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男主退婚后嫁给他叔了[穿书]+番外(126)

作者:橙子蛋挞 阅读记录

王友桦很激动,咬着牙才压下了声音,把后半句用最小的音量说了。说完了,拿出自己的笔记本跟他的备忘录对比,发现真的是一模一样的地址。

俞子语的心思一下子就乱了,“怎么会这样。”

“你从哪里知道的地址?我打听到的高振波前妻不是卖菠萝冰的,好像就是在这里租个房子住一住。我刚才看了一圈,也没见到卖菠萝冰的。”

“这样啊……不好意思,我突然想起一件事,要回家了。”

俞子语没正面回答,就想快点回家再看一看原主的日记。

这个相同的地址,绝对不是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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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逛街

俞子语跟王友桦道了别, 转头就要回家。

保镖尊重俞子语的隐私,慢悠悠跟在后面和他们俩保持距离,发现保护目标突然回了头就紧张了,围上去, “怎么了?”

“有急事, 回家!”俞子语不想在外面解释那么多, 拼命挥手要保镖一块走。

保镖也没继续问,叫司机把车子开过来,等俞子语一坐上去就往家里赶。

俞子语在车上也没闲着,翻开原主的日记照片。

剧情里,原主的死亡直接影响了傅厉帆和文云晨的感情。

傅厉帆伤心, 回了家帮原主办后事,文云晨本质圣父,觉得是自己害死了原主,决定跟傅厉帆分手。两人冷战一段时间, 直到原主葬礼后都没见面。最后和好,是因为傅厉帆从原主的遗物里找到了父亲害叔叔的证据,回去找文云晨,文云晨放不下傅厉帆, 又在一起了。

这个情节也让俞子语觉得原主留下的东西很重要,不停翻找, 希望能看到所谓的“证据”。

他一直以为自己没找到, 今天才知道日记本暗藏玄机。

日记本就是傅旬犯罪的证据吧?

俞子语迫不及待去看日记, 不顾车子,也不管字迹小让自己多么头晕,好不容易翻到菠萝冰那页又碰上急刹车,手滑退出去了。

算了, 还是回家再看吧。

俞子语看一下窗外的街景,知道离家不远了。他低下头去绑鞋带,在心里盘算起从电梯到房间的最短路线,想着等会儿冲过去。

今天,大黄又在电梯外等着,见到他就响亮地叫一声,“汪!”

“乖。”俞子语没心情撸狗,挥挥手就擦肩而过。

大黄屁颠屁颠跟着,在他旁边打转转。

俞子语差点踢到大黄,急了,“别动!”

大黄也就乖乖停在了客厅,坐下来看他。

俞子语实在没功夫照顾大黄的感受,一路狂奔,到书桌前已经是上气不接下气。他哆哆嗦嗦打开抽屉,见到日记本的一瞬才觉得跑到发晕的脑袋清醒了不少。

“终于找到了……在第几页来着?有了!菠萝冰!”

俞子语翻到那一页,从头再看日记。

日记写的是原主和傅厉帆因为保姆发生了争执。保姆要去参加婚礼,想让自己出风头,偷偷借了万慧静的衣服和首饰。原主撞见保姆在那儿翻箱倒柜,直觉不对,想跟万慧静说一声,傅厉帆就随意许多,说这是人之常情,看在阿姨照顾我们多年的份上装作不知道吧。

原主很委屈,出门去吃菠萝绵绵冰。一路上都在琢磨自己是否做得对,思考为什么自己没有犯错,单单指出了别人的错误还要被指责。

俞子语第一次看到这篇日记,满脑子都是菠萝冰好吃吗。这一次再看,他忽而觉得这个保姆是不存在的,原主真正想说的“犯错的人”可能是傅旬。

原主担心自己指出傅旬的错误,会被傅厉帆指责。

可是,为什么要这样写在日记里呢?用更为直接的方式告诉傅厉帆不行吗?傅厉帆看起来不大聪明,真看到日记也不会有反应吧。

俞子语想不通这一点,翻回同样有地址的熏肉那一篇。熏肉篇没有任何情节,就是说天气好心情好,原主看到一家熏肉店排队很长,尝试排了排,拿到手发现真的很好吃。可惜傅厉帆觉得恶心,不乐意一块吃。

至于第三个地址的蓝莓点心日记……完完全全是美食文章,光是介绍点心种类就写了大半页,像是在特意凑字数。

除了这三个,还有其他的地点。原主似乎喜欢记录琐碎的东西,跟傅厉帆看个电影,要记录是哪个电影院几号厅第几排,去逛街会把自己看过的店记下来,详细到像是要做购物攻略。

俞子语看来看去,迷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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