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局双肩包[种田]+番外(4)

作者:哈尼路亚 阅读记录

这头白色的食草动物虽被沈怀瑾称作兔子,却不是真正意义上人们所认识的兔子。它体型大约是普通肉兔的五六倍,短毛长尾,四肢是肉眼可见的粗壮有力,眼珠散发着代表着不祥的暗红色的光,最骇人的是,它的兽牙长约七八厘米,边缘处在日光照耀下竟能反射发光,让沈怀瑾不得不怀疑这头正啃着草的动物没准也会在食物缺少的冬季吃肉开荤。

这头“兔子”虽然看起来不同寻常,不过还不到让持有匕首的沈怀瑾害怕的地步。只是这种动物敏感、灵活异常,这两天沈怀瑾在附近已遇到过几次这种怪兔了,每每都在靠近之前就被它发现踪迹然后逃之夭夭。

怪兔数量众多,危险性也不大,非常适合现在的沈怀瑾捕猎。事实上,沈怀瑾现在也只配在这种动物上耍耍威风了,体型再大些或者凶猛些的动物他是不敢去碰的。

沈怀瑾没打算像前几次那样直接去追,他从上衣口袋中——为了灵活行事,他已将双肩包放在了不远处的一棵树旁——掏出了一把色泽艳丽的红果,这些红果树下的落果上普遍都有“兔子”的脚印,沈怀瑾猜测面前的动物一定很喜欢这种果子。

他将果子向怪兔的方向轻轻一扬。果子掉在中间的地上,发出几声闷响,果然骇得正在进食的怪兔立刻倒跳出两三米远。

对面很快发现了发出声响的不过是几枚果子——还是它最喜欢的朱果,当即松懈了些。它鼻子翕动了几下,由于沈怀瑾位于下风口又离它有些距离,因此它能闻到的只有面前朱果散发出的清甜的香气。

心爱的食物终于让这头动物放松了警惕,它朝着沈怀瑾的方向走近,边移动边低头去吞吃地上的果子。

猎物一走进他的范围,沈怀瑾当机立断冲了出去。对面的怪兔立刻抬头欲逃,只是距离太近没给它逃脱的机会。

电光火石之间,沈怀瑾一手对着怪兔的耳朵一抓一提,叫那怪兔四肢离地,在它拼命挣扎之前,另一手就握着匕首直扎进它的咽喉。

手里的猎物很快就不动了。

沈怀瑾拎着兽尸,快步走到附近一小坑边,他今天本来是打算用这红果做个陷阱来抓兔子的,谁知道坑挖到一半兔子就来了,才有了他刚才使计捉兔的场景。不过最终捉到了猎物就好,坑也不算白挖,可以用来掩埋血腥。

他手脚利落地去头、剥皮、挖出内脏然后将其扔进坑中,又摘了边上几片肥大的叶子裹住余下的肉。

兽血也被他尽数倒入坑中,他身上并没有药品,如非必要不想生饮兽血。

沈怀瑾将兽肉放到双肩包后,又回去将坑填得严严实实,确保隔绝了绝大部分的血腥气后,又照旧清洗了自己的双手和外套。

他这两天的临时落脚地就在不远处,沈怀瑾处事谨慎,也是不希望到时多生烦扰。

红果树就在附近,沈怀瑾顺路去采摘了一些回来。他这两天转过的区域内果实并不多,只见到一种红果和一种黄果,红果有鸟啄食的痕迹而黄果没有,因此沈怀瑾只敢摘前者来吃。他还没找到水源,这些水分充足酸酸甜甜的红果给他带来了莫大的帮助。

高耸入云的树林间,沈怀瑾行色匆匆地走过。

他很快回到了自己的临时落脚地——一个依树而造的小棚窝,其实也只是由树枝和宽大叶子搭起,沈怀瑾只盼望它能在天气不好的时候勉强起些遮风挡雨的作用罢了。

棚窝前是个火坑,前两天是用来生起篝火以驱赶夜里的野兽的,今天它有了新用处——烤熟沈怀瑾的第一头猎物。

沈怀瑾用他的折叠锯条锯了些树枝和柔韧的长枝条,做了个简易烤架,身边没有现成的调味料,他也没见到附近有可以调味的植物,索性直接将兽肉一穿,架上烤架烤了。

趁着烤肉的同时,沈怀瑾在心中复盘现状。

今天已经是他来到这个陌生丛林的第四天了。第二天中午他来到了这个临时落脚地,之后便开始以此地为中心向周围探索。第三天他找到了红果,第四天他猎到了兽肉。

从他能找到食物开始,沈怀瑾就不再吃携带来的食水了,现在他的包里还有一包半的压缩饼干和一品脱的淡水,这是他为突发事件预备的。

事实上,他现在最需要的还是水源。倒不是他急缺水分,而是他需要一个方向。

诚然,沈怀瑾有指南针,但是在不知道坐标的情况下,指南针也只能让他保持直线前进罢了,起不了更大的作用。

既然没个方向,他现在的想法是,不如找到水源,沿着水流走,幸运的话还能在走出丛林之前就遇到依水而居的人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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