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回我爸的高中时代(164)

这一点,路潼颇有心得。

众所周知,他是一个怕麻烦的人,在怕麻烦之前,还要加上“自尊心极强”,也就是俗称的好面子。

路潼从小到大,从来没跟别人争过什么。

是他的就是他的,不是他的,他就不要。

贯彻落实了道家的“无为”思想,往大了说,也算是一个四分之一半吊子哲学家。

爱一个人也是这样。

一旦生出了想要这个人的心思,势必就要面对许多难题,其中一个就是与别人争风吃醋。

争风吃醋算不得什么光宗耀祖的事情,闹大了还能用自己娱乐娱乐人民群众,给别人看笑话。

所以他从来不去想一些充满不定性的东西。

人就是一个充满不定性的东西,这一刻能爱你,下一刻就能翻脸不认人。

既然改变不了别人,那就改变自己好了。

只要把刚出现的苗头扼杀在摇篮里面,之后就不会出现什么求而不得、争风吃醋的戏码。

路潼此人最会的就是压制自己,托路之言的福,路潼在单方面恩断义绝一事上,十分熟练。

喜欢秦初,就是一件高危事情。

他身边不乏有喜欢秦初的女生,何媛媛、陈安琪,甚至四班的那位班花高雨婷,最后读惨淡收场。

根据路潼的判断,秦初这个中二病晚期,眼高于顶,根本瞧不上任何人。

就这些女生的教训都够人唏嘘了,别说秦初还有个他完全不知道了十六年国外的空白期。他的家庭,他的背景,他曾经的朋友,他以后的圈子,怎么看都跟自己八竿子打不到一块儿去。

喜欢他,就像赌注一样。

赌他喜不喜欢自己,赌他能喜欢多久,云云。

总而言之,只有坏处,没有好处。

路潼想的出神,不问秦初的想法,不问他的动机,在心里已经给对方上了死缓。

“我还是离他远一点好了。”

“小路。”

路潼的肩膀被人拍了一下,他回头,“小远哥?”

任远野穿着西装,气质出尘,手里还拿着一份资料,笑道:“课外实践?”

他是土生土长地本地人,当年也是从一中出来的,自然猜到了路潼为什么出现在这里。

毕竟,谁出来玩还穿件校服啊!

路潼点点头,问道:“你怎么在这里?”

任远野:“陪我们老总来参加一个会议,刚开完,出来就看到你了。”

路潼:“我不打扰你。”

任远野笑道:“这算什么打扰,会已经开完了,走吧,你怎么一个人,我陪你去吃点儿东西。肚子饿吗?”

路潼:“不饿。”

任远野:“那我就请你吃个冰淇淋吧,刚才我们来的时候就吃了,老板吃了都说好吃。”

路潼推辞不过,只好跟任远野往前走去。

高二的人来课外实践可都是老油条了。

路潼那个小组的人一到了科技馆就解散了,纷纷去寻找自己的好朋友或者男女朋友一起逛。

落下路潼这么个孤家寡人。

任远野陪他坐下:“我当年读一中的时候,哪有这么好的条件。我们每年都是去植物园的。”

路潼不知道说什么,只能应了一声。

任远野问道:“你好像有心事?”

“没有。”否决的挺快。

任远野提议:“去楼上看看吧。四楼有个4D星空展览馆,一进去之后就像踏进宇宙一样,有什么烦心事都忘光了。”

路潼心里却是有点儿事,但难以启齿,听到任远野的推荐,心不在焉的答了一声。

任远野替他拿着本子和笔:“走吧。你小时候不是最爱去天文馆了吗。”

因此,秦十五遇到路潼的时候,任远野正在买票。

路潼手里拿着两杯可乐,一杯是自己的,另一杯显然就是任远野的。

秦初捏着手里的本子,几乎把它给捏变形了。

“任远野怎么会在这里?靠,阴魂不散!”秦十五连忙拽着秦初,躲在一根白色的柱子后面。

秦初从牙缝中挤出声音来:“你躲什么?”

“当然要躲了!”秦十五:“不然就这么冲出去吗!”

他回过头看了一眼秦初,虽然脸蛋是比任远野优越不少的,但是穿了一身校服,身上充斥着一股少年气息,虽然干净活力,但是跟任远野那一神笔挺的西装和成熟的男人气质比起来,就有点儿落了下风啊怎么回事儿?

秦初显然也get到了秦十五的眼神,他对秦十五可没那么温柔,说打就打。

秦十五挨了一顿揍,眼泪汪汪的给他爸记了一笔,决定等下去路潼那里告状!

“你揍我干什么!揍我能改变现状吗!”秦十五委屈死了,故意找他爸的茬:“怪得了我吗?还不是你自己要跟那个什么彩英姐出去吃饭,怎么只准你有‘姐’,不准人家有‘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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