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穿之皇家小和尚+番外(586)

保康表示认同。

“孩子去进学,要注意安排好,不能出现小孩子在学校里被排斥,被霸凌的情况。”

这条皇上也点头。

“各地方学院里这一方面问题也在整治。孩子们……父母长辈的素质不一,条件不对等,导致孩子们的性格形成大不一样……这方面,立个法吧,孩子才是大清的未来。”

保康小小的惊讶,随即送上大大的夸夸:“汗阿玛圣明。”

还眼冒小星星!皇上气得一拍他的小光头。

保康:“……”

然而皇上非常有道理:“汗阿玛哪天不圣明?”

“是是是,汗阿玛天天圣明。”保康摸摸脑袋,记挂最重要的一件事儿:“立法要实行好。”

亲亲汗阿玛脸一板:“汗阿玛会派人去实行的。你只管照顾好家里,有空去看看造船进度。”

保康:“……”

“保康去皇家匠艺学院看看。”

说着话,伸个懒腰,人就要出门。

皇上嘴角抽抽,估摸着熊儿子是要捣鼓破案的新机器一类,也没阻止。

…………

皇家匠艺学院,保康和黄履庄等等人一边讨论电缆铺设,实现全大清国的“电灯电话走进千家万户”,一边讨论全国铺设监控设备的可行性。

“这是保障每一个人人身安全的必备。”保康如是说。

“关键是执行人。很多老师和父母都认为,孩子们之间打打闹闹的不需要理会。”黄履庄担忧。

保康按按眉心:“慢慢来吧。吐口水、故意推搡、偷拍……甚至围观协助都可以归类于霸凌,口水唾沫,随地吐痰——这不光是卫生问题。慢慢来吧。”

他一连说了两个“慢慢来吧”,可是黄履庄听得心惊肉跳。

康熙四十七年十一月初八,经过一个多月的实地走访,《大清学院安全条文》初稿完成,保康拿来给他汗阿玛看,皇上登时气得一佛出窍二佛升天。

动手打人、吐口水、故意推搡、偷拍个人**等等行为,属于霸凌,言语辱骂、口头威胁、在公众场合故意嘲笑他人残障、民族、宗教信仰等等行为也属于霸凌行为。

皇上:“……”

好吧,严格一些也好,不要动不动吐口水随地吐痰,忒不雅观。

学院必须提供霸凌事件所有证据,任何教职员一旦发现这类行为必须举报;学院对被举报的霸凌事件必须进行调查;学院必须对欺负他人者采取积极干预措施,轻者口头警告,重者开除学籍。

学院有权利要求霸凌者父母配合后续处理,若霸凌者因其霸凌行为而被送到衙门,官府有权要求父母上训导课程,学习如何合法管教子女;有权要求其父母承担相应赔偿……

重点:如果认定孩子霸凌行为与父母的家庭行为有关——醺酒、家暴等等,官府有权利重新分配孩子的家庭……

皇上:“……”

再怎么样爹还是爹,难道因为他爹醺酒、家暴……官府就说“这爹你别要了,我给你另外找一个爹?”

皇上气得来,眼睛差点瞪出框。

可皇上再看一遍,白纸黑字的,真不是自己眼花。

皇上气得不停深呼吸。可是,大清国的女孩儿本就比男孩子少,这本是一个大问题,偏偏有些男子那就是娶了媳妇不知道珍惜。一时皇上又头疼,觉得那些打媳妇的男子,那真是……不够男子。

忍住气再朝下看。

未满十六周岁的学院暴力涉案者,官府主要以辅导警告等方式处置。但如果后果严重且其人有前科,可以当作成人刑事案件审理,按成人标准定罪量刑,不予宽容。

重点:针对“同伙壮胆”“法不责众”,《刑法》特别制定“共谋犯罪罪”:同伙即便没有直接参与杀人,也要与杀人者共同承担杀人罪。霸凌案件类同,即便只是帮凶、围观,也与直接欺凌他人者同罪。

皇上摸摸胸口,感觉自己真扛不住他熊儿子的“决心”。

皇上恍恍惚惚的,拿着这厚厚一叠子稿子来到清溪书屋,让他的心腹大臣们都看看。

心腹大臣们:“……”

吐口水也是霸凌?

家暴是什么?!!!

换爹是什么?

连坐是什么?

心腹大臣们嘴巴张大得可以塞鸭蛋,怎么也合不上。

想说,农户的家庭里,哪对夫妻没有打过架?可谁都知道,打架本就不对,男子仗着力气大打媳妇儿,那更是大大的不对。

想说那前年胤祺福晋还和胤祺阿哥打了一架,皇上就是皇上和父亲又能怎么做?好吧,胤祺阿哥光顾着躲了,一下也没敢还手。

可是,可是,这,王爷这也太严苛了。

张廷玉:“回皇上,臣非常理解王爷一心整治学院霸凌现象的心情,臣在进学的时候也亲眼见过……乱象重典,臣认同王爷的主张。只是,其中一些条款,臣认为,可以适当修改,更符合民情民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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