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扮男装混男团[快穿](164)

作者:茶梧此人 阅读记录

为了一些铜币就能够大打出手的小混混其实也没有什么骨气,既然时祁更厉害那么听他的也无妨。

最关键是、十个金币的诱惑。

被通缉的杀人犯,都是十个金币起步的。这点时祁早就知道了,她不可能任由自己一直穷下去,而且也没有那个耐心去等着被这里的人考验自己。

所以,她准备自己占山为王。

又不是没干过,所以杀人砍头威逼利诱这些事,时祁做的简直是不能够再熟练了。

反正这里的人身上都是有着人命的,就和自己曾经在万妖山里面斗的那些妖一样,就算是杀了也没有关系。

身为狐妖、猎杀是本能。

如果不是时祁嫌弃他们太脏了的话,甚至想要一口咬断他们的大动脉。

不过这把小刀也不错,割断的效果一样。

冷静、果断又强大。

小混混虽说都是冲动的性子杀了人,杀的大多还是贵族,但是来到了但丁镇之后就知道了生活艰难。

如果不拉帮结派的话,根本没有办法生存。

只需要动脑子想一下,他就决定跟时祁混了。当然,如果有更强大的人想要弄死时祁的话,那么他们毫不犹豫的可能也要倒戈相向。

毕竟在这里只有利己主义,不过时祁不在乎。

于是,那些想要看热闹的人们傻眼了。

时祁不仅没有被那个小团伙给围剿,甚至反过来当了人家的老大。

一下子成为了但丁镇的自己人,这就使得其他人再对时祁出手的时候就要考虑一下了。

时祁的做法也不是没有人想过,也不失为一个发财的办法。

每个地方都有不成文的规矩,哪怕是混乱的但丁镇也依然有着自己的秩序。在镇里,不要内斗。当然了,只要离开了但丁镇那就生死无论。

这就使得但丁镇里面能够维持正常的运作,甚至除了这边穷人才能消费得起的街道之王,但丁镇的东边才是真正的纸醉金迷销魂窟。

但那边的话,兜里没有几个金币是万万不敢过去的。

钱真的很难赚,除非抢。

在这里的人,都会接一些镇子里的公会所派发的狩猎任务以及护送任务来维持生计,不可能常年待在镇子里不离开。

本来时祁的这个小势力也归属于一个更大的势力,如果上面的人找过来也可以继续找麻烦。

结果呢?

因为时祁的威逼利诱、其他的小弟直接说这是内部小矛盾,不过就是换了个小头目而已,然后塞点钱这事儿也就过去了。

毕竟时祁当小头目之后上交的钱财更多,所以上边表示很满意。

不得不说在这个人人利己的地方生存,其实也是方便不少。

随着底下的小混混把那些人头拿去两大帝国换钱回来之后,时祁在抵达但丁镇的第二十天,已经拥有了五百金币的巨款。

旗下小弟是越收越多。

这事儿说来倒也有意思,不仅仅混迹但丁镇多年的小混混们瞧着想要对时祁出手,就连其他刚刚逃命过来的亡命之徒也觉得时祁是个软柿子好捏。

结果呢?

全都死在了时祁的手中!

然后被小弟们拖着人头拿去换金币了。

虽然小混混们在但希尔帝国亦或者是奥丁帝国当中有案底,但是他们很聪明,知道去自己没有案底的地方去换钱。

一来二去,时祁成为了清水巷这条街最富有的小团体势力。

出手大方事情少,这就使得时祁的口碑非常之好,在时祁来到但丁镇一个月的时候,成功混进了排名前十的势力当中。

甚至,还在东边的繁花巷最边上买了一个院子来住。

每个月的月底都会举办一场宴会,身为新晋的势力,时祁也在受邀之列。

这也是无法避免的,毕竟这但丁镇实在是太乱,各大势力经常易主,为了让彼此熟悉熟悉,这个宴会举办的目的就是如此。更准确来说,是给管理者混眼熟方便管理者收税。

但丁镇有一个镇长,由实力最强的人担任。

他是一个标准的坦布尔男人,身高将近两米,是身材最魁梧的人种,因为常年生活在草原地区,所以擅长骑射,每一个坦布尔的人都拥有一双墨绿的眼眸、不分男女。

其实三大帝国的人很好分辨的,坦布尔的人都是绿瞳,但希尔人是蓝瞳,奥丁人是紫瞳。

但很神奇的是,三大帝国的王室继承人,都拥有一双黑瞳。

当然不是黑瞳就代表了高贵,三大帝国之间彼此的混血也拥有黑瞳。

这就导致了拥有黑瞳的人,要么是最高贵的王室继承人,要么则是在背地里被称之为串儿的最低等的存在。

血脉,是立于每个人心中最高的位置。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