏幕上,有些是秦家控股的云霄投资集团官网,有些是微博上秦家委托的新闻官博,有些则是去了现场的小视频,发言人是秦霆琛。

尽管页面不同,他们说的却都是同一件事:

秦家代表何家发出共同声明,表示更改两家的婚约内容,何莹莹订婚对象改为秦霆琛。而秦箴的未婚妻,变更为“何家另一位千金何音”。

去他娘的“何家另一位千金”!何泰华那狗东西也配?!

何音下意识地就要发火,学来的粗口一瞬间全都涌上了心头,就在这时,怀里的黑猫忽然动了一下。

熟悉的声音在耳边说:“骂可以,说脏话那就上当了。”

上当?何音心里咯噔一下,忽然明白了怎么回事。

一定是今晚邱家的事传了出去,她会玄学法术这事也传到了秦家耳中。秦家其他人估计不当回事,但那个穿书的冒牌少爷秦箴,可不得抓住这个机会?

他一定觉得,把“秦箴的未婚妻”这个头衔拿出来一诱惑,她就得狂喜难当,马上对他百依百顺,当他的打手和走狗吧?

哼!何音心中冷笑一声,彻底冷静了下来。

她深吸一口气,开了口:“我的感受啊?”

“对对。”记者的长枪短炮都对准了她,还有人在平台上直播着。

何音用痛心疾首的语气说:“我觉得悲哀,太悲哀了。”

……这话莫名就跟某个小品似的,记者觉得自己有些串戏。“啊?”

何音无不遗憾地说:“窝巢的某些豪门,封建思想真的非常浓厚,我甚至怀疑他们没有受过现代教育,思想还停留在古代。所以既没有契约精神,也毫无法律意识。”

记者们更是呆住了,这话是什么意思?这是个什么发展啊?

“首先澄清一点,‘何家另一位千金’并不存在,何家只有何莹莹一个女儿。”

“可你不是何泰华先生的亲生女儿吗?”记者问,“秦家亲口承认的,也有错吗?”

秦家难道是圣旨吗?何音心中吐槽着,脸上继续保持着标准的服务式甜美微笑。“这正是我要澄清的。”

“第一,我确实跟何泰华先生具有直系血缘关系,但是我一直在孤儿院长大,何先生没有履行过监护义务,自然也不是我的监护人。事实上,何泰华先生只是接我到何家住了一个月而已,我的户口还是独立的,户主、监护人,都是我自己。我能自己赚钱,具有法律承认的完全民事能力。”

“第二,在离开何家时,我与何泰华先生签订了合约。何泰华先生将寿康巷的房屋产权转移到我名下,我离开何家,放弃何家的继承权,同时彼此断绝关系。现在我已经拿到了房屋的产权证,协议里的放弃财产继承声明也生效了。这说明,合约的交付条件完成了,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件。从合约生效起,何家就与我没有任何联系了,现在何泰华先生忽然说什么‘何家另一位千金’,真的是非常搞笑。”

“我想问问何先生,你平时跟人做生意,也是这么想毁约就毁约的吗?那我奉劝跟何泰华先生做生意的人,都小心点。今天他能对我毁约,明天也能对你,毕竟这是位把具有法律效力的公证书都当放屁的人。”

现场有记者在直播网站直播采访的,一听这话,弹幕就刷得飞起。

[卧槽!寿康巷不是鬼街吗?打发一栋鬼街的房子就要跟未成年女儿断绝关系?姓何的太狠了。]

[以前看小姑娘没人要,随便一所鬼街房子就打发出去了,还签了合约,生怕抢了他家的财产。现在被豪门看上了,被撵出去的女儿又成了千金?]

[千你妹的金啊!]

这事一看就是何家吃亏,记者们不好继续纠缠,赶紧换话题。“何小姐,你话题扯远了,我们想知道你对成为秦家准孙媳这事,有什么想法?”

“我说过了啊。”何音眨巴着眼睛,满脸无辜。“封建,愚昧,可笑。”

记者们一呆,还有人敢用这种贬义词来形容秦家?

“我以为,在现代社会,在‘婚姻’这件事上具有法律效力的,只有民政局盖戳的结婚证。订婚这种民间约定的仪式,是恋爱中男女双方给彼此的一个承诺而已,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是否取消,不过是一句话的事。某些豪门居然把阵仗搞得好像古代收了三媒六聘似的,到底是活在哪个年代啊?没知识不要紧,这么有钱,请个好律师教教法律常识嘛。”

这话不就是在骂秦家嘛?这小姑娘胆子够大啊。记者们算是听明白了:“所以,何小姐,你是要悔婚吗?”

“悔什么婚啊?注意你的措辞。”何音好笑,“窝巢法律明文规定婚姻自由,这是基本人权。我不知道秦家跟何家活在哪个朝代,居然在21世纪搞包办婚姻,信奉什么婚姻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更可笑的是,还有人真的就承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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