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敌发现我是魅魔后[穿书](112)

作者:非非非非 阅读记录

他执念太深得以重生,发誓再也不相信任何人,只是必要将沈辞困在自己身边,查清上一世的真相。

然而他将人困着困着,发现沈辞并不似前世那般意图皇位,反而可爱得像只小狐狸。

直到那人终于逃离他的身边,他才惊觉自己已经沉沦。

他当真,离不开沈辞了。

*

接下来的内容属于本文!

并不OOC的小剧场:

兰斯:原来我只和殿下认识了两三个月吗?感觉已经爱了他三辈子了=w=

*

写了一段 沙雕 情节,因为不符合正剧文风,就放在这里啦。

话说五十二名美少年各司其职,深得路加满意。

“他们可比我从前的仆人们贴心多了,兰斯。”路加边走边夸赞道,“又不会乱嚼舌根又不会偷懒——你看,这片地板擦得多干净?”

“是,殿下。”兰斯平和道。

他心里却想,当时杀死恶魔的时候为什么不小心一点别把庄园也弄塌,或者更过分一些干脆把整座庄园都毁掉——光明神在上,原谅他过激的想法。

总归是被愤怒冲昏了头脑,为自己搞来了一整座庄园的情敌。

兰斯认真思考着补救措施。

于是隔日路加一走进大厅,便被金碧辉煌的地板晃得睁不开眼。

真·干净到反光。

在他到来之前,兰斯用圣力清除了整片区域的灰尘,又细细修补了所有最细微的裂痕,让每一块地砖平滑到完美无缺,堪比最精密的镜面。

而过于完美的地砖总是格外光滑的。

路加被镜子一样的地砖一晃眼,本能向后撤了一步,又脚底打滑,“啪”地滑倒在地。

好在兰斯危急时刻抱住了他的上半身,才让他免于尾椎骨碎裂。

路加被他扯着两条胳膊,仰起脸发出了一声怒吼。

“——兰斯,看看你都做了些什么!”

*

兰斯:QAQ殿下吼我,是地板擦得还不够干净光滑吗?

路加(掀桌):干净到都能溜冰了!!

第38章 掌中鲜血

寻找海曼的真实身份是个艰难的任务。

这位作者从不在人前露脸, 也没有固定的笔名和身份,只是因为行文风格非常特别,每次发表新的作品都会被人迅速识别出来。

“至少确定了这是一位贵族, 或许还是一位小姐。”

路加坐在书桌前,享受着兰斯揉捏肩膀的服务。

兰斯问道:“殿下为什么觉得海曼是一位女性?”

“写小说令贵族蒙羞, 但写诗不是。贵族以写诗为荣, 献诗于国王以求得一官半职——除非那是一位女性。”路加思索道, “所以她才要以假身份示人。”

圣国不允许女性担任有关王权和宗教相关的职位,未出嫁的小姐写些浪漫抒情诗彰显柔情倒还好,若是胆敢写严肃的叙事史诗, 那便要大事不妙了。

没人愿意娶一个被人嘲笑为“假小子”的贵族小姐。

如果海曼真是一位女性, 那么她一定会和想当教皇的阿芙拉成为知己朋友。

路加怀着欣赏想。

她们都是有勇气逆时代洪流而行的人。

欣赏归欣赏——路加找到她的第一个命令, 一定是停止更新那本该死的《媚上的男仆》。

“阿芙拉去了哪里?我今天早晨没见到她。”

“阿芙拉小姐和夏洛特小姐去了约克子爵的封地, 治疗子爵双腿残疾的母亲,殿下。”

路加满意地点头。

自从阿芙拉在角斗场上展露风头之后, 无数邀请信寄到了王子府邸, 恳求她为他们治愈顽疾。

路加帮她推掉了绝大部分的邀请,经过筛选之后, 阿芙拉选择了一部分人前往救治,其中既有贵族也有平民,她从未有一次失手。

从贵族的茶话会间路加偶尔听闻,那些获得新生的病人甚至会私下赞颂她为“圣女”。

“圣女”,不错的称号。路加想,由圣女来担任教皇就非常顺理成章了。

这就更需要一位能说会道的诗人,来为她做宣传了。

“把海曼的诗歌誊抄一份给我。”路加对兰斯道。

文字版本的长诗在当日傍晚就送到了他眼前。

每个人的字迹都是不同的。

兰斯的字迹出乎意料的隽秀,细看每一个字母的形状与字母的间隔都精确,如同现代打印出来的一般。

路加猜测他是和某位女性学习的写字, 或许是那位兰斯提到过的修女嬷嬷。

他仔细阅读了这些长诗,海曼的行文风格的确很特别,而且这种风格他有些眼熟。

——莫名像是,他穿越前阅读的那份羊皮卷上的行文风格。

路加心脏漏跳一拍。

巧合吧。

他很快打消了这个想法——因为他的喉咙开始变得干渴。

同类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