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发户的前妻重生了/暴发户的前妻[年代]/暴发户的原配重生了(427)

至此,她依旧未跟经销商们正面接触,只是站在远处远远调控现场。

有什么事情,想命令谁干什么,有对讲机,对讲机里说一声就行了。

退伍兵们高效的执行率,于她来说简直如虎添翼。

转眼,熊大炮带着余小乔来了,此时阎肇带着俩儿子,还在陈美兰的办公室里,是从窗户里看着的。

熊大炮那辆皇冠车一开进厂门,就被一帮经销商们团团围住了。

而他的对象余小乔则被陈美兰伸手揽了过来。

阎肇抱臂,依旧静静看着。

那是个穿着跟美兰一样的小西装,披肩直发,化着淡妆的女性,上回阎肇没有仔细看,直到现在,发现她是仙人跳团伙的头目之后,才要仔细观察她,是真的看不出来,饶是阎肇接触过形形色色,各种各样的犯罪分子,也看不出这女人会是个罪犯。

她既很斯文,也很胆怯,目光扫过会场,笑得特别温柔。

目前,阎肇只查到她的户籍在包头那边,至于她的家庭环境和家庭情况,还没有打听清楚。

楼下,陈美兰见只有余小乔,没有熊大炮的儿子,略有些吃惊:“熊老板,孩子呢,你今天不是说……”

“别提了,我那儿子跟小乔处不到一起,听说小乔也来,打死都不肯来了。”熊大炮解释说。

这要没有阎肇说余小乔原来是搞仙人跳,陈美兰还挺遗憾。

但既然能从仙人跳这方面查余小乔,那她也就不在意熊大炮家的熊小子了。

熊大炮已经被一帮经销商们抓走,聊天儿去了。

余小乔跟陈美兰站在一处,前后左右张望了一圈,由衷的说:“陈老板,你这场订货会搞得可真好,我以后要能承接下291,还要跟你多取取经,争取把291也能搞得像271这么好。”

“你原来就是当老板的,这方面应该比我更有经验,我还怕自己搞的不好,让你这个大企业家见笑。”陈美兰当然是官话,客气话。

余小乔是这样,那个仙人跳团伙,她就是主谋之一,原来,他们一直在南方做仙人跳。她的钱也全是靠做仙人跳赚的,不过现在钱已经赚够了,就跟小姐从良似的,准备洗脚上岸。

小姐从良,都要找个老实人结婚。

还要找个没人认识自己的地方洗白自己,重新开始。

余小乔洗脚上岸,熊大炮就是她给自己找的老实人。

西平市远在内陆,认识她的人不多,所以她才选了这个地方。

要是脑子不好使的,很可能就撇下原来那帮手下,隐姓埋名,单独一个人重新开始了,但余小乔不是那种脑子不好使的人,她深知现在社会发达了,自己即使躲起来,早晚也要被同伙找到,到那时她要事业有成,有家庭,那些同伙反过来不就要威胁她?

所以她索性带着大家伙儿,一起洗白,一起上岸,而且尽量多交际一些领导,为自己在西平市经商打基础。

不过虽说她还是会跟别的,有权有势的老男人们偶尔睡一睡,但那都是为了利益,为了能多赚点钱,搞点人脉。

要说感情,她爱的当然是熊大炮这种唇红齿白的小白脸。

她也是想认认真真搞事业的,自然对陈美兰特别客气,要跟她多学一点。

“你不是老板嘛,怎么不去招待客人啊。”这不,余小乔看陈美兰很是清闲,问说。

陈美兰解释说:“我有一个很好的销售经理,他会帮我招呼客人的。”

余小乔指着胡小华说:“就他吧,我听说他命里带刀,一般人克不住。”

“那是骗人的鬼话,小华是个好孩子,人特别忠诚,也特别有能力,就是不服管,有些老板搞不定他,就故意说他命里带刀,但其实只要你能搞定他,让他对你忠诚,他是天底下最好的销售人员,有他,抵八百精兵。”陈美兰解释说。

余小乔于胸膛里发了声感叹:“原来是这样啊。”

这时正好是圆圆上台,要唱那首《漫天的花漫天的云》,这首歌随着《归城》的爆火已经红遍大江南北了,也因为圆圆是个小童星,会场上短暂的安静了下来,人们都不聊天了,几乎所有人都专注的看着舞台。

胡小华更起劲儿,跑到舞台前面,带头跟着唱,还边打起了拍子。

他一打拍子,所有人就都要跟着一起唱,渐渐的这首歌被唱成了大合唱。

一开始经销商们还彼此不熟悉,得装着点儿,这一唱,彼此相视一笑,不就认识,也熟悉起来了,会场,也就更加热闹了。

总而言之,胡小华太会搞气氛了,整个会场,只能用热情高涨来形容。

且不说熊大炮站在人群中间,发现胡小华跟自己相比能力不差上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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