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修真界都对我穷追不舍[穿书]+番外(63)

作者:鱼思渺鱼思渺 阅读记录

“掌柜的既然说了要送你,你就把这家伙一起带走吧。”

小兔子不知道是能听懂还是怎样,突然蹬着后腿一下跳进了少年怀里。

它感受了一会儿后,两只耳朵不再竖着,而是放松地垂了下来,胖嘟嘟毛绒绒的身子紧紧贴着少年小臂。

有、有点可爱啊……

于是,被蛊惑到的沈连宇梦游般地抱着一个浑身花椒大料味的白毛兔子回到了厢房里。

等到回到屋里,坐下了,他才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自己带了个什么样的麻烦回来。

——他还自身难保呢,哪里顾得上养宠物?

沈连宇捧着胖兔子放到桌上,可刚放上去,那兔子就两腿一蹦,重新跳回了他怀里。

如此重复了两三次后,他有些头疼地试着去抓兔子的两只耳朵,想把它从怀里“拎”出去。

可那小东西看着呆呆蠢蠢的,动作却灵敏得很,它后腿一蹦就从沈连宇怀里跳了出去,然后转身咬住了沈连宇的手指。

柔软而细腻的舌尖在他的手指上舔了一圈,随后又放开了。

这熟悉的行为叫沈连宇打了个激灵,本来手里的动作还算轻柔,生怕弄伤了这个小家伙,这次却直接快准狠地拎住它的耳朵,把兔子整个提了起来。

他与小东西对视着,那双湛蓝的眼睛平静如湖水,看不出来什么东西,反倒是因为被他拎起来,四条腿正慌乱地乱踢。

应该……不会吧?

作者有话要说: 毫无妖王尊严的某蠢货ε=(ο`*))倒是支棱起来啊!

第28章

沈连宇眉间蹙起,抓着兔耳朵的手腕轻轻颤抖,一时不知道是是该把这只物种难以确定的兔子放下……还是先把它擒拿住,关起来。

他手上没用力,可毛绒绒的白团子本身就在拼了命地挣扎,难免在他手里晃荡起来

惊惶之下,那小东西竟是露出牙齿,发出了“叽”的一声惊叫。

沈连宇:“噗。”

确定了,能发出这么丢脸的叫声,这小东西绝不可能是明殊妖王。

明殊是个对自己身上的白虎血脉极度自傲的妖,生平最瞧不起的就是东麓州那些任由人类奴役的、没有灵智的畜生们,若是让他伪装成这副任人宰割的模样,怕是比杀了他还叫他难以忍受。

这下子沈连宇彻底放心下来,此时再去回想,又难免为自己的疑神疑鬼感到好笑。

看到个白毛蓝眼睛的小动物都觉得像是明殊,他这是PTSD了?

少年放开了兔子耳朵,将小东西抱进怀里揉了两把,不知不觉间就有些走神。

不期然间,那些和明殊的过去在脑海内闪过。

前一世,虽然是作为炉鼎被送到明殊手里的,可那段时光真正算起来也没吃什么苦头。

只是沈连宇心里却是一直紧绷而疲惫的。

他们的关系十分明确——被采补的炉鼎,和拥有炉鼎的主人。

西荒漠的妖族并不像东麓州的人修一样,有一套所有人都默认遵守的规则,这里唯一的规则就是拳头大的人才有说话的资格。

明殊是虎妖一族数千年难得一见的返祖者,一出生就觉醒了白虎血脉,正是因此,在日渐落魄的虎妖一族,他成为了全族的希望,背负着整个种族复兴的重担。

在常年的逞凶斗狠中,明殊变得沉默而暴戾,初见时他恶劣的态度也给沈连宇留下了很差的印象,因此,为了少被咬几口,他虽然居住于明殊的殿堂内,却从不主动和他讲话。

此外,明殊比起人身也更爱用白虎真身在领地内休息,沈连宇看着那只人高的大老虎更没了沟通的兴趣。

但为了捍卫虎妖一族的利益,明殊经常会带着一身伤回来,每当这时,就是他需要沈连宇的时候了。

——灵力充沛的天阴之体的鲜血,对受伤的妖族有加快疗愈的效果。

除了被送来的第一天青年落过两滴泪,之后每次明殊去找青年治伤,他都会平静地拨开衣服,主动递出那白皙又纤细的手腕,任由他咬破皮肤,犬齿刺入血管。

青年身为炉鼎,就像是囚笼里的夜莺,没有选择的余地,也逃无可逃。

他总是不声不响的,在明殊带着伤归来时默默出现,在他吸完血闭目疗伤时,又悄悄消失。

活得像个毫无存在感的幽灵。

二人关系的改变,始于周遭妖族的一次算计。

那时,明殊已经距离突破合道期很近了。

也正是因为明殊的飞速进步,领地与虎妖一族相邻的几个妖族纷纷感受到了威胁,经历了一段时间的筹谋,趁着明殊离开虎妖一族地盘的时机,联手对他进行围剿。

可白虎血脉到底不凡,明殊用出了以前从未展露过的天赋神通,拼着损失半身的精血,冲破了包围网,回到自己的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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